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

托克维尔著 冯棠译

 

附录一 论三级会议各省,尤其朗格多克

 

 


  我并不是想在这里详细研究大革命时期尚存在的各个三级会议省的情况。

  我只想指出三级会议省的数量,使人们了解在哪些三级会议省地方生活依然活跃,说明它们与国王政府处于何种关系,它们在哪个方面脱离我前面陈述的共同规章,又从何处回到这些规章,最后,通过它们当中的一个例证,使人们管中窥豹,举一反三。

  法国大多数省份一直存在三级会议,就是说,每个省均在国王政府之下,如当时人们所说的,由三个等级的人治理,这就是说是由教士、贵族和资产阶级的代表组成的议会治理。

  同中世纪其他政治制度一样,这种省政体几乎在欧洲所有文明国家都可以找到,且具有同样的特征,至少在渗透了日耳曼风尚和思想的地方是如此。在德意志的很多邦里,三级会议一直存在到法国大革命时期;有些地方三级会议被废除,那也只是到了17和18世纪期间才消失。两个世纪以来,君主们处处对它们发动战争,时而是暗中的,时而是公开的,但从未间断。他们从来不设法按照时代的发展来改善这体制,只是一有机会,别无他策时,便试图摧毁它或使它变形。

  1789年,在法国只有五个幅员较大的省份和几个微不足道的小区还有三级会议。真正说来,只有两个省——布列塔尼和朗格多克还存在省内自由;其它各省,三级会议机构已完全丧失活力,徒有虚名而已。

  我要单独论述朗格多克,把它作为特殊考察的对象。

  在所有三级会议省中朗格多克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它拥有2000个村社,或像当时人所说,2000个共同体,居民近200万。此外,正如它最大,它也是所有三级会议省中治理得最好、最繁荣的省份。因而我挑选朗格多克是很合适的,它可以说明旧制度下省内自由的情况,以及在省内自由最发达的那些地方,这种自由在何种程度上从属于国王政权。

  在朗格多克,三级会议只有经国王特别命令,由国王每年将召开会议通知书个别发给所有三级会议成员,才能举行;

  一位讥评时政的人因而说道:“构成三级会议的三个团体,其中之一——教士,系由国王指定,因为国王提名主教职位和有俸圣职,其他两个团体亦然,因为王室有权下令禁止三级会议任何一位成员参加会议,而并不需要将他流放或提交诉讼。只要不通知他开会便足够了。”

  三级会议不仅必须按国王指定的日期召开,也须按他的指定日期散会。会议的时间,按御前会议的规定通常为40天。

  国王派代表出席会议,他们随时可以参加会议,并负责在会议上陈述政府的意愿。此外,三级会议处于严密监督之下。它们无权做出重大决策,无权决定任何财政措施,除非它们的决议得到御前会议的判决批准;哪怕是一项捐税、一笔贷款、一桩讼案,都得经国王特别批准。三级会议的所有普通规章,甚至有关会议召开事宜,均须得到批准才能生效。它们的收支,用今天的说法叫预算,每年也要受同样的控制。

  此外,在朗格多克,中央政权还执行它在其他所有地方得到承认的同样的政治权利;中央政权颁布的法律,它不断制定的普通规章,它采取的一般措施,在朗格多克亦如在各财政区一样适用。同样,中央政权在这里执行政府的一切天然职能;它在这里有同样的警察和同样的官员;它在这里如在各地一样,不时创设大量新官员,朗格多克省必须高价购买这些官职。

  像其他省一样,朗格多克也由总督统辖。这位总督在各区都有总督代理,总督代理与共同体首领通信往来,并领导他们。总督像在财政区完全一样,执行政府监护制。远在塞文山脉峡谷的最小的村庄,除非得到来自巴黎的御前会议的判决,无权花费哪怕一文钱。今天被称作行政诉讼的这一部分司法权,在朗格多克亦如在法国各地一样广泛推行,甚至还更甚。总督初审决定所有路政问题;他判决有关道路问题的所有诉讼案件;一般来说,所有涉及政府或被认为与之有关的案件,均由总督宣判。和别处一样,政府也袒护所有官员,免受被其欺压的公民的贸然起诉。

