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文萃》

米尔顿.弗里德曼著 

 

24.真假金本位

 

 


  国际货币安排在我们的学会会议所讨论的问题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这是非常适当的,因为在经济政策方面可能没有任何其它的主要问题,使得自由主义者(在我们学会的意义上)从完全相同的基本原则出发,却得出了分歧如此之大的不同结论。 

  一组——菲利普·科特尼是其中的一个突出的成员——赞成继续保持国家货币与黄金之间的正式联系,赞成不同的国家货币之间的固定汇率,赞成将以国家货币表示的官方的黄金价格提高一倍或一倍以上,赞成取消那些意在逃避黄金的惩罚而采取的政府措施。这一组明显地并不关心黄金是否作为硬币而流通,它满足于黄金条块本位。 

  第二组——以经济学家的国家货币政策委原会为代表——也赞成继续保持国家货币与黄金之间的正式联系,赞成不同的国家货币之间的固定汇率。但是,它侧重于黄金铸币的重要性,以及在国内与国际支付中,黄金硬币作为货币而广泛使用的重要性。很明显,这一组认为:没有必要改变目前的黄金官价,至少没有必要改变美国的黄金价格。 

  第三组——我自己也算其中的一员——赞成将黄金政策与汇率政策分离开来。它赞成放弃各国货币之间的固定汇率,主张用不存在政府干预的、为日复一日的私人交易所决定的浮动汇率制度来取而代之。至于黄金,虽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但我们中的大部分人目前都赞成放弃政府所作的、以固定价格买卖黄金的任何许诺,放弃为发行国家货币而需要的任何固定的黄金准备要求。并且取消对私人买卖黄金的任何限制。 

  我已经在别处以较大的篇幅表述并论证了我自己的政策观点。所以,在这里我只想探讨一下如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自由主义者如何会得出这样一些根本不同的结论。 

  我的论点是:目前的这些建议——即或者以现行的价格、或者以较高的价格而将国家货币固定地与黄金连结在一起——的提出,起因于对两种截然不同的事情的混淆。一种是黄金作为货币的使用,我称之为“真正的”金本位;一种是国内金价或国际金价由政府所确定,我称之为“虚假的”金本位。虽然它们有很多共同的表面特征,但它们在本质上却是截然不同的——正如彼此竞争的卖主们所索要的价格的近乎同一性,根本不同于操纵价格的集团或卡特尔的成员们所索要的价格的同一性一样。真正的金本位与自由原则是完全一致的,而且——我相信——同大多数支持浮动汇率的其他自由主义者一样,我——作为其中的一员——完全赞成促进真正的金本位的发展的各项措施。而虚假的金本位与自由原则是直接对立的,正如为支持它而结成的中央银行家与中央计划者的奇妙的联盟所显示的那样。 

  认清真假金本位之间的区别,对于自由社会的保持和促进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战争除外,在我看来,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当中,没有任何事情比断断续续地占主导地位的假金本位及在其名义下采取的那些行动,对公众对自由原则的信仰造成了更大的削弱和破坏。我相信:我们当中那些因相信它就是、或将趋于是真正的金本位而支持它的人,是在错误地促成着一种趋势,而对于这种趋势的结果他们将头一个感到惋惜。 

  这是一个总括的指责,所以我将用几个例子来予以说明。这些例子同时也说明了真假金本位之间的区别。然后我再转过来明确地讨论这一区别。我的例子大部分是就美国而言,因为我对美国的货币历史的研究是最为详细的。 

  关于假金本位的影响的例证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货币政策 

  感谢联邦储备系统默许了财政部希望避免政府债券价格下跌的愿望,美国的货币扩张几乎有一半是随着第一次大战的结束而到来的。这次扩张,以及伴随着它而产生的价格膨胀,导致了黄金的外流,尽管遭受战争破坏的世界对美国产品的需求是巨大的,尽管大部分国家已脱离了它们的通货与黄金或美元之间的任何固定比价。黄金的外流最终压倒了财政部不愿意看到政府债券价格下跌的愿望。联邦储备系统从1919年后期开始,后来又于1920年1月及5月更大幅度地采取了严厉的通货紧缩措施,这些措施先是导致了货币存量增长的减慢,后来又导致了货币存量的急剧下降。这些依次地又导致了批发价格的崩溃及严重的经济紧缩。批发价格在12个月的时间里下降了几乎一半,这无疑地是美国以前和今后所能经历过的最迅速的价格下跌。毫无疑问这并不仅限于美国,而是波及到了所有其货币或者通过具有固定的、以黄金表示的价格,或者通过旨在维持固定的、或近乎固定的汇率的中央银行政策,而与美元连结在一起的国家。只有那些将要经历恶性通货膨胀的国家才逃脱了这场价格崩溃。 

