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起源》

格罗塞著 蔡慕晖译

 

第五章 人体装饰

 

 


  当达尔文将一段红布送给一个翡及安的土人,看见那土人不把布段作为衣着而和他的同伴将布段撕成了细条缠绕在冻殭的肢体上面当作装饰品,他以为非常的奇怪。其实这种行为并不是翡及安人特有的。达尔文如果在卡拉哈利沙漠里或在澳洲森林里做同样的事,也可以看见和荷恩(Horn)海角一样的情形。除那些没有周备的穿着不能生存的北极部落外,一切狩猎民族的装饰总比穿着更受注意,更丰富些。“他们情愿裸体,却可望美观,”原是库克(Cook)专指翡及安人说的话,但如把这话应用到澳洲人、明克彼人、布须曼人和菩托库多人身上去,也是非常正确的。那些专用通俗的科学方法来对各种文明民族标榜文化的伟大成就的文明史著者,惯常把这穿着和装饰不相称的事实,作为那些天真质朴的野蛮人连必需和浪费也不能分辨的有趣的例子。这种例证实有例少证多的错误。如果野蛮人真象一般人所描写的那样,只是高个的痴呆孩子,那么他们怎么能够继续生存的这个问题,就很难理解了,因为照理,他们早就应该灭亡、为高等动物做一个缺少理智的危险的前车之鉴了。凡是连自己的需要都不明白的生物,是不能生存好久的。可是这些穿着缺乏而装饰过多的原始民族,虽则时常有高级民族在那里很热心地设法阻难他们,却已在这世界上生存了几千万年了。所以,不知到底是原始民族不应该有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利呢,抑或任这件事情上是文明史家不知分辨必需和浪费?也许,原始民族的装饰,并非象十九世纪实利主义者所想像的,只是多余而浪费的东西罢?野蛮民族的必须装饰或者正象我们的必须衣服罢。

  但是,在我们能够探索原始装饰的意义之前,我们必须先使自己认识原始装饰。原始装饰,一半是固定的,一半是活动的。我们将一切永久的化装变形,例如:劙痕(scarification)、刺纹(ta-ttooing)、穿鼻、穿唇、穿耳等等,都包括在固定的这一类装饰里。活动的装饰只是暂时连系到身体上去的一些活动的饰品,其中包括原始民族间认为最珍贵的缨、索、带、环和坠子之类。但是我们特别应该对活动装饰中最简朴的一种形式——画身,先加以研究。因为第一、据我们的见解,画身是最显著地代表着装饰的原始形式的;第二、画身是显然和某几种固定装饰有因果关系的。

  画身的习惯,在低级文化中最为普遍。只有那些不得不把他们的身体完全遮蔽起来,至少在过户外生活时不得不如此的埃斯基摩人没有这种习惯。

  澳洲人时常在他的袋鼠皮制成的行囊里,储藏着白垩和红色、黄色的矿土。在他的日常生活里,只要在颊边、肩上和胸头画上几笔就够了,但在宴会期节,他就要涂遍全身。1遇有重要事故而不用特别颜色涂画身体的事,在澳洲人里是从来没有的。澳洲少年,在举行他成年的庆祝宴上,第一次接受红色或白色的画身时,就算是被他同部落的人欢迎到成人社会里去了。2参加庆祝的成人们也同样地在他们薄暗的肌肤上用红色和白色涂画各种不同的图样。当男子出去参加战争时,“他们就用各种颜色涂抹身体。他们所用的颜色,并非由各勇士照着自己的嗜好选择,却是根据大众了解的规则按着事件选择的。不过他们的安排法,线条和图样,却可以随各人自己的意思。”3荷治金松(Hodgkinson)在马克利(macleay)河看见的那个战争里,就有一面的人完全用红色条纹涂满身体。4实际上,大多数的部落都以红色为战争色,只有北方和西方的勇士用白色。5澳洲人的画身,以参加舞会时所画的为最富丽最谨慎,拉姆荷尔兹(Lumholtz)说昆斯兰德(Queensland)的土著,“他们当舞会时用红土或黄土部分地或全体地涂抹身体,他们也时常用脂油和炭粉涂绘全身,好象他们的身体还不够黑似的。”6然而,他们通常是把颜色画成图样的。托马斯(Thomas)在关于一个在维多利亚举行的盛大的科罗薄利舞的记载上说:“舞蹈者的眼眶上用白色的圆圈围绕着,在鼻子旁边画着白色的条纹,在前额上画着平行的细条。身体上的线条变幻万状,但常常按照一定的计划。”7在全澳洲的科罗薄利舞会,舞蹈者常常涂着白色,而在其他的舞会则往往用许多颜色。“在巴滴(palti)舞中,他们兼用红、白两色,在彼台库(pideku)舞中,摩轮特(Moorunde)的土人用红土条纹作装饰。在小艇舞中,他们用白粘土和红矿土作装饰。”8澳洲既用红色涂身来表示进入生命,他们也用这颜色来表示退出生命。那林伊犁人(Narrinyeri)用红色矿土来装饰死尸,9而且这种风俗流行很广,因为迈尔(H.E.Meyer)在恩康脱(Encounter)海湾的诸部落间也曾看见过。在北澳洲,至少腐尸骨骼是要涂彩的,涂彩之后就可保留很久作为纪念品。10至于丧仪中的涂彩制度,则全大陆都很通行。澳洲人和欧洲人所用的丧色,和他们肌色一样分歧。白色的欧洲人用黑衣作丧服,而黑色的澳洲人则用白土作丧装。在有些部落里,女人除了戴白土帽之外还全身涂白,而男人却只在面部和背部涂色。11我们上文已经说过丧装最通行的是白色,但是别的颜色也到处有人参用。例如在乔治王海峡(King George’s Sound)的遗民,他们在前额从鬓骨到颊骨,都涂着白点和黑点,在代厄人(Dyeri)中,服丧者全身涂着红点、白点。近来已经有人证明,这种颜色并不是完全随意施用的,至少在有几处是不随意的。照叔耳曼(Schuermann)的记述,在许多区域中,白色是为血族见背而用的,黑色是为姻亲死亡而用的。

  那些已经绝灭的塔斯马尼亚人的画身和澳洲人的画身在本质上并没有差别。这两个种族相同文化相同的比邻民族在这一点上的雷同是不足为奇的;但我们在距离很远的安达曼人中也找到有涂身的同一特征,却就有点奇怪了。而且我们将要发见,这只是明科彼人和澳洲人之间的许多雷同点中的一种而已。但我们必须注意,切不要重演一般人种学者易犯的错误,为了这些区区的类似之点,就巧编臆说,以为现在远隔的民族,在原始时代原是亲族或有关系的;虽则澳洲人和安达曼人间的文化有很多相同之处,而且相同的种类是如此的复杂,甚且细枝末节也很相同,真是很不容易教我们相信他们发展的并行线是完全各自独立的。“明科彼人对于他们身体的涂彩,共有三种颜色,他们使用的方法,是要叫别人一看就明白他们是在生病或在服丧,或是要到宴会去。”12恰恰和澳洲的女画身的没有男人多的风俗相反,在明科彼人中是没有男女性的分别的。他们只对未婚者有一个限制,那就是不准他们画颈项。安达曼人所用的三色中的第一色,就是一种青白色泥土,将这泥土和上了水,很厚地涂满全身,是表示对死者哀悼的。安达曼岛人和澳洲人一样,也在服丧期间戴一种特别的土制丧帽。这种土制帽子有时也有一种实用,例如,因狩猎和跳舞而过度热燥时他们可以戴上这种帽子。第二种色素是纯白的泥,它跟前者不同,专用为装饰。妇女们尤其是男子们,往往用第二个指头,蘸这颜色在双颊上、躯干上和四肢上涂画了清晰的直线图形,再去赴宴会。第三种是烧过的黄色矿土拌着油质,大半也是为装饰的目的用的。有时候,他们自然也会用这些材料来治疗疾病,“但从来没有象一般的传说似的用来保护皮肤防止昆虫。”当作装饰用的黄土常常加在图样上面,但为了那些色素性质所限,只能作粗拙的直线的锯齿形的曲线。这里的死人也和在澳洲一样,总用他们生时所喜好的颜色去装饰;尸体用黄色的矿土来涂抹。13

  布须曼人的画身很画一。他们全用红色矿土涂抹他们的颜面和毛发。

  在翡及安人中也可以发见许多种的颜色和图样。红色在此地也是最受欢迎的;但除此之外,我们也能找到黑色和少数的白色。库克说:“眼睛的周围通常是白色的,而其余的脸部,则用红色和黑色的垂直线条作装饰。”库克又说到另有两个人,“他们用黑色的交叉线条涂满他们的全身。”14查科摩·培未(GiacomoBeve)曾给我们一个关于最普通的图样的较正确的报告说:“他们常常用不同的颜色在面上画并行线,在颊上和鼻上画曲线,而在胸上及腕上画最奇异的图样。”15

  菩托库多人画身的颜色比翡及安人的稍微差一点。他们没有白色,但对植物性质的红黄色和深蓝色这两种颜色却施用得很得法。维德王子说:“他们用容易在肌肤上洗去的红色涂在口部以上的脸上,使他们的颜脸更显得蛮横凶恶。他们除了脸部、前腕、脚以及从踝骨至小腿的那部分以外,通常全身涂黑,腿部的未涂绘部分和涂绘部分之间,则用一根红色条隔开。也有将身体直分为左右两半,将一半保留着本来面目,一半涂成黑色的;还有只在面孔上涂鲜红色的。在他们中间我只找到这三种颜色。除了全身涂黑以外,他们还在涂红的面部上,左耳画一条叙线经过鼻子下面直达另一耳际,象胡须的样子。”16只可惜这位王子,一点也没有提到这种图样的意义。

  根据我们上面所略述的,无疑地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原始民族的画身,主要目的是为美观;它是一种装饰,并非象有些人所说的,是一种原始的衣著。17所以我们先从美学的观点去研究画身是完全合理的。

  原始肤饰所用的颜色的数目并不多。在最好的环境中,也不能用到四种以上,而在这四种之中,用得最广的还只有一种,那就是红色。

  红色——尤其是橙红色——是一切的民族都喜欢的,原始民族也同样喜欢它,我们只要留神察看我们的小孩,就可以晓得人类对于这颜色的爱好至今还很少改变。在每一个水彩画的颜料匣中,装朱砂红的管子总是最先用空的。“如果一个孩子对某一颜色表示特别喜爱时,那一定是灿烂的红色。就以成人而论,虽则现代人的色感是非常的衰颓荒谬,却仍然能够感到红色的引人。”歌德在他的“色彩论”(Farbenlehre)中称赞橙红色在情感上所发生的无比的力量,自然是表示一般的印象。18所以在无论什么时候的装饰上,尤其是男性的装饰上,红色总占着极重要的地位。得胜的将军用红色涂身的习惯,虽则已和罗马共和国俱逝,但直到上世纪为止,深红色终还是男性正服中最时行的颜色,19在长距离的射击发明之后,欧洲的军装还仍然保留着过多的红色。红色的强烈效力,到底是由于该色的直接印象,抑或是由于某种联想唤起的,实在是一个疑问。许多兽类对于红色的感觉,是和人类相像的。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牝牛和火鸡看见了红色的布会引起异常兴奋的感情,每一个动物学者,从热情的狒狒的臀部红色硬皮,雄鸡的红冠,雄性蝾螈在交尾期间负在背上的橙红色冠等事实,都能观到动物用红色来表示第二性征的显然的例子。这种种的事实都证明红色的美感,是根本靠着直接印象的。然而在另一方面,这种直接印象在人身上所生的效力又因着感情上强烈的联想而增加,也是真的。在原始民族中有一个情境比其他的都有意义些。这就是红的血的颜色。人们总是在狩猎或战争的热潮中,或说正在他们感情最兴奋时看见血色的。第二个原因,是一切关于施用红色的联想都会发生效力的——如对于跳舞和角斗的兴奋情形的联想等。但是,这些情境尽管存在,如果红色的材料不是随处可得,则在最低级的文化阶段中,红色的使用也决不能传布得那样普遍。大概,原始人最初所用的红色,就是他亲手杀死的兽类或敌人的鲜血,并不是别的什么。而到了后代则大概的装饰都用红矿石,20这种矿石是到处很多的,而那些境内没有此物的部落,通常也可以通过交易而得到。澳洲的代厄人为要重振他们红色材料的供给,曾作过好几星期之久的远征——这也是珍视红色的一个证明。集合这一切事实,红色在原始民族画身习惯中所占的优势,已经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红色的审美的价值既然这样大,又这样明显,自然无需要用一种宗教意义的假定来说明它的用途了。21