  那么,朗格多克区别于其他省份并受人羡慕的特殊之处是什么?有三件事足以使朗格多克完全不同于法国其他地方:

  1.它有一个由重要人物组成的议会,受到居民的信任和王权的尊重,任何中央政府官员,或按当时话说,任何国王官员,均不得参加会议,人们每年在议会中自由而严肃地讨论本省的特殊问题。只要把王国政府置于这个光明之源的左右,它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行使其特权,尽管其官员和本能并无变化,它却会处处与过去情况迥异。

  2.朗格多克有很多由国王或其代理人出资兴办的公共工程;还有其他一些工程,中央政府提供部分资金,并领导大部分施工;但是,为数最大的工程却是朗格多克省单独出资施工的。一旦国王批准这些工程的规划和费用,便由三级会议选定的官员负责施工,由三级会议内部聘用的专员负责督察。

  3.最后,朗格多克省有权按照自己选择的方法,自行征收部分王家捐税以及获准设立的供自己需要的全部捐税。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朗格多克从这些特权中能得到的好处。为此值得下功夫仔细观察。

  在各财政区,最令人惊奇的是几乎完全没有地方捐税;普通捐税常带压迫性,但省里却几乎未为自己花分文。相反,在朗格多克,每年用于省内公共工程的金颔巨大:1780年,每年超出200万里佛。

  中央政府有时对如此庞大的开支感到吃惊;它担心朗格多克省因耗费过大,财力枯竭,无法完纳应缴中央政府的那部分捐税;它指责三级会议毫无节制。我读过一份三级会议答复这类批评的报告。我打算逐字逐句摘录它的内容,这比我的全部口舌都将更好地描绘出这个小小政府所依据的精神。

  在报告中可以看出,朗格多克省确实已兴办并继续兴办着巨大工程;但是,人们并未为此请求谅解,而是宣布,如果国王不反对,朗格多克省将日益走这条道路。它已经改善或修复穿越全省的主要河道,并致力于延长路易十四时开凿但现已不够用的朗格多克运河,它穿越下朗格多克,经由塞特和阿热,直抵罗讷河。它已使塞特港变为商用,并以重金加以维修。人们特别指明,所有这些开支不仅具有全省意义,而且更具有全国意义,然而朗格多克由于获益比其他省多,所以负担这些开支。它同样正在排干埃格—莫尔特沼泽,使之成为可耕地。但是它主要一心致力于道路:它已开通穿越全省以达王国各地的所有道路,且维护良好;甚至那些只沟通省内城市和乡镇的道路也已修好。即使是冬季,所有这些道路也极为出色,与邻近大多数省份,如多菲内、凯尔西、波尔多财政区(点明财政区)那些坚硬崎岖、保养恶劣的道路,形成鲜明对照。在这点上自有商业和旅行家的公论;它没有错,因为十年后游历此地的阿瑟·扬在游记中写道:“朗格多克,三级会议省!优等道路,修筑不用劳役。”

  报告继续写道,如果国王恩准,三个等级的计划还不止于此;它们将着手改善共同体的道路(乡间小道),这种道路和其他道路同样有益。人们指出:“因为,如果粮食不能走出所有者的粮仓而来到市场,它们怎么可能运往远方?”报告进一步说道,“在公共工程问题上,三级会议的信条一贯是,应该注重的不是工程的宏伟,而是工程的用途。”河流、运河、道路给与土地和工业产品以价值,随时可以将这些产品廉价运往所需要的各个地方,藉此,商业才能深入全省,尽管工程少不了开销,但朗格多克却因此富裕起来。此外,由于全省各地同时有节制地、几乎平衡地兴办此类工程,各处的工资价格稳定,贫民得到救济。朗格多克省在结束报告时,有几分骄傲地说道:“国王无须花钱在朗格多克创建慈善工场,像他在法国其他地方所做的那样,我们不要求这份恩典;我们每年自己举办的有用工程可以取而代之,并给大家以生产性工作。”

