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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般结社与政治结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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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只有一个国家能使人们每天行使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在世界上,也只有这个国家能使公民们想到在社会生活中不断行使结社权,并由此得到文明所能提供的一切好处。
凡是不准政治结社的国家,一般结社也极少。
决不能轻言这是偶然的结果,而应当断言在这两种结社之间存在着一种固有的而且可能是必然的关系。
由于偶然的原因,几个人可能在某一事业上有共同的利害关系。比如,他们可能都要去办一种商业,或者都要去经营一种工业。于是,他们相会了和合作了,并逐渐认识到结社的好处。
共办这种小事情的次数越多,人们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越来越获得共办大事业的能力。
因此,一般结社有助于政治结社。但是,另一方面,政治结社又能使一般结社得到长足发展和惊人完善。
在私人生活中,严格说来,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能够满足自己的要求。但在政治生活中,他就不会这样认为。因此,当人民参与公共生活的时候,任何一个公民每天都要在脑际浮现结社的思想和愿望:即使对采取共同行动本来有些反感,但为了党派的利益也得学会采取共同行动。
因此,政治生活把结社的爱好和习惯一般化了,也就是使一些向来不过问政治而总是愿意单独行动的人,希望联合和学会结社的技巧了。
政治不但在创造大量的社团,而且在制造规模巨大的社团。
在私人生活中,一个共同的利益自然而然地引起一大群人去采取共同行动的情况极少;只有掌握了共同行动的技巧,才能去进行这种行动。
在政治方面,结社的机会随时都可以从政治生活中找到。
但是,结社的重要作用只能在规模巨大的社团中表现出来。个人力量薄弱的市民,不会一开始就对联合起来可以产生力量有明确的概念;而要使他们明白这一点,就得向他们示范。但是,在为一个共同的目的而结社时,人数越多才越容易启示范作用。比如说,一千人联合起来可能使他们看不到利益,而如果人数达到一万就可能看到。在政治方面,人们联合起来可以做大事,而重大事情方面的结社所带来的好处,又会经过实践使人们知道在小事情上互助也有益处。
政治结社可以同时将许多人拉到自己方面来,使他们摆脱原来因年龄、思想、贫富而造成的隔离状态,进而发生相互往来和接触。他们只要相会过一次,就会设法再次相会。
在大部分的一般结社中,人们都是拿出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去参加。比如,所有的工业公司和商业公司就是如此。当人们尚未充分了解结社的方法和不知道结社的基本原则时,叫他们开始以结社的方式进行合作,他们未免要为自己付出的重大代价而担心。因此,他们宁愿放弃可以导致成功的有力手段,而不肯甘冒合作将会带来的风险。但是,叫他们参加在他们看来没有危险的政治结社,他们就不会犹豫不决,因为他们没有拿金钱去冒险。但是,在参加这样的结社后不久,他们就会知道在这样一大群人中应当遵守什么秩序和采取什么步骤,才能使他们步调一致地和首尾一贯地奔向共同的目标。他们要在这个政治社团里学会使自己的意志服从全体的意志,使个人的努力配合共同的行动。这些事情,无论是在一般结社,还是在政治结社,都是每个成员所必须知道的。
因此,可以把政治结社看作是开办一所免费的大学,每个公民都可以到那里去学习结社的一般原理。
虽然政治结社不能直接有助于一般结社的发展,但若前者被查禁,后者也会受害。
当公民只能在极少数情况下结社时,他们会把这种结社视为特殊的和例外的办法,所以也不会把它放在心上。
但是,在准许公民在一切事情上均可自由结社时,他们最终可以发现结社是人们为了实现自己所追求的各种目的的通用方式,甚至可以说是唯一方式。只要出现一种新的需要,人们就会立即想到结社。于是,结社的技巧就成为我在前面所说的基本知识。所有的人都要学习它,而且都要应用它。
如果某些结社被查禁,而另些结社仍被允许存在,则很难预卜继续存在下来的结社何日不被查禁。在这种迟疑不决的情况下,人们将会对一切结社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同时社会上将会出现一种舆论,导致人们认为不管是什么结社,都是一种胡作非为和甚至是非法的活动。