  黄色也有同样的审美性质,所以也同样的受人爱用。在安达曼岛上,黄色恰恰代替了红色的地位;明科彼人的用黄色画身是和澳洲人用红色完全相同的。22而澳洲人的施用黄色作装饰是和用红色同等的。黄色在南方用的少一些,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轻视黄色,而是因为黄矿土的缺乏,就找到老远的地方也还找不到。而布须曼人、翡及安人、菩托库多人的不用黄土画身,恐怕还有一个另外的理由。至少对于布须曼人,我们确切晓得他们是认识黄色的,而且他们也用黄色来刷墙壁。然而他们反对用黄色来画身,这一定是为了黄颜色不能在他们的黄色肌肤上彰显出来的缘故。至于菩托库多人和翡及安人,虽则称为红色人种,肤色也很黄,我们很有理由可以猜想他们的戒忌是黄色,也是为了这个缘故。

  肤色在画身的颜色拣选上所发生的影响,等我们说到白色时,就更明显了。在原始的画身上,白色至少和红色用得一样多,但这只是指黝黑的澳洲人和明科彼人而说的。在淡色人种间,或全然不用白色,或象翡及安人一样,只让白色居次要地位。红色和黄色是专为装饰用的,白色则还有另外的一种意义。我们现在先要讨论它在装饰目的上的性质。澳洲人和明科彼人去赴宴会时都用白土在身上画线,是很有理由的;因为再没有其他的颜色能够使形象显露得如此清楚如此截然了,同时也没有一种其他的颜色能够跟他们的黑色肌肤成功那样明显的对照了。黑人喜爱自己的黑色是和白人喜爱自己白色一样的。澳洲人和明科彼人的白土画的线条,也是和罗可可(Rococo)时代的妇女们在她们粉白脂红的颊上贴上黑色颜饰(black beauty patch)的原始形式相同。欧洲的考察者,往往不以舞蹈里的白色涂绘为一种可悦的装饰,是真的。部尔马(Bulmer)竟以为澳洲的科罗薄利舞者,“是要将自己的形状尽量地扮成可怖。他们在每条肋骨上画一根白色的横条,此外又在他们的腕上、腿上和脸上画上白条,以致在营火的摇闪光下看起来,活象是些活的骷髅。”23人们时常描写的关于他们骷髅似的躯体的可怖的印象,是否舞蹈者本人所能意料或他们的土著是否也能觉到,这是很可疑的。我们欧洲人的恐怖由于某种联想所造成的一定多于骷髅印象本身所引起的。多数的著作家,都把这当作不证自明的现象——以为这种联想对于赤裸的澳洲人,至少是和对于文明的欧洲人一样不可避免,一样地显著;但实际上,我们却不能假定骷髅形象之对于澳洲人,会有象对于欧洲人那样地感应。24所以在还未能发现相反的事实之前,对于他们的这种好尚我们要加以较严肃、更深刻的解释。澳洲人的“科罗薄利”舞,总是在晚间举行。舞场通常有火光和月光照耀着,但光线总是那么幽暗,以致那些黑色的舞蹈者的动作,如果没有耀眼的条纹的帮助,就不清楚。所以他们画这种条纹的初意决不是为摹仿骷髅,而是为帮助身体上的主要轮廓的易于显现。很奇妙的是白色画身在澳洲人和明科彼人中,又可以作为恰和宴乐相反的标记。不过丧事的和宴乐的画身并不难于分辨。在安达曼岛上,为宴乐的画身往往用许多图样,而为丧忧的画身,则只是天连水接的周身涂抹。澳洲的舞蹈者的画身,也描成种种的图样,关于丧事,却有些部落不画图样,也有些部落绘画种种可以表明服丧者和死者之间的地位和关系的图样。25澳洲人和明科彼人为什么要用白色作为丧忧的颜色呢?我们考虑了丧忧的画身以后,就会觉得那完全是为了要使本人不让鬼认识。26约斯脱(Joest)说:“这种习惯也许可以追溯到他们怕遇到死者彷徨无定的灵魂的心理上去。为要避免鬼的逼害,那么人就用一种平日不用惯的颜色来绘饰身条,好叫鬼不认识他。”约斯脱的解释虽则全是假定,但也还有相当的可能性,在不能用确当的解释来代替它之前,我们也还可以接受这个意见。

  拉姆荷尔兹说昆斯兰德人常常用炭粉拌油涂在身上,“他们好象还不够黑似的!”真的,黑的总觉得他们自己不够黑,正象白色的妇女常觉得不够白一样;也正象那些肌肤白净的人要用粉或白垩来增加白的美趣一样,黑的则用炭和油质来增加他们黑的魅力。有时候有人承认,甚至欧洲人也承认,在澳洲的部落间很流行的黑色的涂饰,所得的感应并不是不愉快。好些旅行者称赞那些土著的深黝金属似的皮肤。当然,黑色涂绘对黄色美洲土人和黑色澳洲土人的意义是不相同的。深蓝色对于美洲土人的价值,是和白色对澳洲人的价值相似的。他们是要施用一种和皮肤正相对照能使皮肤上的图样很显然地表显出来的颜色。

  关于原始民族画身时所用的颜色我们虽已得到相当充分的报告,而对于图样的知识却还是非常缺乏。此项报告中最详尽的,我们应该很感谢维德王子,他的关于菩托库多人的叙述,是凤毛麟角般的一个例外。许多谈到原始图样的人,总是说几句“奇幻的”、“奇异的”、“非凡的”这一类的话,就以为他们的说明是够充分的了。只有在绘画和照片中,有时候也许可以说得较明白、较完全一些。我们如果想在这样的情境之下,对这些图样的意义表示确切的意见,就未免太臆断了。

  原始画身的图谱是由个人创造的呢?抑或是从一种模型摹拟来的呢?暗示着摹拟占据重要的地位的理由是很充足的。第一、在原始艺术中独创的图谱是很少有的,而无论在装饰上、绘画上或雕刻上都很流行着那位原始艺术家摹拟日常生活事件的图样。我们研究用具的装潢,尤其容易发见澳洲人的衣著、盾牌、棍棒上的装饰,和他们的画身的图样很相仿佛,完全是摹拟兽类的。想用照样的绘画把他们自己扮成兽的模样,是和原始人认某一种兽类是他们同族者的保卫神,而喜欢摹仿兽类形象的心理,相去不远的。我们至少又发现了一个确是表现一种动物描绘的身体涂彩的实例。豪伊特(Howitt)在关于吉波士兰(Gipsland)地方的青年入社式的记事中,有这样的记述:“教父们(bullerawreng)用白粘土在候补者(jerryale)的脸上描画鸭子似的图样,就是在每双眼睛的周围画一圆圈,又在颊骨或眉毛上横画一条白线。”27然而我们也不能以为一切的图样,毫无例外,都可算是这一类的模仿。例如丧事画身在大多数的情境里,都只求达到使服丧者的面目难于识别的目的,并没有类似某物的企图。又如菩托库多的战士们,在他们用深蓝色画身时,也决不是要摹仿自然物象,而只是要使他们自己成为最特别古怪的样子,以便引起敌人的恐怖心理而已。

  用绘画来装饰身体,有一个颇严重的缺憾,那就是不能持久。一种自然的倾向,是历尽苦辛另用一种可以经久的方法在身上印图谱。几乎在全世界的低级文化阶段上,都可以找到两种方法,就是劙痕(scarification)和刺纹(tattooing)。这两种方法在各人种间的分布,也是依着不同的肤色而定的。黄色的布须曼人和铜色的埃斯基摩人实行刺纹,而深黯色的澳洲人和明科彼人则用劙痕。

  关于劙痕的性质,这个名词本身已昭示得很充分了。他们用燧石、贝壳或用其他的原始小刀,在各处的肌肤上面乱割,以便劙伤的地方,事后会在黑肤上长出较淡色的浮像来。在澳洲,有几个部落,为着要增大那些劙痕,就在新伤时涂上一些泥土,28而在澳洲的北方或西北方则在伤处擦上某种植物的胶汁。29施行劙割的部位往往因部落而不同。在有些部落中劙痕大部分划在背上,而在有些部落中,则或在手腕上、或在胸脯上、或在腹部上、或在腿脚上劙划。劙痕是两性同用的,但往往男子比女子用得更多些。他们的图谱,有点、有曲线、有直线,直线往往横亘整个胸脯。30托累斯(Torres)海峡邻近的男人在两肩上带着很厚的马蹄形劙痕,在图画上看起来,很象欧洲人的肩章。劙痕的施行,是表示进入成年的仪式的一部分。不过要在举行仪式时一次完成这种工作,却未免太痛苦太疲惫了一点;这种劙割,必须在不同的年头上陆续举行,所以除了老年人的身上,是看不见完整的图样的。对于昆斯兰德人,拉姆荷尔兹曾经说“线条常常表示一种等级的差别,而这种等级却是依年齿排的。儿童在某一年齿以内,是不加装饰的;到了某一时候,就在他们胸脯上、肚腹上划上几个十字叉。那种交叉逐渐增加,等到小孩长大的时候,就在他们的两乳周围,划上半月形的线条。”31在澳洲的东南部,看见阶段不同的劙痕就可以晓得各样的不同年齿,一个成人的劙痕共总有五个阶段。32

  塔斯马尼亚人似乎也都采用这种很痛楚的劙割。库克说到他们胸上和腕上的虚线,庞维克(Ponwick)则叫那些简单的劙痕为星形的劙痕。此外,又有人在妇女的腹部看见过半圆形的劙痕。33劙痕的风习,在各部落间都很普遍流行,而在安达曼群岛中,则男女两性间都通行。这种装饰的开始和完成,安达曼人比之澳洲人要早一些,“超过八岁而让他不施行劙割的儿童是非常少,而在十六岁或十八岁上,则一定要完成。”他们也不象澳洲人似的要在开始劙割时举行特别仪式。除了北方诸部落,其余的都是由女人用一种锥利的石片来施行。劙痕大都在背上、肩上、后颈上、胸上、大腿脥、腹上、手背和脚背上。可是在背上的线纹,往往不是由女人劙割,而是男朋友动手的。劙痕的图谱很简单,各部落间都有短的平线和垂直线,而这些线纹都是成排的,只是处置这些线排的方法和数目在几个部落之间稍稍有点不同而已。34