  我越研究这些由国王批准,但不由他倡议,而是由朗格多克省三级会议在它这部分公共行政职权范围内制订的普通规章制度,我越赞赏其中体现的睿智、公允和温厚;我越觉得地方政府的做法胜过我刚刚在国王独自管理的地方看到的一切。

  朗格多克省划分为若干共同体(城市或村庄),若干称作主教区的行政区;最后,还划分为称为三个司法总管辖区。这些部分中,每一个都有独自的代表权,都有单独的小型政府,它们或是由三级会议领导,或是由国王领导。若事关公共工程,而工程和一个小政治团体利害攸关,那么只要这个小团体提出要求,就可以动工兴办。若共同体的工程对主教区也有益处,主教区便应采取某种措施予以资助。假如司法总管辖区也受益,它也应提供赞助。最后,主教区、司法总管辖区、朗格多克省,均应援助共同体,即使事情只涉及该共同体的特殊利益,只要这项工程为它所必需,而又超出它的力量;因为,三级会议不断地说道:“我们的体制的根本原则,就是朗格多克的所有各部分都是完全团结一致的,都应该不断地互相帮助”。

  由省施工的工程必须长期准备,首先交与应援助工程的所有从属团体进行审查;施工必须付钱:劳役是没有的。我曾说过,在财政区内,因公征收的业主土地补偿费低廉或迟迟不予补偿,而且常常根本没有补偿费。1787年召集的省议会里怨声载道的事项中便有此项。我甚至看到这样的事:有人在估价以前,就毁坏或歪曲要占获之物,从而剥夺了业主讨还用这种方式欠下的债务的能力。在朗格多克,每一小块从业主手中征集的土地都必须在工程开始以前详加估价,并在施工第一年内偿清。

  我详细摘录的三级会议有关不同公共工程的规章制度,中央政府认为十分恰当,虽然它没有模仿,但表示赞许。御前会议在批准施行此规章制度之后,将它交给王家印刷厂印刷并下令作为文件,在所有总督中传阅。

  我前面就公共工程所说的完全适用于省行政的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部门是税收。尤其在税收问题上,王国和省内,简直判若两个世界。

  我在别处已有机会说明,朗格多克制订军役税和征收军役税所遵循的程序,有一部分就是我们今天征收捐税所遵循的程序。这里我不想再重复;我只加一句话,朗格多克省在征税问题上十分赞赏这种方法的优越性,以至每次国王设立新税,三级会议都毫不犹豫地以重金买下征税权,通过自己的方式,完全由自己的官员征收。

  尽管上面列举的各种开支,朗格多克的情况却井然有序,它的信用十分稳固,连中央政府也向它求助,并以省的名义向它借款,朗格多克向国王贷款条件之优越,胜过省内自我贷款。我发现在最后若干年里朗格多克以本省为担保借给国王7320万里佛。

  但是政府和大臣们对这些特殊的自由大不以为然。黎世留首先损坏这些自由,然后将其废除,懦弱而不问政事的路易十三什么也不欣赏,对这些自由深恶痛绝;布兰维利埃说,路易十三对外省的所有特权感到恐惧,只要听到有人提起它们的名字便怒火冲天。脆弱的灵魂对迫使他们花费精力的事物非常憎恨,其强度是无法想象的。他们所剩余的男子汉气概全部都用在那里,这些灵魂在别的场合都虚弱不堪,而在这里却差不多总是显得强壮有力。幸好朗格多克的旧政体在路易十四童年时期得以恢复。路易十四把它视为自己的业绩,十分珍重。路易十五将它吊销了两年,之后,又让它复活。

