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八章 民主对家庭的影响

 

 


  以上,我考察了身分的平等在民主国家,尤其是在美国是怎样改变了公民之间的关系的。

  现在,我想再进一步,深入到家庭的内部。我在这方面的目的不是寻找新的真理,而是阐明已知的事实与我的题目有什么关系。

  大家都已看到,在我们这个时代,家庭的各个成员之间已经建立起新的关系,父子之间昔日存在的差距已经缩小,长辈的权威即使没有消失,至少也已经减弱。

  类似的情况也见于美国,但它更使人注目。

  在美国,始终就不存在罗马人和贵族就“家庭”这个词的含义所理解的那种家庭。美国人只是在出生后的最初几年才具有家庭意识。在孩子的童年时期,父亲实行家庭专政,子女不得抗拒。子女的年幼无知,使这种专政成为必要;而子女们的利益,以及父亲的无可争辩的优势,又使这种专政成为合理合法。

  但是,美国人达到成年之后,子女必须服从父母的关系便日渐松弛。他们先是在思想上自己做主,不久便在行动上自主。严格说来,美国人没有青年时期。少年时代一结束,人便自己闯天下,开始走其自己的人生道路。

  如果认为这是一场家庭内部斗争的结果,做儿子的在这场斗争中以违反道德的办法取得了父亲拒绝给予他的自由,那将是错误的。促使做儿子的要求自己独立的那些习惯与原则,也在使做父亲的承认儿子享有独立是他的不可抗拒的权利。

  因此,前者绝对不会有那种人们在摆脱压制他们的权势之后还将长期怀恨在心的愤懑感情,而后者也决不会产生那种在失去权势之后通常会随之而来的痛苦和气愤的遗憾感觉。这就是说,做父亲的早已看到他的权威总有一天期满,这个期限一旦到来,他便自愿放权;而做儿子的也已事先知道,他自主的日子必将到来,可以十拿九稳地获得自由,就象一份财产必归他所有,谁也不想来抢似的。

  试述一下家庭方面发生的这种变化是如何与我们眼前即将完成的社会和政治革命密切相关的,也许不无用处。

  有一些重大的社会原则,或被一个国家到处推行,或不准它们在各地存在。

  在等级森严的贵族制国家,当局从不向其统治下的全体臣民直接呼吁或求援;因为人人彼此都是受一定的关系约束的,所以只要上层人物发号施令就可以了,其余的人一定追随。这种情况也见于家庭和由一个人领导的一切社团。在贵族制国家,社会实际上只承认身为一家之长的父亲的存在,做子女的只是通过父亲而与社会发生关系。社会管束做父亲的,做父亲的管束其子女。因此,做父亲的不仅有天赋的管教子女的权力,而且被赋予对子女发号施令的政治权力。他既是家庭的创造者,又是家庭生计的维持者,而且也是家庭里的行政长官。

  在民主制度下,政府的权力及于人民群众中的每一个人,以同样的法律直接地治理每一个人,不需要有父亲那样的中间人。在法律上看来,做父亲的不过是一个比子女年龄大和有钱的公民而已。

  当大部分人的身分极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又是永久性的时候,关于首长的观念就在人们的想象中成长起来;即使法律不给予这个首长以特权,习惯和舆论也会让他享有之。反之,当人们彼此之间无大差别,而且不再永远有高低之分的时候,关于首长的一般观念就将日益淡薄和模糊;即使立法者硬凭自己的意志强把一个人安排在首长的位置上,叫他对一个下属发号施令,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民情在使这两个人彼此日益相近,逐渐走向同一水平。

  因此,即使我从未见到一个贵族制国家的立法机构曾授予家长以独享的特权,我也不能不确信贵族制国家的家长的权力比民主国家的更受尊重和更为广泛,因为我们知道不管法律有无规定,首长在贵族制国家总比在民主国家地位高,而下属则与此相反,即在前者低于在后者。

  当人们在生活中主要是缅怀过去而不是重视现在,更多的是考虑祖先的想法而不是研究自己的想法的时候,做父亲的便成为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天然的和必然的桥梁,成为联系和连结上一代和下一代的套环。因此,在贵族制度下,做父亲的不仅是家庭的政治首长,而且在家庭里是传统的继承人和传代人,是习惯的解释人,是民情的仲裁人。他说话时,家庭的成员要洗耳恭听;对待他只能毕恭毕敬,并且要爱得始终诚惶诚恐。

  当社会情况变得民主,人们以自己判断一切事物作为基本原则,并认为这样做是正确和合理的,只把祖传的信念作为参考而不视为规范的时候,父亲的见解对于子女的影响力,正如他的合法权力一样,便将大为降低。

  民主制度导致的分家,其最显著的后果或许是父子关系的改变。

  当一家之主的父亲财产不多时,他和儿子将长期同住在一起,共同参加同样的劳动。习惯和需要使他们联合在一起,并且不得不时时刻刻彼此交谈。因此,在他们之间不能不建立起一种不拘形式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使做父亲的权威减少绝对性,并且很少讲究尊敬的表面形式。