  一个欧洲人初次看见用劙痕作装饰的澳洲人或明科彼人,一定很难相信劙痕的目的果真是为了装饰,因为在他看来,劙痕实是不可爱而可憎的。可见一般人所以认劙痕的宗教意义多过装饰意义,并不是很难了解的。拥护这种见解最有力的是该尔兰德,他以为劙痕和刺纹都是表示那文身的人已经将自己贡献给神灵而为神灵所主有的标记和象征。35

  我们的责任,自然不是要在这里发见一般的劙痕和刺纹的意义,我们只是要研究一个问题,那就是:劙痕在最低的文化层中,例如在澳洲和安达曼群岛,是含有宗教的意义呢还是审美的意义?该尔兰德在一个传说内,找到一个与他的见解颇有利的例证,那传说说:“有一个鬼在他把劙痕的艺术教给了人们之后,就变成一个大袋鼠。”36我们不知道这个故事传的有多久多广,但是它实在是什么也没有说明,第一、它没有说到神,只说是一个鬼,第二、它也没有说到劙痕的意义。如果为了这个故事将技术的发端归功于某一鬼神,我们就必须承认这种劙痕的技术开始时一定具有宗教的意义,那么,我们可以有更多的理由来将这宗教意义加在燃火的事件上,因为不是照着一个传说,就是照着澳洲许多的传说,都说这种技术是超自然的神交给土著的。在安达曼人间也流行着一种关于劙痕原始的神话。美亚·丢库(Maia Duku)是在身上劙制成伤痕的第一人,他似乎和明科彼人的神话祖先托谟(Tomo)是同一个人。有一天,当他正在捕鱼的时候,射出了一支箭,那箭没有射中目标却碰着了一件硬物。这块硬物,就是第一次被发见的生铁。丢库就用这铁为他自己做了一支箭,在用箭刻刺了身体之后,他高唱道:

  “现在谁能够杀死我?

  我已经刻刺过了,我已经刻刺过了!”37

  即此可见安达曼传说所能给予该尔兰德的论证的帮助,实比澳洲的传说还要少些。在这传说里,发明劙痕艺术的既非神也非鬼,只是第一个明科彼人,在这传说里绝没有暗示他是用劙痕把神灵的标记铭刻在身上。他在歌中宣示的劙痕的护身能力的最自然的解释,就是说一个能忍耐劙痕的痛苦的人是不必再惧怕敌人的。事实上。明科彼人也是拿劙痕来作为“试验对付肉体痛苦的勇气和耐性的”手段的。38该尔兰德又借重执行劙割时的盛大宴会来证实自己的论证,但在安达曼人间并不常常举行这种宴会,就是在澳洲人间这种宴会所具的宗教意义也比社会意义来得少些。就我们所真正知道的青年入社式而说,那种仪式并不表示他们加入何种属于神的团契,只表明他已加入成人社会而已。关于青年为什么要在这个仪式中接受劙痕的这件事实,给了我们一个充分而又很自然的说明。这事的执行是要完成两个目的;它在一方面是要测验这候补人有无成年人的忍耐力,在另一方面是要用一种不可磨灭的标记来证明他的部属关系。该尔兰德并没有否认“劙痕往往是部落和家族的标记,”但他却说:“这就是它原来是宗教标记的直接结果”39我们必须声明我们对这个结论的意义是一点也不懂得。一个部落自然可以选择几个宗教的象征来做它的标记,但无是该尔兰德或别人都不曾证明一切的部落都必须这样选择的理由。仅仅为了一个事实,就是“培龙(Perron)曾在塔斯马尼亚人的坟墓中找到了一些很象该地土人手臂上所有的刺纹的标记,”该尔兰德就下了一个结论,以为“这一事件,也是刺纹原来是表示保卫神的标记的一个左证。”40这种论证实在是很古怪的,第一、为什么一个非宗教的名标或族标就不能置在死人的坟墓上呢,这是没有明证的,第二、以为塔斯马尼亚人的(不是黥刺的)线儿、点儿是为了代表他们的保卫神根本就是一种模糊的臆断。关于低级民族的有助于该尔兰德的假定例证,既然如此的薄弱,而同时很明显的否定他的假定的例证却并不缺少。我们已经说过,就是该尔兰德自己也承认那些劙痕“往往是部落或家族的标记,”同时他也能引用那些对澳洲人的生活观察最严密最专门的人们的言论。这些人差不多一致地以为至少有一部分的劙痕是部落的标记。41在个别的情境中,这些部落标记同时也可以具有一种宗教的意义,虽则至今还没有任何证明。不过就算该尔兰德都已加以证明,我们把澳洲人和明科彼人的劙痕视为是装饰意义居第一,也还是会对的。除了一个部落的标记和宗教的象征,同时也可以是装饰的这个事实之外,还有许多记载,很确定、很一致地断言:有几种劙痕或几群劙痕是部落的标记,但确有更多的劙痕是具有纯粹的装饰意义的。从审美的意义能吸引几个观察者完全否认其他社会意义的这个事实,就可以证明劙痕的审美的意义是如何的强大,能如何凌驾其他的社会意义了。42但是在许多记载中,已将部落的劙痕和装饰的劙痕之间的关系很正确地指示出来。例如,威廉密(Wilhelmi)关于林肯港的青年入社式的速写中就很清楚地把在肩上和颈上的部落标记从胸部和臂上的“专为装饰”的图样中分别出来。43这种区别,在昆斯兰德人中也是一样的清楚。拉姆荷尔兹在描写他们的部落标记之后接着说,“除开这些等级的标记之外,人身上也还有其他全为装饰的线纹,其中有短线、直线、平行线一丛丛地刻在两臂上,只是在伤痕痊愈之后,劙痕在臂上浮现得并不很清楚。在背上及肩胛上割伤的人也到处都有,但我从来没有看见在脸上割伤的。只有男人身上有着各种线纹,妇女是不准割的;因为他们不觉得女人应该装饰太甚。所以对胸上、背上、臂上的很少几根线纹,他们也只能认为满足,她们对这点应许她们用的装饰非常珍视,对别的事情虽则非常娇嫩,但为了打扮却不怕受苦。”44昆斯兰德的妇女并不是唯一能象殉难者一样忍受残酷习俗的人,从挨尔(Eyre)说他在南方亲眼看见的一件没有特别仪式的在少女身上执行的事,就可以看出来。他说:“尽管是可怕的痛苦,少女们却一概热望着在自己身上完成那种标记,因为一个劙痕很密的背部,是视为足以增加她们的秀美的。”布拉夫·斯迈斯(Brough Smyth)把所有为他的工作预备的许多可靠的材料综合起来说:“劙痕虽则也是部落的标记,他们的所以愿意忍受痛苦,倒大半是为了打扮的缘故。”45曼恩曾在明科彼人中住居很久,他说:“劙痕的最大意义是装饰。”46这些断语实际上只是土著自己表示出来的意见的转述,对人种学文献非常精通的该尔兰德是不会不知道的,但他偏偏相信这种断语是不足听信的,以为劙痕原意,经过了长时期之后,连土人自己也忘记了。47劙痕意义有这样的改变,也许是可能的。不过在这里我们的问题并不是这事情是否可能,而是是否真有这样的事;因为除非已经有切实证据,我们不能因为要适合我们在斗室中构成的臆断,就轻视土著们直接肯定的宣告。

  我们上文已经说过,一个欧洲人很难理解澳洲和明科彼人对于他们的瘢痕所有的快感。但是对于身体装饰的好尚,虽在短短的时期里也可以有大大的改变的,我们揣想或许立刻就有一个时代到来,会把现代妇女的蜂腰纤脚当作不可思议的装扮,好像我们现在看那些原始狩猎与的瘢痕装扮一样。为想解释文明和原始好尚间的矛盾起见曾经有人假定那些瘢痕的受澳洲人欣赏,并非由于本身,而是由于它完全是勇气和耐性的标记;但人们并不期望女人也像男人一样的勇敢,而女人的劙痕却也很受珍视的这个事实,很可以证明她们的所以竭力忍痛也是为了劙痕本身的审美价值。而且,就是一个欧洲人看见了刚果河流域的诸民族,尤其是巴库巴人(Bakuba)和巴卢巴人(Baluba),在他们黑色皮肤上所刻或所烙的细致的花样时,也是能够感到那些劙痕的美的诱力的。在澳洲和安达曼群岛上所见的图样虽则是太呆板、太粗陋,不能制胜我们的厌恶心,但也已经很可以认出审美的影响来。那些线和点,并不是乱七八糟地撒上全身的,到处都显示出要想将它们安排得又节奏又对称的努力来。只可惜对于各种图样的意义我们一点也不明白——既找不出反对该尔兰德所假定的劙痕是代表保卫神的证据,也找不出赞成这假定的证据。

  劙痕实际只能在深黯色民族间发现,因为只有那暗色的皮肤上才能明显浮现出瘢痕来。为了同样的理由,刺纹也只流行于那些皮色较浅的民族间。在最低的文化阶段上,布须曼人和埃斯基摩人都用刺纹。刺纹的方法是用一种颜色,通常是用研细的炭粉,渗入皮下,等到发炎过后,那嵌入的花纹,就显出一种永不褪落的深蓝颜色。刺纹可以做出劙痕及它不来的精细而且丰富的肤上花纹,而且就在有些文明民族间,特别是日本人间,也还不断施行;只是狩猎部落的刺纹到今还不过比原始的劙痕优胜了一点。

  布须曼人的刺纹图样是和明科彼人的刺纹图样一样简单。法利尼(Farini)所看见的样子,不过在颊上、臂上、肩上,有几条短而直的线;维尔荷(Vichow)在柏林做了个人调查,得到的也全是些平行成列的线。48它们的意义,现在还是一点也不知道。在埃斯基摩人间或者不如说在他们的妇女间,可以找到发展较高的刺纹;很奇怪的,刺纹在别的许多地方都是男性的特权,而在这里却是女性的特典。女孩子一到八岁就施刺纹,或者用一种尖锋的工具,例如在波利尼西阿(Polynesia),或者用一种穿通皮下的线。颜料是用烟煤,近来也用火药。这种刺纹通常是绣在脸上、臂上、手上、股上和胸上。菩阿斯(Boas)曾经抄下一些图样;从他的描写中,可以看出刺纹的大体轮廓是很少变化的。49在前额眉上加上两条斜形的曲线,另有两条线从鼻翼展到双颊,还有许多线作扇子形从下唇走到下颚。它那全体给出一个故意模仿男人胡须的印象。手上和胫上的图样,是一些平行的线和一些成行的点子,有时在这两者中间嵌着锯齿形的线或成排的小长方形。我们不知道这种图样是什么意思。从它的外形,也许有人先会觉得他是在摹仿一种刺绣。50可是我们至少已经确切明白埃斯基摩人是以刺纹为装饰的。克朗士(Cranz)在他的“格林兰(Greenland)历史”上说:母亲在女儿年纪少小的时候就为她们刺纹,“怕不这样,她们或许会得不到丈夫。”这样的见解,和阿姆斯特隆(Armstrong)所说不同的图样也可以区分部落和地位的不同,并没有冲突。他说:“在有些集群中,那些下等的妇女(大概是指贫妇)只有下颚中间一条直线,边上两条斜线,而高尚的妇女则从口角挂下两条直线。”51我们都晓得,就是在欧洲,也有用装饰来作等级的标记的,并不因为标记等级就失其为装饰。至于埃斯基摩人的黥刺有宗教意义,或曾否有过宗教意义,我们却在他们许许多多的神话中或在黥刺的实行中(他们在执行时并没有仪式)都找不到一点证据。