  在真正的金本位下,在美国卷入第一次大战之前黄金的大量流入,应该会导致价格的上涨,直至战争的结束,这类似于实际发生的情况。但是,不论是战后出现的价格上升还是后来发生的价格崩溃都不会发生。相反,随着参战国恢复到和平时期的经济生活中来,应该存在着更早些的、且更为温和的价格下降。战后货币存量增加之所以会发生,完全是因为联邦储备系统被授予了可自由地“管理”货币存量的权力;后来的价格崩溃之所以会发生,完全是因为管理货币这一权力之上,附有黄金准备要求。作为该系统受命服务于的几个主事之一。 

  在完全的信用货币制度下,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尽管与黄金准备的缓慢减少相比,以其它货币表示的美元的价值的下降可能会起到更为迅速、且更为有效的阻止作用,但最初的战后扩张仍然会发生,与实际发生的情况相差不大。但后来的价格崩溃却几乎毫无疑问他不会发生。而且不论是最初的物价飞涨还是后来的价格崩溃,都不会传递到世界的其它地方去。 

  这次世界范围的通货膨胀及后来的价格崩溃,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对自由贸易信仰的严重打击。我们现在之所以会低估这一打击的严重性,完全是因为后来发生的大灾难使它显得暗然失色。不论是真正的金本位还是完全的信用本位。在其结果方面都要比虚假的金本位好得多。 

  美国20世纪20年代的货币政策及英国金本位的恢复 

  在金本位的支持者当中存在着这样一种广为流传的荒诞说法:即美国20世纪20年代期间的货币政策,由于是一种过度通货膨胀性的政策,所以为“大萧条”铺平了道路。例如,科特尼写道:“联邦储备委员会通过通货膨胀性信贷的不同寻常的扩张,在20世纪20年代,在令人吃惊的漫长时期当中,成功地保持了价格水平,但是,在这样做的同时,它也帮助产生了投机性的繁荣。”没有任何别的东西会比这更加脱离事实了。不论是抽象地从真正的金本位的角度来判断,还是从早先的美国实践来判断,美国2O世纪2O年代——特别是20年代后期——的货币政策,完全是一种过度通货紧缩性的政策。 

  1920-1921年期间价格的急剧下降,使价格水平更接近于战前的水平,而不是更接近于战后的高峰水平,尽管它们仍然明显地高于战前的水平。在后来的周期性扩张——它于1923年到达高峰点——当中,价格只是温和地有所上升。而从那以后直到1929年,批发价格实际上是在下降,下降的比率大约是每年1%

  。 

  至于黄金、信贷和货币,联邦储备系统封存了大量的黄金流入,以防止黄金象它在真正的金本位下那样,大幅度地提高货币存量。联邦储备系统根本没有从事什么“通货膨胀性信贷的不同寻常的扩张”,相反,尽管1929年的国民收入比1923年的国民收入高出将近25%

  (不论是以货币单位表示的还是以实际单位表示的),但1929年6月联邦储备系统的信贷余额与1921年6月的水平相比下降了33%

  ,而只比1923年6月的水平高出16%

  。从1923年到1929年——为了避免周期性影响的干扰,我们只对商业循环的高峰年份加以比较——货币存量——定义为包括通货、活期存款及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以每年4%

  的年率而增长。这一增长比率基本上就是为跟得上产量的扩大而要求的速度。如果从范围较小的货币定义——不包括定期存款——来看,货币存量的增长率仅为年

  2.5%。 

  在股票市场行情极为看涨的期间内——这一期间碰巧与英国恢复金本位后的最初几年相吻合——通货紧缩的压力特别强大。在自1927年到1929年的这一商业循环高涨期间里,批发价格实际上有所下降:你只有再回到1891-1893年期间,才能找到另外一次伴随着价格下降的经济高涨,而从那以后再也没发生过这种情况。在1929年8月经济周期的最高点上,货币存更低于它在16个月以前的水平。从我们的每月数据开始于1907年以来到现在,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情况:在经济周期的扩张阶段中,如此之长的时期都已经过去了却还不曾出现货币存量的增加。仅有的几个表现出货币存量下降的漫长时期,最后的结局都是严重的经济紧缩(1920-1921,1929-1933,1936—1937)。 

