《和谐与自由的保证》

魏特林著 孙则明译

 

第十三章 宗教和风俗道德

 

 


  宗教是通过一个不可知的现世(人间生活)走向一个更不可知的来世(天堂幸福)的猜谜一样的指路人,或者换一句话说:一种走向最高、最美满的理想的企图。

  关于这个由现世走向一种共有共享的、更高目的地的生活旅程,政治和幻想为我们找到了许多完全不同的道路,而且用一种同一的颜色为我们画出了一幅旅行图。

  那在这张地图上刻画得这样明白清楚的陡峭、崎岖、尘土飞扬的大道,那是贫穷和困苦所走的道路。在那密密拥挤的行列里,一代接着一代枯瘦的、汗流满面的人默默地、忍耐地向前走去,把充满着痛苦的眼光朝着那他们所盼望的苦难终了的一天。

  沿着这条大道两旁伸展出去的是舒适、柔软、开满鲜花、两旁栽着果木、流着清泉的绿草如茵的道路。这是人间幸福的道路,这种道路是有钱人、有势力的人、阴谋诡计的人、机巧奸诈的人和强取豪夺的人所走的。

  为了使那些在困苦的大道上走着的大群人们忘掉人间的幸福和享受,人们给他们指出一个幽暗的、充满着希望的来世,并且把一个人听任被剥夺人间的享受作为他来世永远享福的条件。

  教士、学者就由那些走在绿草如茵的道路上的人收买雇用,以便向那些走在困苦大道上的人宣讲这个学说;为了这个任务,也给他们在困苦大道的两旁铺上一条窄窄的人行道。在这条人行道上还加上宪兵和法警,以便督促这一大群人向前走,并且防止他们离开大道。

  从这个时候起,教士就自称为牧师。

  这样,在政治的特权人物和雇用的宗教教师的向导之下,一些人在快乐和丰足中,另一些人在匮乏和苦难中,向着一个并且同一个不可知的目的地走去。

  前一批人怎么样开步走,随着的人也怎样跟着走,那些人怎样背他们的包袱,这些人也照样背着,前一批人怎样把违反牧师的规章制度所采取的脱离大道的行动叫作罪过,其他的人也照样说。

  前一批人刚做出一个驴子般的愚蠢举动(后来人们把它叫做迷信),别的人也就跟着照样做!前一批人怎样对个别的人对于强奴酷吏的反抗袖手旁观,其余的人也照样;那些人怎样把一个人叫作贼,因为他忽然想到要离开一下这辛勤、劳苦和穷困的大道,不遵守那些散步着的人们的意思,而去摘些大道左右两旁的果子,这些人也就跟着他们照样说;当那些贫困、褴褛、疲惫、饥饿的苦难的朝圣者开始鄙视那第一个贼的时候,其余一切的人也都照样鄙视他。

  而那些特权人物在那人间幸福的道路上也是一样。因为父亲把他那盗窃来的贼赃叫作私有财产,儿子也就照样这样称呼,不知道贼赃和私有财产原是同一个来源。

  及至最后,当人们开始要去理解它的时候,它已经成为两个彼此各不相同的概念了。

  原始人的取用、享有和占据的权利,在开始的时候并不损害任何人,因为当时有足够可以取用、享有和占据的东西,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占为己有,而并不因此侵犯和妨碍别人的权利,这个原始的权利既不是私有财产,也不是盗窃行为。

  只是到了后来,当人类大大增殖并且拥挤在一个地点,劳动已经成为生活的必要,而有些个别的人却凭着过量的享有和占据而脱离劳动的时候,这种自然的权利才开始成为一种不正当的权利,而少数人特别占有为维持大众生活所必需的土地才成为一种对社会的盗窃。

  和当时的舆论倡导者一样,一切跟着走的人同样也都把任何方式的土地的绝对占有看作是一种霸占,一种抢掠。

  但是这种盗窃行为还并没有因此成为耻辱,相反地它成为一种光荣;因为它证明了一个人的机智、诡诈、胆略和勇敢。所以过了一些时候人们把用这种方法得来的财物叫做私有财产,把它造成合法的,并且让它从父亲遗传给儿子。

  于是他们也就一个跟着一个仿效这种行为。

  但是,人类的本性对于这种用私有财产的名义掩盖起来的合法的盗窃不断地表示反抗。为了防止这种反抗,于是私有主把一切不是合法形式下的盗窃都予以禁止并且加以处罚。

  为了逃避这些处罚,于是怯懦的人开始暗地里盗窃,否认他的盗窃行为。

  自从那时候起,窃贼为人所鄙视,而私有主则为人所尊敬,而且他愈是富有,就愈是受人尊敬。

  这一切习惯的变化,也就是我们所谓的风俗、道德。这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并且其中的大部分在一个未来的社会制度里,能够并且必然会被一些其他的风俗、道德所代替。只有那些根据于自然的情感而且对于保持社会的和谐所必需的风俗道德才会永久存在下去,例如忠诚、博爱、正直等等。

  因此,自然的规律是自由地形成风俗道德的惟一界限。

  在我们今天这个追遂私利的社会制度里,可以给风俗道德以任何任意的标准,只要这个标准能够有利于某些少数人的个人利益和他们的特殊愿望。因此人们可以任意制造道德或不道德,罪过或是肝馅腊肠。7)