  综合我们研究原始劙痕和刺纹的结果,我们晓得那些标记有时候用作部落的标记,也许有时候会有所谓宗教意义,虽则连一个简单的证明也没有得到。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下,劙痕和刺纹却都为了装饰。没有什么可以指出装饰的标记比社会的标记来得不原始一些。如果我们一定要认定两种功能中哪一种居先的话,我们倒是不会不挑中装饰。欢喜装饰,是人类最早也最强烈的欲求,也许在结成部落的这意思产生之前,它已流行很久了。无论怎样,我们总觉得先有装饰标记再由摹仿而变成部落标记的说法,要比先有部落标记经过没落降为纯粹装饰标记的说法来得自然些。而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我们猜度这两种标记原是各自独立发展的。

  菩托库多人和翡及安人,不知道劙痕也不知道刺纹。但我们却可以在菩托库多人中找到另外一种永久的装饰,不但流行很广,而且也做得很完成的——那嘴唇上和耳朵上的栓塞(botoque),他们部落的名称就从这里得来。在他们这一族里,小孩子通常在七、八岁时就开始接受这种奇怪的装饰。52首先在下唇和耳轮上穿了钮扣模样的窟窿,而将一种很轻的木制栓塞装进去。不久之后又用几个较大一点的栓塞去代替那些较小的栓塞;这种工作继续进行,直到可以用得四英寸直径的栓塞时为止。53菩托库多人的唇栓和耳栓,只因为它们过度的大,就成为他们的特点,因此也成了他们一族的标记。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至少在土著的心目中这些栓塞除了做民族标记外是否还是装饰。无论怎样,在菩托库多人的眼光里,这些栓塞总不会像在欧洲人的眼光里那样不悦目,否则他们决不会坚持地忍受这种不愉快的装扮。也许因为受着习惯的麻木刺激,栓塞对他们并不是太难堪;也许制用这种栓塞,原来就是为了它的威吓力,为了它能在别人——敌人——身上起一种感应。按照这个推论,则最初的时候,菩托库多人不拿栓塞当悦目的装饰,也许正和现在的欧洲人一样,只因受着那和部落象征联合在一起的影响,慢慢就变成装饰了。在另一方面,它们价值也许在于能够证明佩带者的勇气。在这境地,栓塞就不及窟窿可以当真装饰,因为栓塞的作用不过使窟窿更加特别更加显见而已。这一切的解说都是可能的,我们所能确知的一个事实,就是菩托库多人对于他们的栓塞是认为光荣的,虽则受尽欧洲人的嘲笑,也还不能损害他们对于此物的喜爱。

  我们已经说过,佩带唇栓并不是菩托库多人的特权。就在美洲的许多部落间,这种风习也有很广大的传播,就是在大地的北部——在埃斯基摩人间,也可以发见这种风习的存在。54他们的女子虽则用刺纹,他们的男人却也用一种同样痛苦的方法装饰他们自己。下唇的两口角都穿孔,每一孔中都用欧洲的钮子似的骨片、象牙、贝壳、石子、玻璃、木片等物塞进去。他们创口的直径起先也只有鹅毛管那么大,慢慢地增加到四分之三英寸那么宽。班克罗夫特(Bancroft)55以为这种装饰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在穿唇的时候,他们总举行一种宗教祝典。可惜我们不能得到关于这种仪式的详情和可靠的特别记载。

  这样的或类似这样的永久装饰,在其他的狩猎民族间,是绝无仅见的。翡及安人明科彼人无论在他们的口唇上、鼻子上或耳朵上,都不戴装饰;布须曼人却用铜制或铁制的环子挂在耳朵上;澳洲人,至少有几区的澳洲人,则穿通鼻孔的中隔,戴上一根木条或骨片,在节日,则换上两枝羽毛。56麦累河(Murray)下游的妇女,则佩戴用鵰的翼骨雕成的鼻环。57和劙痕一样,穿鼻也是使少年“变为成人”的仪式中的一部分。在吉波士兰的土人间,都相信谁的鼻子上没有装饰,谁就要在下世受可怕的天罚。58如果有人因此就下结论,说澳洲人的鼻子装饰是附带着神秘的宗教意义的,则上天为什么不能马上对不顺从者加以惩戒而必须待诸来世的这种反证,也一定不能叫他改变意见,而对于那至今“还认为能为佩戴者取得男人和女人好意的饰物之用”的木条的本来的意义有任何正确的解释。59

  关于固定装饰的研究叫我们明白原始人往往制胜自己的怯弱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对于繁变的装饰的研究则叫我们明白原始人佩戴它也有更大的作用——表示他能克制懒惰。他不但很热心地搜集一切他认为可以做装饰品的东西,他还很耐心,很仔细地创制他的项链、手镯及其他的饰物;这种习惯是和他的其他习惯相反的。并非夸张其辞,他们实在是将他们所能收集的一切饰物都戴在身上,也是把身上可以戴装饰的部分都戴起装饰来的。立柏尔脱(Lippert)在他的文明史上曾经下了一个确切的评述,“关于装饰部分的选择,是全讲实际不管理想的。”他说:“佩戴装饰的部分,是在适于支持佩戴物筋肉或骨骼的扩张部分的上面,自然缩小了的部分。这些部分,就是位在突起的骨和耳筋的补助支持之上的前额和鬓角,位在两肩的特出支持之上的项颈,位在突出的臀部之上的腰部,在脚部则位在踝骨以上的部分,在上肢则位在腕节骨以上的手腕及手指(这一部分比较装饰得少)这些部分。这些部分都是野蛮人佩戴装饰的地方,但是这些地方的所以被挑选,并不是因为把人体当作一个整个来加以艺术的观赏的结果,也不是看见这些部分是更有益的结果。只不过因为这些地方有支持佩戴物的能力。”

  发饰,从它受着美观的支持的这点来说,是从活动装饰进到固定装饰的过渡形态。然而这不是原始民族间经常的装饰。虽然在非洲和大洋洲的农耕民族间,头发装饰的艺术已经达到了很大胆的幻奇的发展,而在狩猎民族间的成就却是极微小。就中竟有不懂这种装饰的。那些翡及安人常常让他们粗黑的头发随便生长,有时也将披在额前的加以修剪,却并不是美的观念在那里支配他们,而是为着迫切的实际理由。菩托库多人的男女两性,在他们的栓塞之外,固然还用发饰作他们的部落标记,但也没有多大的装饰价值。他们在头颅的周围,剪成或剃成三个指头宽的光圈,只剩下一束头发覆盖在头顶上面。我们不能确知他们为什么采用这种特殊样式的装饰。同样的发簇,居然也出现在隔得很远的明科彼人中间。在安达曼岛上,只有男人有簇发,但不是全体如此。削发的行为在妇女间更进步,她们只剩了两绺从顶上挂到颈上的头发,而将全头剃光。60这大概不是装饰,而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的一种象征。至少在别种民族间,剃发的意义是如此的。61埃斯基摩人的许多发饰中,只有很少数的是有审美的意趣的。62而妇女的发装则无疑的受过相当注意的发饰。菩阿斯的描写,是对各族都很适用的,他说:“妇女大约用两种方法安置她们的头发。不论是哪种方法,她们都在头的中央把头发分开。第一种方法是将后部的头发,缠成一个髻,堆在头的后面,或者很洁净地打成一个光结。边上的头发,则编成辫子,搁在耳上,再和后面的那一团联在一起。第二种方法,是将鬓发结成小髻挂在耳下,而用象牙环或铜环挂在耳上面。”63在布须曼人中也可以找到剃发的人,但更常见的是剃发的女人。再,他们的男女两性都用红色的矿土和着脂油很厚的涂在头发上,再将头发盖在头上,和一顶帽子一样。男人,也常常尽量拖长他们头发稀疏的辫,小辫子拖得不到一英寸长,以便在发尖挂结上兔子尾巴、金属钮扣以及其他类似的饰物。64以全体而论,布须曼人能在头发这样稀少的情形下,将发饰发展到这样一个程度,已经不能不说是很发达了。

  然而他们到底还及不上澳洲人装饰他们卷而厚的头发的那种多样而新奇的样式。澳洲人的“法烈须”(Frisures),是原始理发艺术的最高的成就。澳洲的女人都让她们的黑发和翡及安人一样的零乱虬卷地生长着;而她们的塔斯马尼亚姊妹们则剃发;可是男人却费很多的劳苦装饰他们的头发,尤其是在节日。第一,用红色土粉涂抹头发的风习,全洲都风行,——这种装饰也很受塔斯马尼亚的男人欢迎——有些时候,他们用红土脂油将头发涂得那么样厚,几乎成为坚而厚的饼子。昆斯兰德人,不用这种混合物,而用腊涂在头上,使头发在日光下象油漆过的那样发光。65因为用了这样精美的材料,所以能够完成很审美的装饰。在那胶粘的头发上再插上羽毛、苔绒、蟹爪;又粘附上一些鹦鹉的白羽毛;他们把头发安排为长长的丛簇,每一簇上都用白的牙齿做装饰。这类的习俗,已赶上了非支人(Fijian)的惊人的发饰艺术了。66胡须也并没有被忽视,他们常常用白贝壳或野狗尾挂在须尖上。

  头的装饰和发的装饰关系非常密切,在许多情境之下,竟至无法将它们划分开来。在理论方面,还比较地分得明白一点,就是发饰是属于固定装饰这一类,而头部装饰却是活动的。

  最重要也最常用的原始头饰,要算是头巾,那是除了埃斯基摩族之外其他狩猎民族都通用的。这种头巾的最粗拙的形式,还存在于安达曼岛中,就是一张卷拢的露兜树的叶子。有些澳洲人,所用的皮条,其原始程度也和叶子一样。但大多数的澳洲人却用袋鼠筋或植物纤维制成,涂上红、白泥土的整洁坚实的头巾,那是一种很美观的带子。67布须曼人和翡及安人同样的用皮条子或筋腱的织物;而菩托库多人则在头上绕着用黑色的浆果或白色猴牙做成的带子。这种后代高贵地象征着统治级位的头巾,对于原始人也有着实际的效用。它固然可以约束头发有时候也可以携带他的飞镖、箭或其他的小用具。68不过它的主要功用是作为装饰品或作为装饰品的支持物。澳洲人的头带,往往在鬓角近边吊上两颗袋鼠牙做的小坠子,又在后面挂上一根野狗的尾巴,一直挂到背上。69在北方的海边,他们在黑色的前额上挂上一个白色的贝壳。

  但高居束发带之上,还有最华美的头饰——就是一簇鸸鹋的黑羽毛、鹦鹉的黄色冠毛、熊的耳毛的簇结、肉食鸟的冠毛或琴鸟尾巴上的美丽的绒毛等70榨碎嫩木条而制成的仿制羽毛,也时常有人用,远望起来也很象真的羽毛。最后,在头带之内,也时常有些部落将它弄得非常讲究。密彻尔(Mitchell)在菩根河(Bogan)上看见一个男人的头上有着一个用纤维织成的网形的东西,上面有着各种的毛,前面有着鹦鹉羽毛的一簇。但澳洲人的头饰中,又以约克海角(CapeYork)人在科罗薄利舞会中所戴的“鹅髻”(oogee)为最高贵、最新奇。71那是用一种麻布似的布料涂上红土,制成的铠甲似的帽子,在这帽子上,有一把用鹦鹉羽毛制成的扇子,直从这边的耳朵伸到那边的耳朵。布拉夫·斯迈斯(BroughSmyth)在他的地理描写之外,另附一幅插图,很清楚地显示出澳洲人能用多少的耐心和技巧加在那些他们要用作装饰品的物件上面。