  仅就美国自己而言,这种货币政策也可能是一种可取的政策。我本人认为:1929-1933期间的经济衰退并不是20世纪20年代的货币政策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甚至不能主要地归罪于20年代的货币政策。正如我很快将要指出的那样,错误在于从1929年开始直到1933年期间所采取的那种政策。但是从国际上看,这种政策简直是灾难性曲。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英国于1925年在恢复金本位时所犯的一个错误——即确定了一个使英镑价值过高的代价——所酿成的。我毫不怀疑这是一个错误——但这只是因为贵国当时正维持着一种虚假的金本位。如果美国当时保持的是一种真正的金本位,那么美国的货币存量会比实际增加得更多,价格会保持稳定或开始上升而不是开始下降,美国所得到的黄金会减少或者失去一些黄金,而且对英镑的压力会得到巨大的缓解。可以说,通过封存黄金,美国将会对黄金波动作出调整的全付重担强加给了其他国家。此外,当法国以一种使法郎的价值过低的比价而采取虚假的金本位制,并且也继而实行封存黄金的政策时,各种影响使得英国的地位发生了动摇。这在1925-1931年期间,在为维持重新建立起来的比价所做的徒劳无益的努力中,对英国所采取的那些通货紧缩政策的自由原则的信仰的不利影响,既明显又意义深远。 

  美国在1931年到1933年期间的政策 

  美国193—1933期间的货币行为,从某些方面来看是1920-1921期间的货币行为的重复,只是灾难的范围更大,条件更为不利,而且行动的理由更加缺乏。1919年,联邦储备系统偏离了真正的金本位所指示的政策。1920年,当它看到它的黄金储备在迅速下降时,它改变了方针,对黄金的外流作出了过度的反应,并导致了猛烈的通货紧缩。类似地,在1920-1929期间,联邦储备系统封存黄金,以防止它对货币存量产生在真正的金本位下它会产生的那种影响。1931年,当美国脱离金本位,且美国正经历着黄金外流时,联邦储备系统再一次地改变方针,对黄金外流作出了过度的反应,并灾难性地加剧了已历时三年的通货紧缩。 

  与1920年时的情况相比,1931年的情况在两个不同的方面并不那么有利:一方面是国内的,另一方面是国外的,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二者都是由联邦储备系统自己造成的。 

  国内方面的差别在于:1920年的通货紧缩行为,发生于一经济高涨时期的结束之时——而这次经济高涨被广泛地认为是暂时性的和不同寻常的——它加剧了一次无论如何都有可能发生的衰退,在这里拖延是没有必要的。1931年的通货紧缩行动是在严重的经济紧缩开始两年之后出现的,而这时的紧缩已显露出终止的迹象;它可能将经济的复苏扼杀于萌芽之中;所以它既极大地加剧了这次衰退,又大幅度地延长了这次衰退,从而将这次衰退变成了将近一个世纪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衰退。 

  由于联邦储备系统对开始于1930年秋天的银行危机处理不当,所以说这一差别主要是由联邦储备系统造成的。在1930年秋天以前,尽管经济衰退相当严重,但却没有迹象表明会出现流动性危机。以1930年底美利坚银行倒闭为最高峰的普遍的银行倒闭,改变了这次紧缩的局势。这一事件成了一系列流动性危机中的第一次危机,而这些危机每一次都是以银行倒闭及因存款人急于将存款转变成现金而对银行造成的挤兑为特征的,每一次都对货币存量产生了强烈的下降压力。建立联邦储备系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对付这种危机。联邦储备系统未能有效地做到这一点,但原因并不在于它缺少权力或知识。自始至终,联邦储备系统一直拥有足够的权力,来提供广大公众及银行界极度需要的流动资产,来采取为中止银行倒闭的恶性连锁反应所需要的有关措施。该系统之所以会失败,原因在于该系统内部个性的变化及权力的转移使得该系统失去了任何占主导地位的个性,而这种个性的存在可以避免委员会管理工作所造成的那种通常的结果:即以无为来逃避责任、拖延和放任自流。然而从更根本上说,联邦储备系统的这次失败,反映出我们所采用的是这样一种货币制度:它赋予少数人以极大的权力,从而容易受到这种个性的变化及权力移交给他人时的影响。如果在1930年流动资产危机一开始时就予以中止,如果美利坚银行能够免于倒闭(正如联邦储备系统成立以前非常可能发生的那样),那么,到1931年9月以前整个经济可能会持续繁荣,而不会不稳定地处于另一次流动资产危机的边缘。 

