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十三章 平等怎样自然而然地将美国人分成许多私人小团体

 

 


  人们可能认为,民主制度的最终结果和必然效果,是使全体公民在私人生活方面也象在政治生活方面那样融合起来,并强制他们全都过同样的生活。

  这样,将会对民主所产生的平等作出极其粗浅和极其蛮横的解释。

  任何社会情况和任何法制,都不可能使人们相似得在教育、财产和爱好方面没有一点差别;即使不同的人有时候可能发现齐心协力去做同一件事对他们有利,但是你也得承认,他们决不会从其中发现乐趣。因此,他们无论如何要逃避立法者规定的限制,并在逃脱立法者试图限制他们的活动而为他们规定的某种范围时,就建立起一些因条件、习惯或品德相似而结成的私人小团体,与大的政治团体并存。

  在美国,凡是公民,谁也不比谁高人一等;他们既不需要彼此服从,又不需要相互尊敬;他们共同执法,共同治国,总之,就是大家合在一起去处理对共同的命运发生影响的事务。但是,我从来没听说有人主张大家以同样方式去消遣,或使男女混杂在同一场所游乐。

  在政治集会和司法审判的大厅里那样经常混在一起的美国人,在私人生活方面却审慎地将自己分成为许多很不同的小团体,以便在那里享受私人生活方面的乐趣。每个公民都乐意承认全体同胞一律平等,但只认为其中的极少数人是他的朋友和客人。

  我认为这是很自然的。公共生活的圈子越大,私人关系的范围就要缩小。我不但想象不出新社会的公民最后会在生活上一模一样,反而觉得他们可能形成许多小圈子。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阶级都象一座大城市,本阶级的成员不得出来,其他阶级的成员不得进去。各个阶级之间不相往来,但在每个阶级内部,人们是一定要往来的。即使他们的天性并不相同,但身分的基本一致要使他们接近。

  而当法律和习惯都没有规定在某些人之间建立频繁的和经常的关系时,则观点和思想倾向的偶然一致,可能对建立这种关系发生作用。因此,私人组成的团体各有各的特点。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永远相差无几,自然感到互相接近得随时都可能融合为一体,所以便人为地和随意地制定出许多小圈子,而每个人则试图依靠这种小圈子拒他人而远之,唯恐身不由己地与众人合流。

  这种情况将永远存在下去,因为人们可以改变自己创造的制度,但不能改变自己本身。无论社会怎样竭尽全力去使公民平等和相同,个人的自傲心总要试图阻止人们走上同一水平,希望在某一方面造成对己有利的局面。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被不可逾越的高高壁垒所隔开;在民主制度下,人们被许许多多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所隔开,人们虽然随时都可以冲断这些线,但这些线也可以不断移动位置而重新连结起来。

  因此,无论平等发展到多么高的地步,在民主国家里总要形成大量的私人小团体,让它们分布在大的政治社会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这些小团体的成员没有一个在仪表上跟领导贵族国家的上等阶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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