  布须曼人也和澳洲人一样地使用他们的头巾;他们用细草带缚了鸵鸟蛋壳的碎片悬在周围,再在上面加上羽毛装饰。培因思(Pains)看见过两个布须曼人的很特别的头饰,其中的一个在额上带一个鸷鸟的头,另一个则在额上带一乌鸦的头。72鸟类差不多做了一切地方的原始头饰的主要材料。照维德王子的报告,菩托库多人在他们的前额的发上粘贴大而鲜黄的羽毛扇,73而翡及安人则用很高的技巧将羽毛织入他们的头巾里去;后代庄严的冠冕就是从他们中间的原始冠巾进化来的。74

  项颈是人体上最宜于安置装饰的部位;因此项颈所戴的装饰也最丰富。有时候项颈上也披着一方原始式的衣装,所以要考究存在原始民族间的衣着和装饰的特殊关系,再没有比在探讨颈饰时那样清楚了。

  翡及安人用以抵御寒冷、风暴、潮湿的,只是一方从项颈挂到背上的皮革,而且就是这件简陋的外套也只在天时特别不好的时候偶尔披用。可是在另一方面,则很难得看见有人不用两根带子或绳子来装饰项颈的。和他们主有的极少数的其他物件比较起来,他们的颈饰的丰富确是可惊的。在我们的博物馆中,也许可以看见海豹皮颈带和穿着各样的骨片、牙齿、贝壳的绳子用骆马的筋腱织成的织物,羽毛的领子以及一切没有实用的杂物。制造这些东西的时候,他们都和制造可以帮助他们取得日用必须的武器一样用尽心机。75

  在布须曼人中我们也作过同样的观察。除了只在冷天用的小外套(kaross)以外,他们总带着一堆的饰品——颜色庞杂的小珠穿成的项链,不知那是从邻近的卡斐人那儿购买来的还是掳掠来的;用筋腱搓成并用赤土染过的绳子,挂着空心牙齿、贝壳、布帛、龟壳、羚羊角以及其他类似的珍宝,这些东西,一部分是用作藏放药物和烟叶,一部分是用为辟邪,但是主要的却是用为装饰。76

  曼恩在从来不晓得有御寒衣著的明科彼人间,发见至少有十二种的带子和绳子,那种绳带是男女两性围绕在背上的。有用卷叶做的带子,用植物纤维制成的网形的织物,用各色淡水产、咸水产的贝壳、红树子、赤珊瑚、乌龟和蜥蜴骨制的带子,甚至人类的手指骨也都拿来作装饰;安达曼人的骨链最初原是当作灵物用的,但按照它们很美丽地用小贝壳装修的情形,就知道他们也是当作装饰品用的。77

  裸体的菩托库多人把他们自己编成的美丽链条绕在头上和颈上。至于维德王子所羡慕的马队首领用的鲜红阿拉(ara)毛做的绳子,如果要普遍地施用实在是太花钱了。78

  澳洲人最常用的项饰中,妇女也可以用的就是袋鼠毛做的绳子,在这绳子里,也搀杂着短片的芦苇。这种绳子有时候至少有三十英尺长,往往在颈上绕缠好几转,又悬挂在胸间。79用袋鼠的牙齿做的弯弯曲曲的项饰是比较的小巧,但也可以看出它是很仔细地做成的。里面有一条袋鼠的皮带,在这上面密密地排列着白色的牙齿。每一个牙齿都用一块皮从根包起来,而这块皮又很整齐地和总绳结合在一起。为完成这样的一根绳子而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也一定不少。80昆斯兰德人很喜欢绳子,那绳上挂着一大对白色的鹦鹉螺的壳。塔斯马尼亚人则戴着碧绿光亮的小贝壳,挂在用植物用植物纤维或袋鼠的筋腱做成的绳上。

  在原始的人体装饰上,最有趣味的部分要算腰部的装饰;并不是因为它特别的丰富或别致,——恰恰相反,它是颇简陋的,——乃是因为它是关于羞耻感的起源研究的最需要的例证。有一部分人造立一假定,以为原始的人体遮掩(除出我们的腰饰或从腰带上下垂的一块东西以外,什么也没有的)的存在只能认为是天生的羞耻感觉的表现,而另一部分的人却又和这断言恰恰相反,以为羞耻的感觉,就是从那部分的遮掩习惯教导出来的。但在争辩腰饰的意义时,我们决不能忘记腰饰的本身。在好几个狩猎民族间,我们完全找不到腰饰。翡及安人甚至于在腰间一丝不挂,当然不会有围裙了,他们男女两性都完全没有遮蔽。关于菩托库多人,挨楞李希(Ehrenreich)曾经说:“野蛮部落还依然过着绝对的裸体生活,我在班卡人(Pankas)中没有找到维德王子所提的用叶子罩盖生殖器的现象。”81在安达曼岛上,男人都围着用露兜树叶做成的狭带,或用植物纤维做的绳子,但不论是绳子、带子,都没有遮住性器官。82而在另一方面,女人却老是蔽着身体的那一部分。她们不但用一根,却用许多根的露兜树叶的带子围在臀部上,而且从那下面挂着一条用叶子做成的围裙。在有些部落中间,已婚的再要系上一条不同格式的叶带。还有一种部落,妇女不系普通以为不可省的领带臂带,却只系着一条轻的绳子,下面挂着一对用纤维做的球,“这显然是为了装饰用的。”83布须曼人在身上束一根皮带,在皮带上挂一小块三角的皮围裙,将围裙从两腿下穿过,再吊在后面的皮带上。假使这条围裙是要遮盖他们的裸露部分,它可没有十分完成它的目的。妇女穿着羚羊皮做的围裙,上面有着小珠和蛋壳做的装饰,这种围裙的前面撕裂成碎条;“但是这种碎条是又小、又窄的,决不能作为遮蔽之用,而且在事实上,在我们面前的不论是少女、老妇都没有觉得裸体是可羞的。”84最有意义的原始腰饰,是在澳洲找到的。澳洲的男人照例有一条或用皮割成或用纤维编成的腰带。这条腰带通常没有装饰,大概是实用的意义大而装饰的目的小。85此外,他们又常常用第二条带子,作为很宝贵的装饰品;那是一根用植物纤维或人的头发搓成的带子,在许多部落中间。通常有三百英爱尔(ell)长。86这两根腰带,他们服用时通常只能遮住臀部;但有时候也在腰带前面再挂一些东西——一细枝叶子、一球鸸鹋的羽毛,一束飞狗的或松鼠的毛,一条野狗的尾巴,或其他同类的东西,那种挂垂品虽则直垂到性器官上,但并不真正遮掩那部分。这种挂垂物只在宴会时使用,特别是在跳舞的时候。

  部尔马(Bulmer)说:“当男人预备参加科罗薄利跳舞时,他们用整束的皮条挂在腰带前后,虽则他们平常并没有任何衣着。他们穿着的目的并非为了蔽体而是为了装饰。”87那种在好些区域里都挂的用细狭皮条做成的围裙,只当作宴会时的装饰,就是代厄人有时服用的白兔尾巴做成的围裙,也一样无疑地,不能不归给一种纯粹装饰的意义。88在澳洲社会中其他的男女都完全裸体的,只有未嫁的少女时常穿着围裙做遮盖物;她们一结了婚,就也把围裙扔去了。妇人通常在腰部、在全身都毫无什么遮掩。只在参加猥亵的跳舞时,他们才用鸟羽制成的腰带,一直挂在膝部,装饰他们自己。89塔斯马尼亚人的腰饰,至少,也是同样的不充分。男女都系一条窄的腰带;“但只为了实用,不是为了衣蔽,也不是为了装饰。”90

  事实既如上述,现在就到了要问腰饰的用意到底是什么了。这些腰饰是为了装饰呢,抑或是为了掩蔽,大多数文明史家都毫不迟疑地认它们为掩蔽物。最近有一位写《衣裳哲学》的舒尔兹(Schurtz)对于这种观点给了一个极着力的表白。他在引了几个连起码的掩蔽物还够不上的例证之后,就告诉我们说:“羞耻观念普遍存在的最好的证据,就是这些腰部掩蔽物的存在,这种掩蔽物是很难以其他的理由来作充分的说明的;”在第二页上他又下了一个绝对的断语,“衣服的起源,除了羞耻感之外,不能找求其他的理由。”91假设掩蔽物的存在是羞耻感的最好的证据,那么原始民族对于这一习惯实在表演得太差了。我们刚才说过翡及安人及菩托库多人的男女都是赤身露体的,明科彼的男人也从来不掩蔽他们的裸体、澳洲的男人和女人,也除未婚女子外,惯定不穿围裙,92——简言之,羞耻之感在原始部落间是很不普遍的。在低级文化中,裸体并非偶然的例外,反而,许多事件都证明衣服是一种权宜的情形,并不是经常的状况。在澳洲只有宴会时穿上围裙,在平素只束一根腰带就得了。澳洲如此,别的地方也是一样,原始性器官部分的掩蔽物不过是腰带的一种附属装饰,并不是用来衣蔽,只是用来装饰。为什么原始人类要觉得必须掩蔽他们的性器官呢?兽类对于这些东西是完全不觉得羞耻的;人类又是从那里学来的呢?一位正统派哲学家对此一定会用羞耻之心是跟各人的有生俱来的话头来解答。如果这位哲学家说的话是对的,那么,对于我们的小孩子的行为又将作何解释呢?在他们受到教导之前,他们会毫无掩藏地显露他们的性器官,而且他们起初的时候还不了解为什么不准他们显露出来。如果有一个人并不肯完全谦恭地听信别人的话,而较信他自己亲见的事实。则看见了小孩这样天真的事实,一定会对他的哲学发惊的。事实上,那种掩蔽人体是与生俱来的断语,是和说戴大礼帽是英国人天生的需求同样的不合理的。但须首先注意到一个欧洲的哲学者裸体是和一个澳洲的勇士裸体不同的。卫斯特马克(WesterAmarck)对于这件事说得很对:“一个大家都通行裸体的地方,裸体是不足为奇的,因为我们每天看见的东西,就不会有特殊的印象。但当男女们一用光亮的流苏加在上面时,不论是一对斑驳的羽毛、一串小珠、一簇叶子或一个发亮的贝壳,就不能逃避同伴们的注意,这小小的衣饰,实作了很强烈的可以设法引起的性感的刺激物。”93如果性部的掩蔽真是由与生俱来的羞耻引起的,那就可惜用的手段太差了,因为这样遮掩并不适于转移这个部分的注意,倒反容易引起对于这个部分的注意。事实上也真不能怀疑原始人的使用性器官掩饰物,除了故意引人注意之外还有其他什么目的。这样说,我们才能说明那些平常老是裸体的澳洲妇女为什么会在参加显然企图激起性感的猥亵的跳舞时,要穿起羽制的围裙;同时也能说明为什么明科彼妇女在赴同样目的的跳舞时,要装一张特别大的叶子。94这许多的装饰显然不是要掩藏些什么而是要表彰些什么。总之,原始身体遮护首先而且重要的意义,不是一种衣着,而是一种装饰品,而这种装饰又和其他大部分的装饰一样,为的要帮助装饰人得到异性的喜爱。