  与1920年时的情况相比,1931年时变得不那么有利的那些情况在国际方面的差别,表现在其它国家的货币情况方面。在许多国家当中,1920年的货币安排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所以它们可以化较迅速地适应新的情况。而到了1931年,一种新型的国际货币安排已经建立起来了,这种新的国际货币安排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英格兰银行和法兰西银行的支持。而更主要地、且更为直接地应该归咎于联邦储备系统,正如我们所看到债那样,该系统的黄金封存政策,加重了许多其它国家的调整问题,从而使它们更容易受到新困难的影响。结果,货币世界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跟随英国,形成了英镑区;另一部分跟随美国,构成了黄金集团。所有的英镑区国家都在1931年晚些时候或1932年早些时候进入了经济最低点,并开始了经济扩张;而大多数黄金集团国家却在经历着进一步的通货紧缩,直到1933年或1934年才进入经济最优点。 

  我们说与1920年相比,1931年秋季的通货紧缩性货币行动更加缺乏理由,是出于两个截然不同的原因:第一,1920年时,联邦储备系统仍处于初期阶段,未经受过考验,而且经验也不足。它是在一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但却是在一种完全不同的情况下运行。它没有任何在和平时用进行运作的经历,也不具有任何可以据以进行判断的经验。到了1931年,该系统已经有了十几年的经验,并且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构成了黄金封存政策的理论基础,并要求联邦储备系统抵消黄金外流的作用,而不是加强它的通货紧缩影响。第二,黄金方面的情况也已经是大不相同了。到1920年早期,黄金存量迅速下降,联邦储备系统的黄金准备比率接近于它的法定最低要求.在1931年9月以前,该系统一直在获得黄金,货币黄金存量水平空前之高,黄金准备比率远远地超出了它的法定最低要求——当然,这反映了联邦储备系统没有按照真正的金本位来运行.该系统有着充足的储备,从而可以毫无困难地对付黄金的外流,并且不必诉诸于通货紧缩措施。而且不论是该系统早期的政策,还是巴杰特奉为神明的传统金本位原则,都要求该系统这样行事:这次黄金外流完全是投机性的,并且是由对美国将脱离金本位的担心所促成的;任何贸易不平衡都不能成为这次黄金外流的依据;如果满足了所有要_求的话,那么该系统会很快地耗尽自己。 

  可以说十分明显,该系统的作法是完全不同的。通过在一极短的时期里,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势急剧地提高贴现率,它对国外枯竭作出了强烈的反应,然而却对国内枯竭置若罔闻。结果造成了国内枯竭的极大加剧,并导致了商业银行系统空前的对现金的需求。然而从1929年8月到1931年8月,货币存量下降了10%

  ;从1931年8月到1933年3月,货币存量进一步下降了28% 。从1929年8月到1931年8月,商业银行存款下降了12%

  ;从1931年8月到1933年3月,商业银行存款进一步下降了35%

  。没有比这更为不必要的货币崩溃了,或者说没有比这对损害公众接受自由原则更大的货币崩溃了。 

  同样,不论是在20世纪

  20年代及30年代整个时期的实行真正的金本位,还是始终坚持信用本位,都极大地优于实际上实行的、虚假的金本位——在这种虚假的金本位下,黄金的流入及少量的黄金流出被抵销了,而大规模实际的、或将要发生的黄金外流加引起了过度的反应。而这种形式绝不是什么过时的历史奇闻:看一看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早些年份中对黄金流入的反应;看一着更为近期的、德自对黄金流入的冻结。虚假的金本位是一种仍然存在的极大危险。 

