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哲学》

莫里茨·石里克著 陈维杭译

 

第十四章 生物学的基本问题

 

 


  有机自然的现象也一定要由定律来描述。我们到此为止一直在讨论的自然律,无疑地对有机体是同样真实的——这是得到普遍承认的。然而有些哲学家和生物学家主张在这些定律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对生物有效的定律,而且例如还存在一种特殊型式的能量,这种能量为一切有生命的东西所特有而不显示于无机界。这种生命自律的理论称为“活力论”。那种与之相反的观点,即认为一切生物定律均能被还原为物理原理的观点,则称为“机械论”,这是因为人们曾认为物理过程都可以还原为力学过程。今天,“机械沦”称号已不再是一个合适的名称了,使用“物理解释”的讲法要更好些。 

  但是生物学家们仍倾向于把物理过程仅仅看作是机械过程;而且,当在此基础上获得的对生物事件的描述不够充分时,他们就想要求助干活力论。 

  上世纪末,“机械论者”的理论占着优势。目前,广泛流行的观点是生物学定律不能还原为物理原理。为了尽可能清楚地指出在什么方向上才能找到问题的解答,我们一开始将致力于求得一些标准,以使我们能判定在给定的情况下是否有生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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