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文萃》

米尔顿.弗里德曼著 

 

3.市场机制与中央经济计划

 

 


  我所要讲的主题——即在中央计划经济中引入市场机制的可能性——与沃伦·纳特的那一贯穿着他大部分生活伯兴趣密切相关,他的一些重要著作所研究的就是苏联经济问题。以及对其运行状况的了解问题。 

  指令性经济与市场经济 

  一开始,让我们先来对组织经济活动的二种安排作一番对比。它们普遍地被命名为:“指令性经济”与“市场经济”。指令性经济的理想模式是:在这种经济中,参与活动的人并不是作为其本人,而是作为别人的代理人来行事的。他们是在执行命令,奉命行事。而市场经济的理想模式是:在这种经济中,个人是作为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本人而行事的。如果有谁是作为别人的代理人而行事,那么;他是在自愿的、双方同意的基础上这样做的。 

  实际上,不可能有纯粹的指令性经济。这样的经济只能由没有独立意志的、没有独立利益的机器人所组成。这种方式反映在坦尼森的这句诗里:“他们所有的,不是去探究原因;他们所有的,只是劳作与死亡.”甚至在指令性经济的最极端的情况——如行进中的部队——中,甚至在如轻骑冲锋这样的情况中,也没有谁会真的象纯粹的机器人那样行事。他执行命令的专注程度,他所表现出的冒险与勇敢程度——在这些方面,他都是作为其本人、相对于其自身利益而行事的。 

  纯粹的市场经济至少是可以想象的。经济学家喜爱的市场经济的一个例子,是鲁宾逊·克鲁索。但即使是这个例子,也因礼拜五的存在而略失光彩。在不存在礼拜五这个人的情况下,鲁宾逊·克鲁索将构成一种市场经济。在这种经济当中,他是作为其本人、相对于其自身利益而行事的。 

  对于社会来说,不论是作为一种理想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不存在纯粹的指令性经济或纯粹的市场经济。无政府主义者一自由意志论者模型是市场经济的最极端形式。但即使在这样的经济中也还存在着家庭;而在家庭当中必然存在着指令性因素。小孩有时是按照命令行事,而并不是作为其本人、按照其自己的意志来行事。这一事实,对于家庭的其他成员来说,也同样是正确的。类似地,正如我已经提出的那样,指令性经济的最为明显、最为极端的情况是军队。在军队当中,按照推测应该是上将向上校发布命令,上校向少校发布命令,少校向上尉发布命令,上尉向中尉发布命令,以此类推,直到列兵。在每一阶层上,按命令行事的那些人都有着他们自己的意志、他们自己的利益,所以,他们也将部分地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与利益作出反应。在那一过程的每一阶段上,他们都有着一定的自主因素;他们知道下一级的情况,而这些情况处于权力最高层的上将是不可能凭想象而得知的.这样一来,现实的社会永远都是一种混合体。只有在如家庭这样的极小的团体当中,指令才可以成为组织经济活动的重要的(然而远不是唯一的)方法。 

  下面我们来考虑一下目前存在的两种最为极端的指令性经济——苏联与中国。我猜想:在苏联甚至在中国,如果你能够找到某种方法来使其数量化的话,你将发现,大部分资源是由追求其自身利益的人们,通过市场原则、自愿合作原则来组织的,而不是通过精心设计的直接指令结构来组织的。一个明显的例子是苏联的私人农业土地,据说占可耕地的3%

  ,而其产出占国家农业总产量的1/4到1/3。但是让我们超出这个例子再来看一看。 

  在苏联的劳动力市场上,人们被雇佣而又被解雇。个人拥有某些选择到哪里去工作及接受或拒绝某项工作的自由。这种自由并不一定是绝对的;有些人并不拥有这样的选择自由。我和我的妻子时常回想起我们在苏联之行期间碰到的一件事。当时我们正在不可或缺的导游的陪同下,由一个机场驶向另一个机场。这个导游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即将毕业于莫斯科大学。可以说他对美国文学很感兴趣,当我们问及他最喜欢的美国作家时,这个屋子里的人恐怕没有谁会猜得出来,他的回答是霍华德·法斯特。我们问他从莫斯科大学毕业后准备做什么,他回件说;“我还不知道,他们还没有告诉我。”这就是指令性经济的实质;然而,苏联的大多数劳动者,大多数工人并不是处在我们的导游这样的情况中。他们被雇佣,他们又被解雇,结果是:大多数劳动力最终是通过市场安排来分配的。 