  美国的黄金国有化 

  美国在1933年3月脱离金本位之后,于1934年1月重新建立了一种固定的黄金官价,将价格提高到每盎司35美元。很多目前支持提高黄金官价的人都赞同这一行动,将它看作是为使黄金存量的价值与所谓增加了的信用流通相一致所必需的行动。也许1934年时黄金价格的提高是可取的,但是至少就美国本身而言,从这些方面看不出这样做的理由。1933年资金存量的价值与货币总量之间的比率,比1913年的水平要高,也比1913年至1933年期间任何时候的水平要高。如果说从这些方面来看存在着提高黄金价格的合理依据的话,那么这种提高应该在1929年进行,而不是在1934年进行。 

  不论提高黄金价格的优点如何,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有关的措施——这些措施是为了使黄金价格的提高能够具有罗斯福政府所希望的那种作用而采取的——代表着与自由原则的根本性背离,代表着那些转而困挠自由世界的先例的建立。当然,我所指的是黄金存量的国有化,禁止私人为了货币的目的而占有黄金,以及在国家和私人契约中废除黄金条款。 

  1933年和1934年早期,法律要求拥有黄金的私人把他们的黄金移交给联邦政府。联邦政府则以相等于以前的法定价格付款,而这一法定价格在那时绝对低于市场价格。为了使这一要求产生效力,除艺术用途之外,在美国私人拥有黄金被确定为非法的。人们很难设想还有哪一种措施会比这对自由企业社会赖以存在的私人财产原则产生更大的破坏性。按照人为规定的低价使黄金国有化,与菲德尔·卡斯特罗按照人为规定的低价来使土地和工厂国有化,在原则上是没有区别的。美国在自己从事了其中的一个以后又有什么理由去反对另一个呢?然而,在有关黄金的事情上,有些自由企业的支持者的盲目性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1960年,接替J·P·摩根及其公司的摩根保证信托公司的首脑亨利·亚历山大,建议把禁止美国公民私人拥有黄金的范围,扩大到国外拥有的黄金。他的建议被艾森豪威尔总统所采纳。而银行界几乎没有人提出抗议。 

  虽然为了货币的目的而“保存”黄金被当作借口。但不论这个目的本身是好是坏,禁止私人拥有黄金的措施并不是为了任何这样的货币目的而实施的。不论是在20世纪20年代还是在1930-

  1933年货币崩溃期间,黄金及黄金券的流通都没有造成任何货币方面的问题。银行恐慌发生前最后几周除外,当时的国内枯竭不是黄金的枯竭,而是优于存款的、任何种类的通货的枯竭。而最后发生的黄金枯竭,又是这样一种谣传——后来证明这种谣传是正确的——的结果:即罗斯福总统计划使美元对黄金贬值。实施黄金国有化的目的,在于使政府能够从黄金价格的提高中获得全部“帐面”收益——或者在于防止私人从金价的这一提高中获利。 

  废弃黄金条款具有类似的目的。这也是破坏自由企业基本原则的一项措施,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双方诚心诚意地缔结的契约竟为了双方中一方的利益而被宣布无效! 

  这一系列措施,构成了对真正的金本位的进一步偏离,及对虚假的金本位的进一步迈进。黄金更为明显地变成了一种其价格由政府的买卖及限额所决定的商品,而不是货币,甚至不是货币的一种形式。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战后外汇政策 

  我完全同意里斯特教授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及它所包含的各项安排的批评。这些安排完全是一种虚假的金本位的安排:每一国家都被要求确定以其自己的货币来表示的、正式的黄金价格,从而——不言而喻——确定其货币与别国货币之间的官方汇率。除非得到允许,否则的话,这些价格的变动禁止超出严格的限制范围。它致力于这些汇率的保持。但是不要求将黄金用作货币;恰恰相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许多条款都意在防止将黄金用作货币。 

  从自由主义者的观点来看,给果从来都不是令人高兴的:广泛的外汇交易控制,以限额、直接控制以及关税等形式对国际贸易的限制;一再发生的外汇危机,及官方汇率的无数次变动。毫无疑问,与战后不久的情况相比,现在的情况已经好得多了,但十分明显,尽管存在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然而这种好转并不是由于它的存在而产生的。而外汇危机的危险及伴随而来的对贸易的干涉却远没有结束。去年,美国走向了对贸易的直接干预以对付国际收支问题;德国物价上涨;而英国一目前正处于困难之中。 