  设立市政官员使它冒一定的风险,虽说不是直接的,但仍不小;这项讨厌的制度不光摧毁了城市政体,而且还改变了省体制的性质。我不清楚省议会里第三等级的议员是否从来都是经过选举的,但是很久以来,他们已不再如此;城市市政官员在三级会议里是资产阶级和人民的唯一法定代表。

  只要城市本身通过普选,自由地选出行政官——并且经常任期极短,那么那种没有受特殊委托仅凭一时利益而授予的权利,就不大引人注意。在三级会议内,市长、行政官或行会理事忠实地代表全体居民的意志,并以全体居民的名义讲话,仿佛他们是由全体居民特意选定的。人们懂得,这同那种花钱买来治理同胞权利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这种人代表的只是他自己,或者至多只代表他的小集团的微小利益或细微情感。然而,这位通过竞争获得权力的行政官却保持民选行政官所具有的权利。这就立刻改变了整个制度的特征。在各省议会中,坐在贵族和教士的身旁和对面的,不是人民的代表,只是几个孤立、拘谨、毫无能力的资产者,第三等级在政府中日益处于附属地位,尽管这时第三等级在社会上日益富有强大。朗格多克的情况却不同,随着国王设置官职,朗格多克省总是特意向国王购买官职,它为此目的结下的债务,1773年一年即高达400万里佛以上。

  其他一些更带关键性的原因促使新的精神渗透到这些古老制度中,使得朗格多克三级会议具有超出所有其他省三级会议的无可争论的优越性。

  朗格多克省和南方大部分地区一样,军役税是真实的而非因人而异的,这就是说,军役税的制订是根据财产的价值而不是根据所有主的地位的。确实,省内有些土地享有免交军役税的特权。这类土地过去曾为贵族土地;但是,由于时代和技艺的进步,这些财产中有一部分已落入平民手中;另一方面,贵族已变成许多缴纳军役税的财产的所有主。这样从人身转移到物的特权无疑更加荒谬,但是它却极少为人们所感觉,因为它不再带侮辱性,尽管它依旧使人不快。由于它不再牢牢地与阶级这一思想联结,不为其中任何一个阶级创造与其他阶级格格不入或对立的利益,它便不再反对所有阶级共同关心政府事务。在朗格多克,各阶级实际上都加入了政府,在政府中,他们的地位完全平等,这是其他任何地方望尘莫及的。

  在布列塔尼,贵族有权以个人身份全部出席三级会议,这就使三级会议类似波兰议会。在朗格多克,贵族只有通过代表参加三级会议,23名贵族在三级会议中便代表了其他所有贵族。朗格多克省23名主教代表教士出席会议,而尤应指出的是城市在三级会议中的选票与头两个等级相等。

  议会是单一性的,故而议事不依等级,而依人头,第三等级在议会中也就必然举足轻重;逐渐地,第三等级把自己的精神渗透到整个团体当中。况且,名为总理事的三位行政官员以三级会议的名义,负责领导日常事务,他们总是法律界人士,就是说,都是平民。贵族尽管有力量维持自己的地位,却再也无力量独自统治。而教士呢,尽管大部分是由贵族组成,却与第三等级十分融洽,热情参与第三等级的计划,共同携手工作,以促进所有公民的物质繁荣,发展他们的工商业,并经常以自己广博的人事知识和处理事务的罕有干练为第三等级服务。前往凡尔赛宫与大臣们就那些使王权与三级会议冲突的有争执的问题进行辩论的,几乎总是一位由人们选定的教士。可以说,整个18世纪期间,朗格多克是由资产者治理的;他们受贵族的控制,得到教士的帮助。

  由于有了朗格多克这种特殊政体,新的时代精神才得以平稳地渗透到这古老的制度中,它什么也不破坏,就改变了一切。

  其他各处本来也是可以这样办的。倘若当初那些君主不是仅仅考虑坐稳江山,他们只要把用于取消或歪曲省三级会议的一部分的顽固劲头和气力拿出来,就足以使省三级会议依照朗格多克方式臻于完善,并使之全部适合现代文明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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