  在纯粹的指令性经济中,产品与劳务将直接地分配到个人手中。每个人都将从中央当局那里得到一揽子货物,但在那一揽子货物的构成上他却没有选择的权利。如果我们考查一下苏联产品与劳务的分配方式,我们将会发现:它们都是通过商店来销售的。诚然,人们可能不得不排长队来买东西,但这种分配方法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市场机制:在产品上标明价格,并让人们去购买。在某些情况下,人们需要一种以上的货币,即纸币之外的定量配给票证。尽管如此,大体说来这种方法还是一种市场方法。同样。在这样一个国家里,灰色市场到处滋生。如果某一苏联居民家里的电路出了毛病,那么他非常有可能去找一个私人来修理,并付给现金,而不愿意去叫负责修理他的电路的政府机构,这是因为:对于政府机构的人将在一个合理的时间期限内到来这一点来说,他几乎毫无信心。 

  至于家庭内部的情况,大家会注意到,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家庭是指令性经济的理想模式,但与此同时,它还具有极大的自愿交换及市场交易因素。在沃伦·纳特那本极好的小书《伊万·伊万诺娃的陌生世界》中——这本书是从他发表的一系列报导文章中发展、编辑而成的——他极为详细地描绘了苏联家庭的日常生活,并将其与美国的家庭生活加以对照。虽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然而,当你读完这本书时,你将深深地感到:这些活动中多么大的一部分,可以被定性为、描绘为通过市场的运行。这是一种被极度地扭曲了的市场,但它毕竟是一种市场。 

  我们对中国的同一现象感触颇深.尽管最近有所放松,但可以说,与苏联经济的情况相比,指令性因素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要重要得多。例如,劳动力的分配就更多地受到了指令性因素的指导。在我们所参观的所有工厂中,我们一再地询问:如果你们需要再多雇用5个人那怎么办呢?“我们要请示有关领导,他们会给我们派5个人来。”“在雇用这5个人方面你们是否有选择权呢?”“唉,没有,没有,他们就是我们必须雇用的人。”我们试图搞清楚是否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如果某厂的工人认为到另一个工厂他的生活会更好一些,那么他可以安排调转。“噢,是的”,他们告诉我。如果他认为到另一个工厂他会更有作为,他需要做的只是告诉他的领导,而他的领导又去告诉他的领导,以此类推,直到最高部门。接下来,最高部门领导将与另一厂家的相应领导进行协商,然后再依照这条线将有关信息传达下来。通过这条途径,该工人就可能办成调动工作。我一再询问他们是否听说过这类事情。不,他们从未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一个例外,但并不是与工厂有关的,而是与科研所有关的。 

  尽管中国经济中存在着无所不在的指令性因素,但也存在着广泛的市场因素。中国最近已经开始在公社中引入自留地。在中国,我们被带到最繁荣的省份中最繁荣的乡中最繁荣的公社去参观。大约在一年半以前,他们就引入了自留地。按照他们的数字,自留地占该公社可耕地的2.5%

  ,但却占粮食收入的10%。同样地。存在着很多商店,既有土特产商店,又有百货商店,更不用提食品市场了。产品与劳务是通过买卖活动来分配的,而不是通过直接配给来分配的。虽然受到限制,但仍然存在着某些灰色市场活动及类似的活动。 