  真假金本位之间的区别 

  科特尼所列出的“通过恢复国际金本位而使货币秩序”得以恢复的几个先决条件,由于简洁、明了,形成了一个极好的开端,标志着探索真假金本位之间的区别的开始。他提出的第6点总结说:“黄金的价格必须至少提高到每盎司70美元。”他的第7点是:“黄金自由市场应该在所有重要国家中建立起来,而且黄金贸易、黄金进出口等都应该是绝对自由的。”这再简单不过地反映了问题的所在。人们怎么能够想象一方面说应该建立世界范围的、(比如说)锡的自由市场,另一方面又说锡的价格应该“被提高”到某一特定的数字呢?自由市场的实质恰恰是:没有人能够“提高”或“确定”价格。价格将处于任何将会使市场买卖相等的水平之上,而且它将随着市场条件的改变而日复一日地发生变化。如果我们认真对待科特尼的第7点建议的话,那么我们则无法同时认真对待他的第6点建议。反之亦然。 

  假定我们循着他的第7点建议的逻辑探究下去,又假定自由市场在黄金方面占主导地位,那么,正如过去所发生的那样,很可能发展出真正的金本位。人们可以自愿地选择黄金作为货币,这也就是说:以黄金单位来表示价格,并持有黄金作为购买力的暂时存在形式,从而使得人们可以将物物交换活动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产品或劳务来换取货币的售卖活动,一部分是用货币来换取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活动。在不同的语言当中,用作货币的黄金的叫法也可能是不同的:在法语中叫做“or”,在英语中叫做“gold”;而用以衡量黄金货币的单位也可能是不同的:比如说,在法国的衡量单位是克,在美国的衡量单位是盎司;象1805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通行的、价值20法郎的那种法国金币,及美国通行的、背面有鹰徽的那种10元金币那样的特种货币都可能会发展出来,用以代表在交易中便于使用的黄金数量,而这些特种货币在不同的国家也是不同的。我们甚至可以让政府来证明金币的重量与成色,就象他们现在监管肉类市场的磅秤一样,甚至可以让政府来铸造“10元金币”、“20元金币”等等。名称或衡量单位的变化,比如说以盎司改为克,可以通过立法来进行,但必须明确的是:这些活动绝不具有任何货币、或收入、或再分配的效应;这些活动就好象将衡量汽油的标准单位由加仑改为升一样,然而与将黄金价格从35美元一盎司改为70美元一盎司却不可相提并论。 

  如果发展出了这样一种真正的金本位,那么毫无疑问,以黄金表示的消费品的价格,将按照消费品与黄金的运输费用而在地区与地区之间有所不同。在不同的国家使用黄金,且使用不同的单位、或不同大小的硬币的情况下,一种黄金以另一种黄金表示的价格,将随每一国家公民对这种或另一种黄金的偏好而自由地发生变化。当然,变化的范围将受到将一种黄金转化成另一种黄金所需的费用的限制,正如消费品的相对价格同样地受到限制一样。 

  在这样一种真正的金本位下,私人或政府将会从事提供存储机构的业务,而对于交易活动来说,人们将会发现黄金的仓库收据比黄金本身更为方便。最终,私人或政府将会签发见单即付、或在某一特定时间之后支付黄金的字据。虽然这种字据不是仓库收据,但由于这些字据是可以兑换为黄金的,所以它们仍然受到广泛的接受。只要债务人不被有追溯效力地免予履行他们的承诺,那么,这样的支付承诺仍然不会改变金本位的基本性质,而且即使这样的承诺有时不被履行时也依然如此,正如美元债券发行中的违约并没有改变货币本位一样。但是,理所当然地,不予履行的支付字据或者被预期为不予履行的支付字据,不可能以票面价值来出售,正如不予履行的债券要折价出售一样。而且毫无疑问,这正是我们所描述的这种制度实际盛行时将会出现的情况(以美国内战以前的大部分时期当中的情况为例)。 

  这样的制度可能会——而且我相信一定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从而给政府造成了禁止或控制发行见单即付黄金的字据的压力。但这超出了我目前的论题,我现在要谈的是:这种制度才是真正的金本位,在这种金本位下,不同的国家可能有不同的货币名称,但从任何有意义的角度来说,既不存在国家货币,也不存在政府通过立法来改变黄金价格的可能性。 