  所以遮羞的衣服的起源不能归之于羞耻的感情,而羞耻感情的起源倒可以说是穿衣服的这个习惯的结果。我们刚才说过的原始衣饰的这种任务又很能将这种感情发扬光大起来。在较低的文化层中虽则不是常穿衣服,但在文明较高的级层中,衣服已变为男女两性最不可少的部分。到了这样的情境之下,人体的显露就成为不平常的希奇事儿;和这种习惯冲突,正和其他情形一样,要发生一种交代不过去的感情。当一个人觉得违反了社会习惯时,总容易发生一种羞耻之感和生理的征象——如红脸、垂眼等。这实在只是人类的合群本能的反应。阿拉斯卡(Alaska)的妇女,以在人前不带他们古代的部落标志——唇栓——为可羞。拉·培卢斯(La Pérouse)说:“有时候,我们劝他们去掉这种装饰品,她们虽则很勉强地照着做了,但总显出一种难为情和不安的神情,正和欧洲妇女解开胸襟时的态度一样。”一个欧洲女人,固然觉得坦露胸膛在街上行走为可耻,因为那是违背风习的,但照着规矩,在跳舞时的华光之下显露她的肢体,却并不觉得可羞。尼罗(Nile)的黑肤妇人坦露胸部却用皮围裙小心地蔽下体,理由也是一样的。同时还有第二个很强烈的原因,使他和高级文化中人一样不喜欢裸露她的性器官。在低级文化间,偶然的掩蔽性器官固然可以有性刺激,但等到掩蔽的习惯成为普通的经常的行为时,就会失去其原来的意义;“因为我们天天看见的事,就不会有特别的印象。”结果成为我们现在的性刺激的就不是习惯的掩蔽,而是偶然的无掩蔽。文明的发展,至今已完全改变了这种性刺激的社会感情。当原始人偶然将他的性器官掩蔽起来的时候,他的同伴是不会受惊的;而在文明较高的人类中,如果有人偶然裸露了他的下体,却要引起莫大的物议。这中间已经有了一种很重大的伦理的进展——性的自制已经成为一种道德。这种伦理的进展,和别的进步一样,是社会进步——家庭的和社会的父权制的完成——的一种结果。在这制度里,妻子往往被视为丈夫的财产,如果她的方面有任何失贞之处,就当作对丈夫财产权的侵犯,要责骂她、刑罚她。所以女人如果在这样的社会里露裸她自己,就是对社会法则作了双重的触犯;而贞操观念事实上就成了以在女性间为最普遍、最强烈。这种观念在男性间的传播是很迟缓的,两性间在这点上至今尚有许多差别。所以蔽身这种行为在文明民族间,原是从性的羞耻转变而来的,而在低级民族间则来源大不相同。它除了装饰之外,别无其他目的,所以我们很有权利将它圈入我们的研究范围里来。

  四肢的装饰可以作一种很简单的研究。臂上和腿上所装饰的,也和项上所用的带子和绳子种类完全相同。而且,原始民族所戴在四肢上的也不尽是装饰。例如澳洲跳科罗薄利舞者缚在踝骨上的树叶,仅是为了要增加舞蹈动作的音节。有些臂带是戴着作护身符的,正如雅拉(Yarra)族人在臂上系着松鼠的皮带靠它壮身一样。布须曼人在胫部所系的韧皮带子,也是藉以防护荆棘的动机比藉以做装饰的动机来得浓些。

  在我们记述活动的装饰中,还没有提起有一个原始民族——埃斯基摩人。实际上,他们在这上面占据着一个很特殊的地位。其他一切狩猎民族都是不顾衣饰专门追求装饰,埃斯基摩人却当置备一种抵御北极严寒保护身体的衣著为其第一要着。不过他们也并没有忘记装饰;只是以性质论,他们的身体装饰并不能勉强纳入我们所分类的那些裸体的狩猎民族的范畴中。除了他们衣著上的装饰之外,我们不能在他们中间找到颈项的、腰上的或臂部的装饰。他们用各种颜色不同的皮条修饰他们的裘裳,而在背后面前,特别是接缝处,挂上皮的流苏、牙齿、骨和金属的珍宝、铜铃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对于这些东西,女人至少也和男人同样的多。此外她们又用一种臀部装饰来区别她们自己,那是从背心的后面延出一条象尾巴似的东西,那东西一直挂到膝弯为止。95埃斯基摩的男女两性对于装饰事情的共同参加,使埃斯基摩人和那些跟他们同文化阶层的其他民族有所不同。

  我们关于原始身体装饰的速写难道一字不提他们的时尚的转变,就可以结束了吗?狩猎民族,是变动最少的唯一民族。原始装饰的局部变化往往是照着个人的好尚而定的;尤其是涂彩可以由个人的意趣,在某一时间内,作各式不同的形式;但是时尚的转变宁是在乎一般社会的改变,不是这种个人的差异。然而我们的所谓社会装饰,乃是指着部落中全体人民所穿的,而在一次通行之后,就成为最大的以及最基要的原始民族的装饰,这种装饰在狩猎民族间常是原样保存很少改变的。最早的考察者和最近的考察者对于装饰的最基要的部分的描写,前后很少改变。原始装饰的固定不变,有着一种最基本的原因,那就是使他跟时时变动的高级民族的装饰有所不同的主要原因。据说时风的转变是和社会组织的改变有着很密切的关系的。所以,在我们研究装饰的社会意义之前,让我们先从审美的立场来考察一下这个问题罢。

  狩猎民族的服饰,虽然并不像辞藻上的所谓光彩,但在实际的意义上是可以叫做光彩的。在原始人的眼光中,再没有比发光的物件更有装饰价值的了。翡及安人将闪光的瓶子的碎片加在他们的颈饰上就以为是他们最名贵的装饰,而布须曼人如果能得到一个铜或铁的戒指也就很喜欢。然而低级民族,也并不是全靠着高级民族的工业废料的,当他们不得到蛮人和文明人的最光彩的财宝——如金属和宝石97——之前,自然却供给了他们充分的材料去满足他们的选择。大海把很亮的贝壳扔在海边,植物供给他们光亮的果实和枝茎,动物则给与他们以光灿灿的牙齿、美皮和羽毛。

  关于身体涂绘方面的原始色彩的美的价值,我们前面也已经说到。假使有人要赏鉴活动装饰的颜色的效用,他既不能用自己的欣赏作背景,也不能就依一般人种学博物馆中所见,而加以评论,一定要和他们的肤色连合在一起来加以考虑。在我们的博物馆里,将橱柜一律涂以白色、黄色或褐红色,对于颜色的效用我们不但不能得到满意的印象,而且常常会错误。98澳洲人用袋鼠的白牙齿做的颈带,在明色的背景上是很少感应的,但一用深棕色的背景对照起来看,我们马上就能了解为什么澳洲人喜欢佩带它。凡明色的饰品,每为皮肤暗色的人所乐用,而肤色白皙的人也同样的喜欢暗色的饰品。例如,黄色的布须曼人,总喜欢用暗色的小珠作装饰,而暗色的卡斐人则很讨厌这种暗色的饰品。狩猎民族选作活动饰物的颜色是和他们涂绘身体的颜色一样的。澳洲人用红、白、黄的矿土涂染他们的腰带、颈带和头巾,而同样或类似的颜色,在布须曼人和翡及安人中也很通用。红色的阿拉(ara)羽毛,是最贵重的装饰,在菩托库多人中是一种领袖用的标记。普通的人则在头发上佩戴黄色的羽扇,而澳洲猎者的前额上也飘飞着同样的黄色羽毛。在原始人的服饰中,冷色很少在黄色和红色的旁边出现。蓝色的装饰,是非常的少见,埃斯基摩人的唇栓,用绿色的软玉,以它们的颜色而论,也是很难得的。

  我们已经说过,狩猎民族的喜爱羽毛装饰是为了它的光彩和颜色,但羽毛的审美价值,也同样的靠着它的形式美。对于羽毛的动态和静态中所显露出来的千变万化的无限的娇媚是不能描写分析的,也没有加以描写和分析的必要,因为凡是对于有形的事物有所感的人,一定常有很清楚的体验。真的,在文化上虽然已经过了无穷的变化,但直到现在为止,羽毛还维持着它原有的地位。它现在在文明人的头盔上飞扬,正和当初在原始时代的战士头巾上飞扬的情形一样。它在男人的宴会服装上固然已经绝迹,但在女人的服装上却更流行。就是布须曼人冠戴整个鸟头的风尚,在现代妇女间也已重新得到地位——这是人类心理相同的一个明证。螺壳也同样因着它形式的美丽,而认为是装饰品。贝壳的链条和贝壳的坠子,诚然时常做成不定的形状,但是塔斯马尼亚人、明科彼人和翡及安人却情愿要那极秀美的自然形式。到底是否像格朗特·阿楞(Grant Allen)所设想的那样,因为那些美妙的自然形式,很像那些用精细的人工做成的,所以爱好它,现在还只能保留作为未决的问题。螺壳在装饰上的更进一步的发展,远没有像羽毛那样得势。在大洋洲里,贝壳装饰虽则很发展,但在较高等的民族间,这种装饰差不多已经快要绝迹了。99

  人体的原始装饰的审美光荣,大部分是自然的赐与;但艺术在这上面所占的意义也是相当的大。就是最野蛮的民族也并不是纯任自然的使用他们的装饰品,而是根据审美态度加过一番工夫使它们有更高的艺术价值。他们将兽皮切成条子,将牙齿、果实、螺壳整齐地排成串子,把羽毛结成束子或冠顶。在这许多不同的装饰形式中,已足够指示美的原则来。它们正和主宰各文化阶段的身体装饰的原则相同——就是对称和节奏。对称是随顺身体性质的,节奏是随顺饰品性质的。身体的对称形式,使他不能不作对称的装饰。实际上,不论是原始民族的固定或活动的装饰,都是用对称式的,除非在某种情形之下,想从有些使人不测和不安的不对称求得一种可笑的或可惊的效果。有时劙痕和刺纹单在一面,这不是显示他们不要对称的配置,而是显示那还没有完成。这类装饰的完成,需要很久的年月。通常,皮肤上的不对称的图样大都是未完成的;而完整的画像却差不多总是对称的。100同样,有节奏地安排事物的原则,也并不难找寻。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得到许多牙齿、螺壳等串起来作颈饰,它就要将它弄成为有节奏的一套。但如果我们就此下一结论,以为原始民族的节奏的排列,主要意义是为实用,那么,我们只要看一看菩托库多人的通用颈饰,就能找到制造者并不缺少对美感的欣赏力的证据。他们现在是将黑的果实,和白的牙齿很有规则地间错着排列的,如果他们真不鉴赏节奏美的话,他们就要很任意地乱串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由两色组成的节奏,确比单只一色的螺壳的或贝齿的项链进步得多——这就是说原始人实践更多变化,更丰富的节奏原则,一定还比发见这种原则容易得多。

  我们已经再三说明原始装饰的效力,并不限于它是什么,大半还在它是代表什么,一个澳洲人的腰饰,上面有三百条白兔子的尾巴,当然它的本身就是很动人的,但更叫人欣羡的,却是它表示了佩带者为了要取得这许多兔尾必须具有的猎人的技能;原始装饰中有不少用齿牙和羽毛做成功的饰品也有着同类的意义。101对那种用肉体的苦楚换来的永久的装饰的欣赏,理由大概也很相同。我们决不能怀疑澳洲人承认在黑色皮肤上长成的淡色的瘢痕是一种装饰的事实;但我们也很可疑问如果这种装饰同时不是他们的勇敢和忍耐的荣证,他们为他所付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一点。澳洲狩猎者对于他们创伤的自傲是和德国学生对他们刀伤的态度一样的。