  在中央经济计划方面,通常被问及的一个问题是:在指令性经济中引入市场因素可以在什么样的程度上进行。我认为这样的提法未免有些本末倒置。真正的问题是:在向市场经济中引入指令性因素的道路上,人们可以走得多远。我认为:对于任何大规模的经济来说,让它们在严格的指令的基础上运行,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从根本上说,使得诸如中国或苏联这样的国家能够发挥其作用的东西,是市场因素——这些市场因素或者是精心引入的,或者是偶然获准运行的。 

  当我在谈到引入指令性经济(诸如中国或苏联的指令性经济)中的市场因素时,我所说的并不是自由市场,而是极度扭曲了的市场。 

  我们大家都了解亚当·斯密在这一问题上的真知灼见,这一真知灼见为通过其运行将协调经济活动的市场的可能性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一真知灼见就是:如果交换是自愿的——如果二个人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从事交换活动的——那么,唯有双方都受益时这一交换才会发生。用莱斯特·瑟罗最近用作书名的话来说,经济活动不是一种“一方得益引起另一方相应损失的活动”。它是一种每一参与者都可以受益的活动。正如我所说的,这就是亚当·斯密的真知灼见,而且它带来了亚当·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的推论,即一个仅仅力求促进其自己利益的人,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会促成这样一种结果;这种结果决不是他意图的一部分。我们大家都熟悉这一观点。 

  如果我们想要理解那些在力图向指令性经济中引入有效的市场因素时所出现的问题,那么下面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应该更详细地考察价格在看不见的手的运行中,以及在经济活动的协调中的作用。 

  价格的作用 

  从根本上说,在这样一种社会中,价格的作用有三。第一,它们传递信息。我们之所以很快地发现有必要保存能源,是因为这一信息已经通过较高的石油价格而传递出来了。在弗里德里克·哈耶克1945年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他那不朽之作《社会中知识的用途》之前,这一作用的极关重要性一直为人们所忽略。然而,价格的这一作用对于经济活动的协调一致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价格传递着关于爱好、关于资源的可得性、关于生产的可能性的信息。它们传递着各种各样的信息。通过期货市场,它们传递着关于货物今明可得性的信息,等等。价格所发挥的第二个作用,是向人们提供一种刺激,使他们采用成本最低的方法生产,并将可得资源用到价值最大的用途上去。价格之所以能发挥这一作用,最因为价格的第三个作用:决定谁能得到什么东西,及得到多少——你收入的分配。 

  必须强调指出这三个作用,并表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原因在于:按照我的观点,中央经济计划中几乎所有的问题,都来在于试图将这些作用彼此割裂开来这种作法。正如我们已经知道构,价格能给人们以刺激,仅仅是因为价格被用来分配收入。如果一个人的活动所得,在任何方面都不取决于他的贡献,如果价格不再发挥其第三种作用,即分配收入,那么,他没有必要为价格所传递的信息而担忧,同时,也没有动力促使他按照这一信息而行动。如果他的收入确实取决于他的贡献,取决于他在出卖其劳务时所得到的价格,与他必须为他所购买的东西而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收入取决于所得与所费之间的差额(从商业企业的角度来看),或者取决于工资与耗费之间的差额(对于工人来说),等等——那么,他会有很强的动力来确保下述几个方面:一是他能够在最好的市场上,以最高的价格,来出售其劳务;二是他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来生产产品;三是他所生产的产品,能够是其他人愿意出最大的价钱来购买的产品。价格体系的真正美妙之处——而且我使用“美妙之处”一词是经过考虑的—一完全在于:依信息而行动的动力伴随着传递出来的信息。在指令性经济中情报就不完全是这样了。在指令性经济中,信息是从一个阶层传递到另一个阶层的,但是这种信息并不带有任何动力,从而让人们按照它来采取行动。要想让人们按照这一信息来行动,还必须要有某种辅助性手段。 