  在这样一种本位下,毫无疑问地也可以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国家货币。例如,在1862—1879期间的美国,美钞就是这样一种国家货币,它与黄金并行流通。因为存在着黄金自由市场,所以,以美钞表示的黄金的价格每日都在发生变动,用一句现代术语来说就是:在这两种通货之间存在着浮动汇率。因为英国及其它国家均使用黄金作为货币,所以,在美国,黄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对外贸易。在美国,当时大部分价格是以美钞来表示的,但可以按照市场比率折算成黄金支付。然而在加利福尼亚州,情况却反过来了:大部分价格是以黄金来表示的,但可以按照市场比率折算成美钞支付。毫无疑问,在这一历史事件当中,美钞某一天将成为支付黄金的字据这一预期,将通过扩大对美钞的需求而对美钞的价值产生影响。但是,只要这两种货币的相对价值由市场自由决定,那么,这对于这两种货币的同时并存来说并不是至关重要的,就象白银与黄金或黄铜与白银常常以浮动汇率同时流通一样。 

  即使某一政府公开放弃某种国家货币,它仍然可以用黄金表示的(或者具有黄金条款的)债券的形式来向社会借款,这些债券中的某一些可以是随时支付的债务,而且可以是无息的债券。但是它将因此而放弃我们现在称作货币政策的那些东西。它通过借款而可以得到的资源,将取决于它愿意对有息债券支付的利息,以及公众愿意获得的无息即期债券的数量。它不可能任意地发行它所希望的、任何数量的无息债券,因而也不会导致这样的后果:即无力履行它的支付黄金的承诺,从而使它的债券相对于黄金而贬值。当然,政府权力中的这一限制,恰恰是使真正的金本位受到自由主义者青睐的地方,但我们一定不要犯这样一种错误,即认为:我们仅通过对名义上遵从黄金这一形式的采用,就可以得到真正金本位的实质。 

  我们刚才所描述的那种金本位,不是我们最迟从1913年以来所采用的那种金本位,而且十分明确地,不是我们从1934年以来所采用的那种金本位。如果说自由市场的实质是没有人能够“提高价格”的话,那么受到控制的市场的实质则是:它涉及了种种对贸易的限制。当政府将小麦的价格确定在一个高于市场价格的水平上时,它将不可避免地一方面增加储存,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控制产量——即在那些急于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从而超过了公众在这种受到控制的价格下愿意购买的数量的生产者之间分配产量。当政府将住房的价格确定在一个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上时,它将不可避免地被迫控制住房的占有——即在那些急于购买更多的住房,从而超过了卖主在这种受到控制的价格下愿意提供的数量的买主之间分配住房。同对外汇的有关控制一样,对黄金的控制是一个明确无误的信号:即黄金的价格正在受到限制;美元、英镑等不再仅仅是不同大小的黄金单位的不同名称,而是国家货币。如果以这些货币表示的黄金的价格,以及一种货币用另一种货币表示的价格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不变,那么这不是由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将一种黄金数量转化为另一种黄金数量,也不是由于供需情况使得价格得以保持稳定,而是因为:它们是受到操纵的市场上的受到限制的价格。 

  1934年1月以后,美国政府所支持的、35美元一盎司的黄金价格,起初远远高于市场价格——同美国政府目前所支持的小麦价格一样。不论是在产量迅速扩张的情况下,还是在巨大的储存不断累积的情况下。结论都是如此。从1933年到1940年,美国的黄金产量从低于260万盎司增加到600万盎司;世界的黄金产量从0.25亿盎司增加到0.42亿盎司;财政部的黄金存量从2亿盎司增加到6.3亿盎司,或者说,是这一时期当中世界黄金总产量的1.75倍。如果黄金产量与存量的这一增长势头能够继续保持下去的话,那么黄金购买计划很可能要在规模上受到限制;也许,同美国的白银收购计划最终的情形一样,黄金购买计划将很可能仅限于国内的黄金产量。 

