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五章 关于美国人在市民生活中对结社的运用

 

 


  我在这一章里,不想谈人们为了抵御多数的专制和反对王权的侵犯而进行的政治结社。关于政治结社的问题,我已经在另个地方讲过了。显而易见,如果每个公民随着个人的日益软弱无力和最后不再能单枪匹马地保住自己的自由,并更加无法联合同胞去保护自由,那末,暴政必将随着平等的扩大而加强。在这一章,我只想讲一讲那些在市民生活中自然形成的而全无政治目的的结社。

  美国存在的政治结社,不过是美国的五花八门的结社中的一种。

  美国人不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社团。在美国,不仅有人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团体,而且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的团体。既有宗教团体,又有道德团体;既有十分认真的团体,又有非常无聊的团体;既有非常一般的团体,又有非常特殊的团体;既有规模庞大的团体,又有规模甚小的团体。为了举行庆典,创办神学院,开设旅店,建立教堂,销售图书,向边远地区派遣教士,美国人都要组织一个团体。他们也用这种办法设立医院、监狱和学校。在想传播某一真理或以示范的办法感化人的时候,他们也要组织一个团体。在法国,凡是创办新的事业,都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由当地的权贵带头;在美国,你会看到人们一定组织社团。

  在美国,我遇到过一些我坦白承认我向来一无所知的社团,并为它们能巧使美国居民动员大多数人的力量共赴一个目标和使人们自动前进的办法赞叹不已。

  后来,我到英国去游历。尽管美国人的一些法律和许多习惯来自英国,但我觉得英国人在运用结社权上,远远不如美国人那样彻底和熟练。

  美国人干一点小事也要成立一个社团,而英国人则绝对不这样,他们往往是单枪匹马地去做一番大事业。显而易见,英国人只认为结社是强大的行动手段,而美国人则似乎把结社视为采取行动的唯一手段。

  因此,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就是我们看到的这个能使全体人民最长于共赴一致希望的目标并把这种新方法用于最多数对象的国家。这是偶然的结果呢?还是结社与平等的必然联系在其中发生了作用呢?在贵族制社会,大多数群众本身没有什么作为,而少数几个个人却非常强大和富有,他们每个人都能独自做出一番大事业。

  贵族制社会里的人,不必为采取行动而联合,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紧密地联合在一起来的。

  在这个社会里,每个有钱有权的公民,都象是一个永恒存在和强制成立的社团的首脑,而这个社团的成员则是那些由他驱使去执行他的意图的大众。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全体公民都是独立的,但又是软弱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事业,其中的任何人都不能强其他人来帮助自己。因此,他们如不学会自动地互助,就将全都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

  如果民主国家的人没有权利和志趣为政治目的而结社,那末,他们的财富和知识虽然可以长期保全,但他们的独立却要遭到巨大的危险。而如果他们根本没有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结社的习惯,则文明本身就要受到威胁。一个民族,如果它的成员丧失了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大事业的能力,而且又没养成共同去做大事业的习惯,那它不久就会回到野蛮状态。

  不幸的是,促使民主国家的人民必须结社的社会情况,同时又使他们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更难于结社。

  在贵族当中,只要有几人打算结社,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办到。由于他们每个人都在社会上拥有很大的势力,所以他们的团体只有少数几个成员就可以了。而在成员的人数很少时,也容易彼此认识,互相了解,建立固定的规章制度。

  在民主国家,就难于做到这一点,因为民主国家的社团要想拥有一定的势力,就必须使成员的人数特别多。

  我知道,我们的许多当代人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们认为,公民越是软弱无力,就越是应当叫政府能干和积极,以使政府能够举办个人不能创办的事业。他们相信并且声称一切困难都能解决。但我认为,他们想错了。

  也许政府可以代替美国人的某些巨大的社团,而且在联邦内部已有几个州这样做了。但是,美国人日常依靠社团进行的那些数量甚大而规模却很小的事业,要由哪个政府当局去代替办理呢?不难预见,人们越来越不能单由自己去生产生活上最常用和最需要的东西的时代,正在来临。因此,政府当局的任务将不断增加,而政府当局的活动本身又将日益扩大这项任务。政府当局越是取代社团的地位,私人就越是不想联合,而越要依靠政府当局的援助。这个原因和结果将不断循环下去。

  这样下去,凡是一个公民不能独自经营的事业,最后不是全要由公共的行政当局来管理吗?再者,如果土地过度分散下去,分割得无法再分,以致只能由耕作者组织社团来经营时,那末,政府的首脑岂不要挂冠而去扶犁吗?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那末,这个国家在道德和知识方面出现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在工商业方面发生的危险。

  人只有在相互作用之下,才能使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焕然一新,才能开阔自己的胸怀,才能发挥自己的才智。

  我在前面已经讲过,这样的相互作用,在民主国家几乎等于零。因此,民主国家要人为地创造这种作用,而能够创造这种作用的,正是结社。

  贵族集团的成员接受一种新思想和体会到一种新感情时,差不多都要把这种思想和感情放在自己活动的主要舞台去玩味,并让其余的成员看到自己在这样做,以使这种思想和感情顺利地进入周围人的心里和头脑里。

  在民主国家,从属性上来说能够这样做的,只有政府当局。但是,不难看到,政府当局的这种作用经常是不充分的,而且往往是有危险的。

  在一个大国,政府之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去维持和改进人们的思想和感情的交流,正如它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去管理一切实业部门一样。一个政府,只要它试图走出政治活动的范畴而步入这条新道路,它会不知不觉地要实行一种令人难以容忍的暴政,因为政府只会颁布严格的规章制度,只支持它所同意的感情和思想,而且人们总是很难辩别它的这种表示是忠告还是命令。

  假如政府认为自己的真正利益在于禁止人们发表意见,那末,情况将会更糟。这时,政府将会一无作为,并由于喜欢酣睡而听任自己迟钝下去。

  因此,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

  在民主国家,应当代替被身分平等所消灭的个别能人的,正是结社。

  只要美国的居民有人提出一个打算向世人推广的思想或意见,他就会立即去寻找同道;而一旦找到了同道,他们就要组织社团。社团成立之后,他们就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一个远处的人也可以知道和行动将被人们仿效的力量。这个力量能够发表意见,人们也会倾听它的意见。

  我最初听到美国有10万人公开宣誓不饮烈性酒时,还以为这是在开玩笑,而不是实在的。我对这些很有节制能力的公民为什么甘愿坐在家里喝白开水,起初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后来,我终于了解到,这10万美国人是惊于他们周围的人酒鬼越来越多,才决心戒酒的。他们的行动宛如一个大人物穿上一身朴素的衣服,以引导一般公民戒除奢华。我相信,如果这10万人是法国的居民,只要他们每个人分别向政府申请,要求政府向王国境内的所有酒馆下令禁酒,就可以了。

  我认为,最值得我们重视的,莫过于美国的智力活动和道德方面的结社。美国人的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最容易被我们注意;而其他的结社,则常被我们放过。即使我们看到了其他的结社,我们对它们也不甚理解,因为我国几乎没有类似的结社。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类结社对于美国人的必要性,并不亚于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甚或过之。

  在民主国家,结社的学问是一门主要学问。其余一切学问的进展,都取于这门学问的进展。

  在规制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则中,有一条法则似乎是最正确和最明晰的。这便是:要是人类打算文明下去或走向文明,那就要使结社的艺术随着身分平等的扩大而正比地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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