  在每一社会中,收入分配都是不满的主要根源。在指令性经济中是这样,在市场经济中也是这样。每个人都总是知道他应该得到比他实际所得更多的东西,而别人只应该得到比其实际所得更少的东西。这是人的自然本能.我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阿尔文·约翰逊在他领导一项关于不同职业中的收入问题的研究时,所作的论述。他发现。医生在抱怨律师的所得超过了医生的所得,而律师则在抱怨医生的所得超过了他们;木匠在抱怨水管工的所得超过了木匠的所得。而水管工则抱怨木匠的所得超过了他们;依此类推。约翰逊最后得出结论说:生活是一项未得到充分补偿的职业。 

  在主要说来为市场经济的社会中,相当大一部分政府活动——特别是政府活动在过去50年中的巨大膨胀中的相当一部分——被致力于将收入分配与市场的决定割裂开来;致力于将价格的第三个作用与其它两个作用割裂开来;致力于使人们所得的数量独立于他们可以出卖其劳务的价格。要想既实现这一目标又保持价格的其它作用,这是不可能的。你必须作出让步。 

  不论我们对此寄予了多大的希望,如果没有同时利用价格来影响(如果不是完全决定的话)收入的分配,那么,利用价格来传递信息,并同时提供按照这一信息而行动的动力,这将完全是不可能的。如果不论某个人工作努力与否,他都将得到同样的收入,那么,他为什么要努力工作呢?如果他不能从中得到好处,那么他为什么对他不得不出售的东西去努力寻找出价最高的那个买主呢?依此类推。我不需要详细地把这类情况都—一列举出来。 

  即使价格不能完全地决定收入分配,但如果连价格影响收入分配这一点也受到阻止的话,那么,价格将无法用于其它目的。唯一的替代方法就是指令。某一当局将不得不决定谁应该生产什么,以及生产多少。这个当局将不得不决定谁应该打扫街道,谁应该管理工厂,谁应该是警察,谁应该是医生。 

  这样一种想法是非常吸引人的:使得社会服务有益于社会的愿望,可以取代价格体系所提供的刺激.这种结果一直是诸位领导者——不论是主要地依靠市场的那些国家的领导者,还是集体主义国家的领导者——不懈追求的目标。其目的在于激励人们更努力地工作,或厉行节约,或降低价格与工资,或从事其它所谓合意的活动。而所有这些都是以爱国主义或国家利益的名义进行的。这类鼓励在解决那些使这种鼓励成为必要的问题方面,有着一成不变的失败纪录。原因并不在于人们不响应他们的爱国主义、国家利益、或社会内聚力原理的号召。这些鼓励都是极强有力的思想情绪,而且它们确实引导着人们竭尽全力.只要看看战争时期人们对他们的爱国主义号召的响应方式,以及为了那些与其自身利益关系极小、或毫无关系的目标,他们甘愿作出牺牲的程度,我们就可以了解这一点。 

  这些激励鼓动归于失败的原因要更为重要得多。这是因为,这种鼓励很少能够伴随着这样的信息:这种信息与对取得合意的目标的响应是密切相关的。例如,当这种鼓励是要号召人们参军入伍时,这是可能的。但当这种鼓励的目标是意在促进社会或经济协调的行为时,这几乎永远是不可能的。个人怎么能够判断从社会方面来看什么是可取的呢?个人又怎么能够判断他可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来有益于社会呢?他的视野必然是有限的;他无法透视其行动的长远影响。当他在促进“社会利益”或提供“社会服务”的动机下,无知地行动时,他做好事的可能性与做坏事的可能性一样多。由价格体系传递出来的动力的最大优点,并不在于它必然地比其它类型的动力更为强烈,也不在于它“更为高尚”,而仅仅是在于它自动地伴随着与动机的有效运行密切相关的信息。 

  当中央计划经济试图利用市场时,他们成功的主要障碍来自于他们的这样一种愿望:将价格在分配收入方面的作用,与价格在传递信息及提供动力方面的作用分离开来。那种既想实现这一点又想保持自由市场优势的尝试,引来了各种各样的文章,广泛地探讨其它可供选择的办法。 

  兰格与勒纳的“玩资本主义游戏” 