  所以一个有道德、守礼教的人,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诚心诚意地遵循着由官方所指定给他的轨道走,前辈已经教会他在这条道上怎样举步。其他一切凡是跳出这个轨道而想自己找寻一条道路的人,人们都把他叫做不道德的人。

  如果有一大群人随着一个跳出轨道的人走,并且这一个人也按着他前人的榜样把那些跟着他走的人列成一个有秩序的队伍,人们就把这种情况叫做风俗道德的变更或是驯化。因此那颠簸的、沉重的生活的车子,每一次由于一种重大的时势变化的冲击而脱出旧的轨道,并且在一条尚未走过的路上造成一种新的固定的轨道的时候,风俗道德也就有一次变更或驯化。但是如果教士和法警必须费许多辛苦作很大的努力,才能把这些人赶回到那困苦的大道上,人们就把这种情况叫作丧风败俗和道德的堕落。

  因此每一次风俗道德的变革、改善或是驯化都是由于某些人成功地离开了旧风俗、旧道德的轨道而产生的。但是每一次这种离开旧轨道的企图都被叫做是不道德的、丧风败俗的。

  但是,知识的进步只有在整个或是部分地脱离旧日的常规,在强力挣脱旧日的轨道中,才能实现,因此任何为了若干少数人的利益而设计的道德警察都是一种进步的障碍。

  因此我们今天的风俗道德,无非是一句神圣化了的“永远保持旧观念!”而已,所以一切维持旧的风俗道德的努力都是一种停滞和压制的努力,都是专制主义和奴隶制度的最有力支柱。

  由于这些风纪警察就产生出许多常常是非常混乱的概念,道德与败行,善与恶,罪与罚,行为端正与不端正,善良风俗与不良风俗,等等。

  在这一个民族叫作善的事,在另一个民族叫做恶,在这里被允许的行动,在那里就不允许;在某一种环境,某一些人身上是道德的,在另一个环境,另一些人身上就是不道德,例如:

  按照吉卜赛人的风俗,往往直到十五岁的男女儿童可以裸体在一起玩耍戏乐,弟兄姊妹结队往来,老年人毫不觉得这有伤风化;但是土耳其人却把我们的妇女不带着面幕出门,看作是一种不知羞耻,一种不道德的事。

  在我们这方面,我们认为土耳其人的多妻制是一种罪恶,觉得这种制度可耻,但是我们有许多政府允许纳税的公娼多夫制,并且用这笔捐税来做它那些教士和法律解释者的俸给,却没有丝毫的羞耻之感。同样,按照犹太人的法律欺骗一个外人(一个基督徒)是一种许可的、上帝嘉纳的行为,而相反,公平对待基督徒反是一种罪恶。

  一个每年要在吃喝上花费五千国币或是更多的富豪,如果他每年在救济穷人的慈善箱里捐几百块钱,就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大善人。而他这些收入正是依靠别人的劳动、辛苦和贫困而得来的。但是这些劳动的、辛苦的、贫困的人用他们那微薄的工资支付了一切最必要的费用之后,如果还挤出一点余钱来喝一杯烧酒或是啤酒,而不是把这点钱存在一边以备靠不住的明天,这就算是一种罪恶。但是豪富的大善人也喝啤酒的,而且无疑比劳动者喝的要好得多,虽然他并没有劳绩配得上喝这杯酒。

  看一看罗马教会规定的斋戒日的戒律吧!这是对穷人的一种什么样的讽刺!他应该在一定的日子里持斋,而根本对于他来说全年天天都是斋戒日。真的,我很愿意把我们节日的菜肴和高贵虔诚的天主教徒的斋戒日的饭食交换一下。

  这一切概念上的混乱都是那少数人的统治和某些人的个人利益所强加于我们头上的道德警察的后果。

  因此,在一个为一切人所有的自由与和谐的制度里是没有任何道德警察的!

  谁要求进步,就必须要求改革阻碍进步的风俗道德,要求取消一切强制的风俗道德。

  无论宗教和进步都为我们指出那个应该努力去达到的目标;这就是关于最高完满的理想;但是国家、政治却发给我们一些从绝不相同的道路走向这个目的地的通行证。而由国家和教会所把持的那些风俗、道德就正是那原因,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那指定给我们的坎坷不平、尘土飞扬的困苦大道上随着惯常的轨道轻信不疑地向前走,而不敢跳到大自然给我们全体人类规定的人间的幸福之源里去。

  因此我们那些深入人心的旧风俗旧道德正是今天的不平等、暴政和压迫制度的最巩固的支柱。要改善这些风俗道德,就必须先破坏这些风俗道德。

  这一点做到了,今天社会制度的整个腐朽的建筑物也就会自己完全崩溃。

  如果那些房主们拒绝新的建筑物,就必须努力去促成那旧建筑物的倒塌,并且谁也不插手那新建筑,相反要再三不断地去破坏摧毁任何一种新铺设起来的基地,如果这个新基地的设计并不一律平等地符合大家的利益。

  这就是一个民族的最后的、最有力的,并且也是最可靠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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