  然而,在民主国家里,拥有这样少量财产的阶级,正是能够使思想产生力量和使民情发生转变的阶级。这个阶级使它的意见,同时还有它的意志,到处占据统治地位;甚至最想抗拒它的领导的人,最后也听任自己去仿效它的做法。我就看到一些激烈反对民主的人,曾容忍他的子女用“你”而不用“您”来称呼他们。

  因此,随着贵族失去权势,父母的那种严肃的、约定俗成的、合法的权威也不见了,而在家庭之内建立起一种平等关系。

  总的来说,我不知道社会是否由于这种变化而受到了损失,但我确信个人却由此得到了好处。我认为,随着民情和法制日益民主,父子关系也会更加亲密和温和,而不象以前那样讲究规矩和仰仗权威;他们之间的信任和眷爱也往往是坚定的。看来,父子的天然联系是紧密了,但他们的社会联系却松弛了。

  在民主的家庭里,做父亲的除了表示老人对子女的爱抚和向他们传授经验之外,并没有任何权力。他的命令可能无人遵从,但他的忠告一般会发生作用。虽然子女们对他不是毕恭毕敬,但至少对他表示信任。子女同他交谈没有固定的礼节,而是随时可以同他谈话,经常向他请教。在这里,家长和长官的身分不见了,但父亲的身分依然存在。

  为了判明两种社会情况在这方面的差异,只看一看贵族时代留下来的一些家书就可以了。书信的文体经常是端庄、死板和生硬的,而且文字冰冷得使人心里感觉不到一点热乎气儿。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儿子写给父亲的信中,字里行间总有某些随便、亲密和依恋的表现,一看之下就知道家庭里建立了新的关系。

  这样的变革也在改革兄弟姊妹的相互关系。

  在贵族的家庭里,也象在贵族社会里一样,人人的地位是早已规定好了的。不只是父亲在家庭里另成一级,享有广泛的特权,就是子女之间也不平等。子女的年龄和性别,永远决定着他们每个人在家里的地位,并使其享有一定的特权。

  民主制度把这些壁垒大部分废除或减少了。

  在贵族家庭里,长子继承大部分家产和几乎全部权利,所以他将来一定成为家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兄弟们的主人。他尊贵有权,而兄弟们则平庸和依附于他。但是,如果认为在贵族制国家,长子的特权只能给他自己带来好处,那也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会引起兄弟们对他忌妒和怀恨。

  长子一般都竭力帮助他的兄弟们发财致富和获得权势,因为一个家族的显赫必然反映在它的代表的身上。而且,做弟弟的也设法协助长兄进行一切事业,因为族长的显赫和权势使他更能去扶掖家族的各支。

  因此,贵族家庭的成员彼此联系得极为密切,他们的利益互相关联,他们的想法也颇为一致,但是他们的心却很少互通。

  民主制度也使弟兄间互相依靠,但依靠的方式与贵族的不同。

  根据民主的法制,一家的子女是完全平等的,从而也是自主的。没有任何东西强制他们彼此接近,也没有任何东西迫使他们互相疏远。因为他们血统相同,在同一家庭里成长,受到同样的关怀,没有任何特权使他们各不相同和把他们分成等级,所以他们之间从小就容易产生亲密无间的手足情感。

  成年之后形成的关系,也不会引起他们破裂不睦,因为兄弟的情义在使他们日益接近,而不会使他们反目。

  因此,在民主制度下,使兄弟们互相接近的并不是利害关系,而是对往日的共同回忆,以及思想和爱好的自由共鸣。

  民主制度虽然要使他们分家析产,但能使他们的心灵融洽。

  这种民主的民情的魅力十分强大,以致拥护贵族制度的人也不再愿意遵守贵族制度了,并在体验若干时日之后,肯于放弃贵族家庭的那种毕恭毕敬的和刻板冷漠的规矩。只要他们能够放弃他们原来的社会情况和法制,他们随时都可以接受民主制度下的家庭习惯。但是,这项工作还牵涉另一个问题,即不忍受民主的社会情况和法制,就享用不了民主的家庭习惯。

  我对于父子之爱和手足情义所述的一切,从人性本身自发产生的一切情感来说,也应当说是合情合理的。

  当一种思想和一种感情是由人所处的一种特殊情况产生出来的时候,这种情况一发生变化,它们便不复存在。因此,法律虽然可以把两个公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当这项法律废除后,他们便彼此分离了。再没有比封建社会把主仆联系起来的那种民情更具有紧密的联结作用了。但在如今,这两种人已各自东西,互不相识了。往昔使他们结成主仆关系的那些畏惧、感激、敬爱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而且一点痕迹也没有了。

  但是,人类的天生感情却不能如此。即使法律要以某种方式驾驭这种感情,也很少能够制服;法律在想加剧这种感情时,也很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这种感情只是依靠本身的力量,就能永远强大。

  民主制度使几乎所有的旧社会习惯失效或消迹,鼓励人们去接受新的社会习惯,从而使旧社会习惯所产生的感情大部分消失。但是,民主制度对于其余的习惯只是做了改进,而且往往是赋予它们以原来没有的活力和温和性。

  我认为,只用一句话来概括本章和以前各章所表述的思想,并非不可能。这句话是:民主制度松弛了社会联系,但紧密了天然联系;它在使亲族接近的同时,却使公民彼此疏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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