  正如经济学家已应非常了解的那样,在现时代,在西方社会中,关于这一问题最著名的对策,来自于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尔·兰格的两篇文章,及后来包括弗雷德·M·泰勒早些时候的一篇论文在内的一本书(但内容稍有变化);同时还来自于阿伯·P·勒纳的一系列文章及后来的一本书。兰格与勒纳试图说明如何才能通过市场来组织社会主义社会。与此同时,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在其《计划与价格机制》一书中,也提出了极为类似的方法。 

  从本质上说,这种兰格-勒纳方法要求国有企业按照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制度来运行。其设想是要先确定自由竞争市场运行的最终结果,然后再把这些结果转化成对企业管理者的、关于如何管理企业的指示。例如,在自由竞争市场上,价格将趋于等于边际成本,即等于多生产一个单位产品的耗费。与此对应,兰格与勒纳让各主管部门指示国营企业的管理者,将他们生产的每一产品的价格定在与边际成本相等的水平上;或者,换而言之,如果是各主管部门自己制定价格的话,那么,就让各主管部门指示国营企业的管理者,按照边际成本等于价格的原则来调整产量。在边际成本问题上,他们让企业管理者根据对工资、利率、原材料耗费等在自由市场上将会出现的成本项目的最近似的估计,来计算边际成本。然而,这是在“玩资本主义游戏”,因为在他们的计划中,个人所得到的收入,不一定是从实际的自由市场中将得到的收入。国营企业的管理者将得到工资,而不是来自企业的“利润”,尽管也许他们会得到对应于利润的支付。可能存在着鼓励性的支付。这些管理者不是企业的所有者;国家拥有企业。当这些管理者进行资本投资时,他们并不是在投入他们自己的资金,也不是在投入那些他们作为代理人而为之服务的、可视为相同的人的资金。他们是在投入国家资金。他们所冒风险,不是他们自身的风险,或可视为相同的被代理人的风险,而是国家的风险。同样,工人的收入也不一定相等于企业家在计算生产数量时所包括在内的理论工资。 

  这就是兰格与勒纳的书中富有独创性的分析的一个微型样本。这是一本值得赞赏的书:它教给我们很多自由市场运行方面的事情,而且,我的确认为它所教给我们的东西,远远超出了他们的实际目标——如何管理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必要极详细地探讨他们的分析,因为在我看来这一分析中最根本的缺陷,与他们讨论的最复杂部分关系甚小。我只强调这一点:他们的方法有很多优点。它强廹社会的计划者尽力去估计在自由市场中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从而对实现高效率生产的各个方面予以考虑。它确定了这样一种社会中的计划者,在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价格的反复摸索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原则:在短期当中,按照可得的供给来调整需求量;而在长期当中,按照价格与边际成本相等点上的需求量来调整可得的供给量。 

  可以说,兰格与勒纳所提出的这些原则,在我们自己的社会里,遭到了极大的忽视。请允许我暂时地离开主题,来看一下从英国的实践中得到的一个近期的例子。撒切尔夫人政府所面临的问题之一,来自于她在竞选期间所作的一项承诺,即接受一委员会的发现。这个委员会的发现是从对政府服务部门的工资与私营行业的工资所进行的对比中得出的。该委员会指出:政府雇员的工资应该提高28%,以便比得上私营企业的工资。如果英国的计划者业已拜读了。并且吸收了兰格与勒纳的思想,那么他们会知道正确的原则是什么:如果有很多人来申请为数很少的几份工作,那么这份工作就会薪水过高;如果有很多工作但只有为数很少的几个申请者,那么这份工作就会薪水过低。至于英国的情况属于哪一种这是毫无疑问的:已经存在着太多的政府雇员;但与此同时,对于文职机构中每一份可提供的新工作,都有着太多的申请者。十分明显,这些公务员得到的薪水过多,而不是过少。如果该委员会信奉兰格与勒纳的著作的话,那么,他们永远也不会得出政府部门薪水太低的结论。 