因此,如果以为结社的精神只在某一点上受到限制后不会影响它在其他方面继续发展,或者以为只要准许人们在某些事情上可以进行共同行动,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开始试图进行共同活动,那都是空想。当公民们在一切事情上都有结社的能力和习惯时,他们无论在小事上,还是在大事上,都会自愿地结合起来。但是,只允许他们可以在小事上结社的时候,他们的结社热情和才干都会消失。你准许他们在商业上可以完全自由联合,你也不会达到目的;你让他们行使已经给予他们的权力,他们也会不屑一顾;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劝他们不要组织查禁的结社以后,你又会吃惊地发现你不能说服他们去成立法律准许的社团。
我并不是说一个禁止政治结社的国家就不可能有一般结社,因为人生活在社会里不能不委身于某些共同的事业。但是,我坚决认为,在这样的国家里,一般结社也总是为数不多,它们缺乏想象力和没有熟练的运营能力。它们没有宏伟的计划或有而难以实现。
由此我自然想到,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并不会给社会的安定带来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大危险,甚至在使国家出现一段动荡时期之后,还能使国家巩固。
在民主国家,政治社团可以说是一些企图统治国家的强大个体。因此,现今的各国政府视政治社团犹如中世纪的国王视其国内的大诸侯,从本能上就对政治社团有一种恐怖感,一有机会就打击它们。
反之,各国政府却对一般社团持有天生的好感,因为它们不难发现,一般社团不是指导公民去关心国家大事,而是把公民的注意力从这方面拉走,使公民逐渐埋头于自己的全靠国家安定才能实现的活动,从而可以阻止公民发动革命。但是,当今的各国政府并没有注意到,政治结社可以使一般结社发展和加强活动,所以它们在防止了一种危险的弊端的同时,却丧失了一种可以有效地矫正弊端的手段。当你看到美国人为了鼓吹一种政治见解,推捧一位政治家参加政府,或由另一位政治家手里夺取权力而每天都可以自由结社的时候,你会难于理解如此独立不羁的一群人怎么没有恣意妄为。
但是,另一方面,当你想到美国有不可胜数的实业在被人们共同经营,看到美国人到处都在孜孜不倦地推行某些宏伟的计划,而这些计划遇到一场小革命也会前功尽弃的时候,你又会不难理解如此多忙的人们为什么没有给国家制造麻烦和没有破坏他们都受益的社会安定。
我们能够面对这些事实进行孤立观察,而不去寻找其间的内在联系吗?使美国人逐日形成不问地位、思想和年龄而结社的普遍爱好和养成利用结社的习惯的,正是政治结社。通过政治结社,他们可以多数人彼此相识,交换意见,倾听对方的意见,共同去做各种事业。随后,他们又把由此获得的观念带到日常生活中去,并在各个方面加以运用。因此,美国人正是由于享有一种带有危险性的自由,才学会了可以尽量减轻自由所带来的危害的方法。
如果我们只选一个民族的某个历史时起来考察,则不难证明政治结社是使国家动乱和实业瘫痪的因素。但是,我们就这个民族的整个历史来考察,或许容易证明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不但有利于公民的福祉,甚至有利于他们的安宁。
我在本书的上卷说过:“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又与出版自由不尽相同:前者的必要性不如后者,而其危险性却大于后者。一个国家能够把结社自由限制起来,并使其永远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但是,国家为使结社自由存在,有时也需要耍些手腕。”在隔了几段以后,我又说:“不能否认,政治方面结社的无限自由,是一切自由当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自由。即使说这种自由没有使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可以说它每时每刻都在使人民接近这种状态。”因此,我认为一个国家永远不会让公民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权利;我甚至怀疑,在任何国家,在任何时代,不对结社自由加以限制是明智之举。
有人说,不把结社权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国家就无法保持内部的安定,没有希望维护法律的尊严,建立不起持久的政府。毫无疑问,内部的安定,法律的尊严,持久的政府,都是极为珍贵的。而且我认为,一个民族为了得到和保持这些珍贵的东西,也得自愿给自己暂时带上沉重的枷锁。但是,如果一个民族清楚地知道它为获得这些珍贵的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更好了。
为了拯救一个人的生命,锯掉他一支胳臂,这是我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决不敢担保他在断臂之后仍会象以前那样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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