  当我们开始研究时,文明民族的装饰和野蛮民族的装饰似乎有很大的差异,以致我们很难看见原始装饰的审美价值,但等到我们对原始装饰的研究愈深切,我们就看见它和文明人的装饰的类似之处愈多;而我们终于不能不承认这两者之间很少什么基本的差异。世界很少有几样东西能像装饰品那样,在文化进展的过程中,似乎变迁得很多,却实在是变迁得很少的。文明并没有使我们摆脱了某几种原始民族的极奇怪和极讨厌的装饰形式。而正相反,最野蛮装饰中最粗野的形式、瘢痕,倒在最高级的现代文化的中心还被认为是一种光荣,而且还认为是极足欣羡的。我们上层社会的子弟固然尊重澳洲式的劙痕,下层社会里的人也正在模仿布须曼人的样子,很喜欢刺纹。这种情形在欧洲社会间的普遍流行程度,超过我们一般人的估计很远。我们诚然已经摒弃了唇栓和鼻塞;但是就在我们间有教养的妇女也还乐于佩戴和那些东西同样野蛮的耳环。我们也已经表明文明社会的搽胭脂,也和某种原始式的画身差不多。但最相类似的,还是那些活动装饰的形式。我们的束簇、坠子、冠冕、项链、手镯,腰带——这一切的形式,我们在原始民族间早就见过了。这种种发见,谁都说不到伟大,但整个的高级装饰艺术并没有比这些进步多少。一条威尼斯人的金镶细珠的项链,和一条澳洲人的皮革和牙齿做的项链,它们间形式的差异,远没有材料和技巧的差异之甚,而这样的情形在活动装饰中却是典型的。饰品的发展,固然已经增进了饰品材料的范围,改进了制造饰品的技巧,但人们还从来没有能够在原始的诸形式之外,增加了一种新形式。

  从这一立场来看,用闪亮的珍贵金属和宝石做成的文明人的贵重饰品和狩猎民族的朴质饰品比较起来,反要相形见绌;如果将原始装饰和那时代的浅陋文化联系起来看,则它反而是较为丰富。原始文化和原始装饰的材料和制造技巧之间的特殊关系是如此的明显,竟至不需要加以引证;但是,照例,在装饰物品的丰盛与狩猎生活的贫乏间,却存在一个极大的矛盾,以致有几个文明史家感到必须否认原始人民的理解力才能解决这个矛盾。因此,我们又不得不回到我们当初出发讨论时提到过的问题:就是在这文化的最低阶段上为什么会发展这种极其丰富的人体装饰?在我们的研究过程中,我们指示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已经不止一次,就是:在原始民族间,身体装饰,是真含有实际意义的——第一,是作吸引的工具,第二,是作叫人惧怕的工具。无论那一种,都不是无足轻重的赘物,而是一种最不可少的和最有效的生存竞争的武器。

  所有原始身体装饰,都可以按照它的目的,分属于引人的和拒人的两类。但这种分类,不能认为每个装饰品,不属这类便属那类;恰恰相反,大多数的装饰品,都是同时兼着双重目的。凡为同性所嫌惧的,往往为异性所爱慕。这种情形,不但在文明的欧洲强国是如此,在原始民族间也是这样。

  诱致人们将自己装饰起来的最大的、最有力的动机,无疑是为了想取得别人的喜悦。我们总觉得装饰是女性的天然权利,但在最低的文化阶段上却总是男人比之女人更事修饰。102这种奇观,初看似乎是一个违背我们理论的凭证,其实正是很有利于我们理论的一个左证。低级民族的装饰区分和高级动物间的区分相同,因为,它们同是受着男性是处在求爱者的地位这个事实所支配的。在原始民族间,和在高等动物间一样,是没有老处女的。女人无论如何,总可以结婚,而男人却须用尽方法,才能得到一个生活伴侣。例如在澳洲,大部分的青年男人都必须过很久的独身生活。而在文明社会里,关系恰恰相反。诚然,在名义上求爱者还是男人,但在事实上却往往是女人在那儿求爱,因此女人就不得不从事装饰,而男人却大都不大注意自己的装饰。如果还有人怀疑原始人的装饰完全为了性的吸引,他只要去问一问他们为什么要装饰就会明白。“为要使我们的女人欢喜,”一个澳洲人回答部尔马说。在夫林得斯岛当政府下令禁止他们用脂油和赭土涂身时,塔斯马尼亚族的遗民几乎要酿成反叛的举动,“因为青年们都怕会因此失欢于他们的同乡妇女。”103从这个重要的动机出发,对于原始装饰为什么要在青年加入成年队伍的入社式时举行,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很简单的说明了。

  然而男人并不单是求爱者,他同时也是一个战士。所以他的身体装饰就有了双重理由。我们上文已经说过,凡是为吸引用的装饰,同时也可以作威吓的工具。红色不但是宴乐的颜色,同时也是战争的颜色。羽制的头饰可以增进佩戴者的观瞻,故不但战场上用它,舞场上也用它;胸脯上的创痕,一方面可以使女人欣羡,一方面也可以使敌人惧怕。在原始装饰方面,要找到专为拒敌目的的形式,倒也是不容易的。只有很少的画身,至少在我们的眼光里看来是完全可怕。

  在较高的文明阶段里,身体装饰已经没有它那原始的意义。但另外尽了一个范围较广也较重要的职务:那就是担任区分各种不同的地位和阶级。在原始民族间,没有区分地位和阶级的服装,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地位阶级之别的。在狩猎民族间,很难于追溯出社会阶级的影迹。在澳洲,一族中最年长最有经验的人可以享有一种特权;“但他们只居在顾问的地位,并不发号施令,因为每个父老都是一家之主,可以用很专制的态度主持他的家事,每个男人都是绝对自由的。”104“在安达曼群岛领袖的权力也是很有限的。他没有惩罚别人的权,也不能强人服他的意志,只能听各人使用他们的拳头去取得利权。”105布须曼人完全处在无政府状态之下。在翡及安人中“也至今没有发现任何社会组织的或政治组织的遗痕。”106而在埃斯基摩人中,则谁也没有权柄处在别人之上,所以在原始民族的集团中间,权柄的分别是非常微细的。间隔在文明社会的穷人和富人之间的鸿沟,那时候也还没有裂开。这也是真的,一个技巧高明的猎人,可以比技巧较差的得到更多的猎物;但在那种没有保障,变动很大的生活情境之下,就是他们间最高明的人,也不能积聚财产,结果也不能不和别的人一样的穷困。我们之所以要充分地研究这种关系,是因为这种关系能够说明原始装饰形式为什么很少变动。在社会高层中时髦风尚所以时常变更,完全是社会分化的结果。107时髦,往往是从上向下传的。某一种时髦,在起初的时候,专在社会的最上层中流行;因此那种装饰就可以作为服用者的阶级和地位的标记。但为了这同一的理由,地位低的人往往会尽其力之所能,去得到这种时髦的衣著,因此过了一些时之后,高级人穿的衣著就成为全国的服装。所谓高级的人们,他们还是和先前一样,总还愿意叫自己的服饰胜人一等,因而又去创制或改造出一种特别的服饰,所以前面讲过的玩意儿又得重新表演一通。恐怕没有其他的地方能比南非洲那样将这种时装的机械性显示得更明显的。南非洲实在是自然的社会研究室。卡斐人已经建造了一个富于级别的社会,而他们的时装也是变更得非常之快的,全不顾衣服或饰品的任何规则;跟他们邻近的布须曼人则恰恰相反,他们过的是无政府主义的社会理想生活,他们的服装好尚和池溏里的水一样绝少变动。当我们看到诉之于眼睛的东西对于我们的感情有多少强大的作用,以及等级和职位的服装对于社会组织的安定和维持,有多少重大的贡献的时候,我们见解将更觉得文化的进步,并不至于如赫伯特·斯宾赛(Herbert Spencer)所说的,能减弱了服饰的社会意义,却反会增加社会的意义。也许有人要问,将来的发展是否会和过去相同。在一方面看来,对于装饰文化的制服的危险的恫吓在日复一日地增加。枪炮的可怕的进步,使军服的装饰成为既危险又多余的东西,而且我们也可以预料将来一定会有一个时候,现在风行的盔胄缨垂,鲜明的颜色,以及灿烂的金属饰品必将废置不用。在另一方面看来,那民族精神的,或用更正确的话说,那些反专制主义的思想时代,将会消灭了装饰的权势。不过,就是人为的努力,能使现代的世界,完全从职位等级以及其他可废弃的文化产物中解放出来,除去了因他们而起的不同的制服和饰品,而使人类回复到澳洲人和布须曼人的自由和平等状况中去,社会上还有一种区别是会存在的,不管它是好是坏——那就是性的区别;如果还有两性区别,恐怕总还要有人体装饰。

  1.Brough Smyth,The Aborigines of Victoria,第一卷第二七五页。

  2.Angas,South Australia Illustrated,No.22. Brough Smyth,第一卷第五十八页。

  3.Brough Smyth The Aborigines of Victoria,第一卷第一六五页。

  4.Hodgkinson,Australia from Port Macquarie to MoretonBay.

  5.Waitz-Gerland,Anthropologie der Naturvolker,第六卷七三九页。

  6.Lumboltz,Unter Menschenfressern,一五三页。

  7.Brough Smyth,The Aborigines of Victoria,第一卷第一六七页。

  8.Ibid.,第一卷一五三页。

  9.Taplin,The Narrinyeri.

  10.Waitz-Gerland,第六卷八○八页。

  11.Brough Smyth,第一卷一一八页。

  12.E.H.Man,On the Aboriginal Inhabitants of the AndamanIslands Journal of the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Vol.XII.p.333,

  13.Man,Journal of the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Vol,XII,pp.333,334.

  14.Cook,from Banks’s Daybook Joest,Korperbemalen, Narbenzeichnen,und Tattauiren,p.13.

  15.Globus,Vol. XLIII,p.157.

  16.Wied,Reisen in Brasilien Vol.II,p.11.

  17. 在有几个较高级的部落里,确有用画身来代替护身的衣著的。例如霍屯督族(Hottentots)用油和灰涂在身上以御寒冷,而晒罗卡人(Shillooks)则用牛粪和灰涂在身上以防蚊患。在这一类的情境中,涂抹的方法和它的目的恰恰符合,总是尽可能地全身涂抹。而原始民族,则只在身上尽一些不足保护皮肤的直线或点子之类。

  18.“橙红色!这种颜色最能表示气力,无怪那些强有力的、健康的、裸体的男人都特别真爱这种颜色。野蛮的人们对这颜色的爱好,是到处很彰著的。”见Farben-lehre七七五页。

  19.请特别和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代的图画相比照。

  20.使用赤色赭土确是极古的办法。例如在瑟逊亏里(Schussenquelle)发掘出来的洪积期的遗物中就有一球的红色垩土,他们大概是想用那垩土来画身的。但是用鲜血画身的办法,则至今还在有些地方沿用着,就是在澳洲也还用。库柏小港旁边的诸部落也用鸟类或用小动物的血涂画身体。见Howitt,in BroughSmyth第二卷三○二页。

  21.Waitz-Gerland’第六卷第七三八页上说:“对于澳洲人,红色似乎是最神圣的颜色;在许多地方,他们都用红色涂尸。”其理由,有人假定它是和欧洲人在死人身上散布花朵的理由相同,他们都是要给死人一种装饰,从我们看来,这假定似乎还合理。

  22.再安达曼岛上的黄色,和澳洲人的橙红色及红棕色很相接近。

  23.见Brough Smyth第一卷第二七五页。

  24.在澳洲人的故事中鬼怪是很多的,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在他们的故事中看见像我们的故事中所常有的骷髅鬼。

  25.威廉密说:“林肯港的诸部落因为要表示忧戚起见,妇女们将她们的前额完全涂色,又在每只眼睛外面涂上一个圈,在腹上画一垂直线;男人则在胸部画条纹和点子,从双肩一直下垂到肚脐为止。不同的图样表示出服丧者和死亡者间的不同的关系。”有一次有人问一个的代厄人为什么在身上涂红白等点,他的回答是要使自己在触到尸体时不致生病。在丧事聚餐时分吃死人脂肪的风俗,在这一族中也很流行。“吃完脂肪之后,男子们都用炭粉和油质在嘴的周围画上圆圈。这种标记就叫做Munamur-roomuroo.妇女们也照样画,此外又在腕上画两条白的直线。作为她也曾分享过肉食的标记。男子又重而复之地用白土涂抹,以便证明他们的忧戚。”见Brough Smyth卷一第一二○页。

  26.要明了安达曼人的丧装,我们可以参看Journal of the AnthropologicalInsiitute Vol, Pl.IX,Fig.2,要明了澳洲人及其他部落的,我们可以参看Brough Smyth,Vol.I,XII Fig.2,在那上面的人面涂成白色,极象一种面具。

  27.Brough Smyth,Vol,I.p.64.