  但战争插了进来,它中止了黄金的流入,并使货币存量大幅度上升。在黄金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其它价格的相应升高改变了固定的美国金价的性质。同租金控制下的房租一样,现在美国的黄金价格可能低于市场价格(若是目前黄金仍然用于货币用途的话)。同样,不论是在产量减少的情况下,还是在存量下降的情况下,还是在需求者之间进行定量分配的问题下,结论都是如此。尽管世界的黄金产量仍然高于1953年的水平,但美国目前的黄金产量却低于1933年的水平.美国物黄金存量已经下降到大约5亿盎司,虽然这一水平低于战时黄金存量的最高点,但它仍然2·5倍于目前的黄金价格建立时的黄金存量水平。对美国公民在国外的黄金所有权的限制,是走向在需求者之间进行的、更为严格的定量分配的第一步,而且是不高明的一步。各中央银行之间关于不促成美元余额转换成资金的君子协定,是影响更为深远的另一步,尽管也是更为无力的一步。政府试图固定价格的每一次尝试的历史,都告诉我们:如果被固定的价格长久地大大低于市场价格,那么这样的尝试是注定要失败的。 

  将黄金价格提高一倍,毫无疑问地将会使这种情况发生逆转,并再一次地使固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黄金产量及美国的黄金存量毫无疑问地将开始上升。但这又有什么用呢?黄金将仍然只是一种价格受到支持的商品;各国仍然持有各自的货币政策;固定汇率将冻结在这样的情况下唯一可能存在、用以对国际支付进行调整的市场机制;外汇危机将继续接连不断;各种直接控制仍然是最后一招,而且为了解决危机,人们常常要求助于直接控制。 

  这种虚假的金本位对基本的自由原则的侵犯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第一,它涉及到了政府对价格的固定。让我迷惑不解的是,为什么如此之多依照原则而反对政府对所有其它商品固定价格的人,却会赞同虚假的金本位中的价格固定。第二,同样重要的是,它涉及到了赋予一少部分人管理那些最具重要性的事物的自主权力;赋予那些必须管理这种虚假的金本位的中央银行家及财政部官员以自主权力。这意味着人治代替法治,从而与我们基本的政治信条之一相抵触。同样,我感到非常惊异:为什么如此之多依照原则而反对授予政府官员以广泛的自主权力的人,现在却急于看到将这种权力授予中央银行家们。的确,中央银行家们从整体说来是对私人企业抱有极大同情的“健全货币”者。但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自由主义者对那些碰巧在某一时刻行使货币权力的、特别的中央人员的恐惧减轻了呢?的确,我们的呼声是完全不同的——不论仁慈与否,专制就是专制,确保自由的唯一途径就是权力的分散。 

  结论 

  让我以一项建议来结束本篇文章,我不是想协调我们的观点,但至少是想使我们在黄金问题的一个方面上取得可能的一致意见。对于科特尼先生的第7点,即不存在对私人拥有、购买、销售、进口、出口黄金限制的完全自由的黄金市场的建立,难道我们不会一致同意吗?这特别意味着:不存在对黄金买卖价格的限制,而不管这一价格是以任何其它商品表示的,还是以金融工具——包括国家货币——来表示的。所以,它意味着政府对以国家货币表示的固定黄金价格的结束。 

  在实现这样一种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同美国仿小麦计划一样,是这样一种过渡性问题;即如何处理积累起来的政府储存。在这两种情况中,我个人的看法是:政府应该立即恢复自由市场,应该最终处理掉它的全部储存。然而,对于政府来说,唯有逐渐地处理掉它的储存才可能是理想的。对于小麦来说,我始终认为5年的时间足够了,政府应该在这5年当中的每一年里,处理掉它的存量的1/5。这一时间长度对于黄金来说也是相当令人满意的,所以,对于美国来说——对于其它国家来说也是这样——我个人的意见是:政府应该在接下来的5年当中,在自由市场上卖掉它的全部黄金。也许,与小麦相比,黄金的已有存量与年产量之间的更大比率,使得较长一些的过渡时期更为合适。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权宣之计的问题,而不是原则问题。 

  广泛的黄金自由市场可能意味着:黄金作为货币的用途将变得比现在更加广泛。如果这样的话,政府可能需要持有一些黄金,作为流动现金余额。除此之外,我看不出政府或国际机构还有什么理由要持有黄金。如果个人发现黄金的仓库证明比确确实实的黄金更为实用,那么,私人企业当然地可以提供储存黄金的服务。黄金储存及仓库证用的签发为什么应该是一种国有化企业呢? 

  版权说明:版权 1961年,芝加哥大学.经《法律与经济学杂志

  4》(1961年10月)允许重新出版,第88-79页。此篇是为1961年9月蒙特·佩尔兰学会会议而写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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