  28.Brough Smyth,Vol,I,p.296.

  29.Waitz-Gerland,Vol,VI,p.739.

  30.关于澳洲人的劙痕的装饰,以最易找到的书而论,在Ratzel,Volkerkunde,Vol.II pp.20,36,38,39,40;Wood,Natural History of Man,Vol.II;Brough Smyth,Vol.I,p.11.上面可以看见维多利亚土人的背上,劙割得非常的奇怪可怕。

  31.Lumholtz,p.177.

  32.Waitz-Gerland,Vol,VI,p.740(From Tiechelmann andSchormann)。

  33.Waitz-Gerland,Vol,VI,p.812.

  34.Man,Journ.Anthrop.Inst.,Vol.XII,p.333.

  35.Waitz-Gerland,Vol.VI,pp.37,575.36.Waitz-Gerland,Vol.VI,p.740.

  37.Man,Journ Anthrop.Inst.,Vol,XII,p.170.

  38.Ibids.,Vol.XII,p.331.

  39.Waitz-Gerland,Vol.VI,p.740.

  40.Ibid,Vol.VI p.814.

  41.“他们照着全部落通用的图样,用浮起来的劙痕装饰自己。某一种花样是必须和大家一样的,其余的部分都可照个人的趣味来决定”(Brough SmythVol.Ⅰ,Pl.XLI.)部尔马不但很肯定地说劙痕是部落标志,而且将各部落间不同的模型都举了出来。第一个记号是投掷兵器,其余的则包括各种的点子和条纹。我们也可以将威廉密、拉姆荷尔兹以及其他诸人的调查来比较参考。

  42.例如卡尔(Curr)说(见Australia Vol.II,p.475)这种劙痕目的只为装饰;同样地巴尔麦(Palmer)更清楚地说(见Jour.Anthrop.Inst.,Vol XIII,p.286)“它们不带丝毫的部落意义。”

  43.Wilhelmi,Brough Smyth,Vol.I,p.68.

  44.Lumholtz,p.178.

  45.Brough Smyth,Vol.I,p.296.

  46.Man Journ.Anthrop.Inst.,Vol XII,p.331.

  47.Gerland,Atlas der Volkerkunde; text p.4.

  48.Verhandl.der Brliner Anthrop.Geselsch.,1886,p.222.

  49.Boas The Central Eskimo,Annual Report of the theBureau of Ethnolo-gy,1884—85,p.561.

  50.摹拟服装和装饰物件的刺纹是很普通的,尤其是在波利尼西亚人中。参看Joest书中的图画。

  51.Bancroft Native Races of the Pacific States,Vol.I,p.48.

  52.Wied,Vol.II,p.5.

  53.Martius,Beitrage zur Ethnographie Amerikas,Vol.I.p.321.

  54.只有西部诸部落是这样的,他们的唇栓也许是从他们的近邻印第安人那儿学来的。

  55.Bancroft,Vol.I,pp.47,48,并未描写宴会。56.Howitt BroughSmyth Vol.I,p.278.

  57.Brough Smyth,Vol.I,p.277.

  58.Bulmer,Brough Smyth,Vol.I,p.274.

  59.Thomas,Brough Smyth,Vol.I,p.271.

  60.Man,Jour,Anthrop,Inst.,Vol.XII,pp.77,78.

  61.参看Spencer,Principles of Sociology,Part IV,361.有两种情境和这解说恰正相反:那就是明科彼妇人的相当的自由和明科彼男人之大半通行剃发。

  62.在得维斯海峡和哈德松海湾,男人们都让他们的头发留得很长,但是也将前额的头发剪得很方正,而用一根带子把其余的头发束向后面。夫罗俾射(Frobisher)说纽古明人(Nugumint)将他们的头发剃去一部分;开聂披他(Kinipetu)则将头顶剃去;内企立明脱人(Netchilirmiut)则将他们的头发剪短(参看Boas,Annual Report of the Bureau of Ethnology,1884—85,p.558)。他们中大多数的头发的装饰,都是与实际的要求相符合的。除了装饰之外大概还要作部落标志。另一方面,伊辣立明脱的部落,有一种真的头饰,照巴理(parry)的描述他们的头饰最像女人的法国理发式frisure.

  63.Boas,Annual Report,1884—85,p.558.Picture on Page561.

  64.Kritsch,Eigeborene Süd-Afrikas,p.429.

  65.Lumholtz p.153.

  66.除开这种风格,也可以找到简单的装饰。例如约克海角半岛的内地居民把头发和胡须都烧去。

  67.参看Brough Smyth,Vol.I,p.276上的描写和插图。有些时候,这种网是用人的头发做的。在昆斯兰德可以找到发带,在发带上系着椭圆的鹦鹉螺壳。那林伊犁人则佩用死尸上面取下来的头发制成的发带,兵士们往往拿死人的头发制成的带当符箓,他们以为谁戴着这样的魔术的头带,谁就能有锥利的眼光,敏捷的动作,而且可以避免敌人的长矛。见Brough Smyth,Vol.I,p.112.

  68.例如布须曼人时常将他们有毒的箭镞藏在的们的头发里。

  69.在Brough Smyth,Vol.I,p.276上对于这种装饰有一张很好的图画。

  70.Brogh Smyth,Vol.I,pp.271,274,280.

  71.“鹅髻”(oogee)发见,是一种特别有趣味的事,因为它对于格累在格林纳尔格岩穴中所发见的绘画的疑案投进了一种新的光明。我们可以在不列颠的博物馆的人种学部门中找到“鹅髻”的样品,和Brough Smyth的图画完全相同,如果我们的记忆并没有大错误的话。

  72.Baines,Explorations in South-west Africa,p.143.

  73.Prinz Von Wied,Vol.I,pp.12,15.

  74.Ratzel,Volkerkunde,Vol.II,p.672.

  75.Ratzel,Volkerkunde,Vol.II,p.672,上有图画。有好些翡及安人的装饰品收集在罗马的Kircheriano博物馆里。

  76.Fritsch,p.430.

  77.Journ.Anthrop.Inst.,Vol.XIII,p.401;Vol.XI,p.295.pl.XII,Fig.7.

  78.Wied,Vol.I,p.15.

  79.Brough Smyth,Vol.I,p.278上有图。在麦累河下游,他们用大海虾的壳代替芦苇的断片。

  80.Brough Smyth,Vol.I,p.278.

  81.Ehrenreich,Ueber die Botokudos.Zeitschr.für EthnologieVol.XIX,p.22.

  82.Man,Jour,Anthrop.Inst.,Vol.XII,p.330.

  83.Ibid.,Vol.XII,p.330.

  84.Barrow,Travels into the Interior of South Africa,Vol.I,p.276.

  85.这种腰带的第一功用是携带小件的武器和工具,第二功用是作为止饿的裤带。

  86.Brough Smyth,Vol.Ⅰ,p.281.

  87.Ibid.,Vol.I,p.275.

  88.Ibid.,Vol.I,p.281.

  89.在Brough Smyth,Vol.I,p.272上有插图。

  90.Ibid.,Vol.II,p.399.

  91.Schurtz,Grundzüge einer Philosophie der Tracht,pp.9,10,

  92.请参考在Waitz-Gerland,Vol.VI,pp.735—738上的许多注释。

  93.Westermarck,History of Human Marliage,p.192.

  94.见Jour.Anthrop.Inst.,Vol.XII,p.390曼恩贡献给我们一个很奇怪的假定,他以为她们这样做法,至少是为了要保存相当程度的礼貌。

  95.见Boas,Annual Report of the Bureau of Ethnology,1884—85,p.554,本文和图画。

  96.自然,那些因为受着欧洲人的影响而改变或消灭的原始装饰是应该列为例外的。

  97.澳洲人对于石英结晶,非常珍视,他们不用它作饰品而用它作符箓,是绝对不肯给外人看的。

  98.我们只要稍稍花点钱费点气力,就可以得到很大的进步,我们只要将和服用这些饰品的原始人的肤色相同的颜色或纸制厚版衬托在后面就可以发生效力。

  99.贝壳只有在下层阶级的装潢品中还偶或保存着相当地位。在威尼斯地方就有用螺细的小玉黍螺制的手镯。然而贝壳在装饰制造中所占的地位却还重要。文艺复兴时代的大金匠,在制珍贵的瓶瓮时就用了不少的贝壳。

  100.那种因卫生目的而切割出来的劙痕在澳洲人中很盛行,是不能和为装饰为目的的劙痕相提并论的。

  101.在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中很招眼的战胜纪念品,在狩猎民族中是找不到的。

  102.根据菩维(G.Bove)对翡及安人的观察,则他们的男人的关怀装饰实比妇女为甚(见Globus,Vol.XIII,p.157)。拉姆荷尔兹认为,昆斯兰德人总觉得妇女将她们自己装饰起来是很不合身分的(见Lumholtz,p.178),对于南澳洲的诸部落,布拉夫·斯迈斯曾有过这样的陈述:“妇女的装饰,并不受男人的特别珍视。妇女对于自己的装饰并不怎样力求进步。假使她天然的丰姿足以引起别人的爱慕她就觉得很满足了”(见Brough Smyth,Vol.I,p.275)。

  103.见Bonwick,Daily Life of the Tasmanians,p.25.

  104.见Waitz-Gerland,Vol.VI,p.790.

  105.见Man,Jour.Anthrop Inst.,Vol.XII,p.109.

  106.见Waitz-Gerland,Vol.III,p.508.

  107.社会的分化是装饰的好尚所以时常变改的最重要的原因,但是它也并不是唯一的原因例如,在许多的情形中,一个新的好尚的产生,往往是为了与某外邦的社会集团发生了和平或斗争的关系的缘故。但是,就是这一种外在的原因,在许多的原始民族中,至少在欧洲列强侵入之前,总是很闭塞地被其他较强的和文化较高的部落围困在一种不友谊的也不生产的地域内的。现代好尚的热狂和急剧的变更,不是一种生理的而是病理的现象;这就是我们神经兴奋过度的象征和结果。在过度兴奋的情形之下,人们总是病态地继续不断渴望着更“独出心裁”以及更富刺性的装饰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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