  兰格-勒纳制度的各种形式都已规模或大或小地在很多国家中试行过——在兰格的祖国波兰(但在那里这种种冒险的成功并不非常明显)。在捷克斯洛伐克,在匈牙利,在罗马尼亚。尽管这些结果通常优于早先取得的那些成果,但它们也无一例外地使改革支持者的希望受挫。 

  沃伦·纳特1968年在一篇题为《不存在所有权的市场:一个美妙的幻想》的重要文章中,指出了这种制度的结症所在。我从中摘录如下、 

  如果我们兜了一圈,又回到兰格的社会主义模式上来,那么,我们将会感到他的分析是多么的空洞。不存在可分割的、且可转让的财产权力的市场,是一种十足的幻想。若没有分散的权力与责任,则不可能有任何竞争行为——不论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没有其中一方也不会有另一方。如果所有的财产都确实地集体化,而且所有的定价权都确实地归中央所有,那么,下面这种机制则毫无存在的余地:这种机制可以在任何重要方面再现竞争性私人企业的职能。 

  英国金融记者塞缪尔·布里顿,1980年1月在《冲突》上的一篇文章中,对这一点作了更为尖刻的总结: 

  公布一系列原则,从而要求国营企业的管理者这般行事:“就好象”他们是竞争性的私人企业中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家一样,这种做法忽视了这些人所面临的、实际的个人动机……在马背上罩上斑纹的做法,不能使马变成斑马。 

  这种方法的最根本性问题,是如何监视责任的履行问题。如果换一种方式来表述自由市场制度的中心特征,那就是:它是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每个人都在监视着他自己的行动,同时,每个人都有一种动力来很好地监视它。这正是托马斯·索厄尔在他最近的著作《知识与决策》一书中,以其深刻的洞察力所阐述的观点。一个使用自己的劳动力来为自己生产产品的人,会有很大的动力去努力工作,并且高效率地工作——正如苏联与中国那些耕种自留地的人那样。一个以其自己的财产来冒险的人,会有一种动力来最好地使用它。如果他使用他自己的财产来雇用别人进行生产或提供劳务,那么,他会有很大的动力去监视他的工人;而且,由于知道他在监视着他们,并可能奖励或开除他们,所以,工人们也有着很大的动力去高效率地工作。花它已的钱构消费者会有很大的动力去认真地计划开销。等等,依此类推。 

  反之,在这种国营企业的管理者被告知要象赚取利润的企业家一样行事的制度中,他们有什么动力来监视他们自己呢?政府官员会力求监视他们,但是,使得这些官员不得不很好地监视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呢?而且,他们如何才能获得监视这些管理者的信息呢? 

  单单检验企业那些按步就班的、日复一日的、重复性的活动,是无法清楚地揭示这一问题的。唯有检验那些从生产增长、发展与变动,也就是说从生产革新的角度来说,在许多方面是最为重要的单一活动,才有可能再清楚不过地说明这一问题。这些生产革新包括决定生产什么样的新产品,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采用什么样的新工艺,进行哪些新的资本投资,等等。举一个特殊的例子来说明;假如一个人有这样一种想法,就他所能作出的最准确的判断而言,这种想法获得成功的机会只有1/10。然而,如果成功的话,以多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值、或者以生产支出方面的节约等形式而带来的经济收益,(比如说)100倍于引入这种想法的费用。那么。采取这一活动毫无疑问是十分可取的。这是一笔赌注。如果很多这种赌注得到了采用,那么,最终结果将是非常喜人的;成功者将大大地补偿失败者。 

  在下决心进行这一冒险的人可以得到额外收益的全部或大部分的制度中,个人会有动力来进行冒险。虽然他知道他输钱的机会是9/10,然而,当他的想法实行以后,在1/10的概率下他将得到的收益,足以证明这种冒险的正确性。 

  下面再来考虑一下这一情况在国营企业中的情景。国营企业的管理者如何才能使他的上司相信:这一情况中的输赢可能性及指在收益真的就是他所认为的那样呢?他可能对他自己的判断坚信不移;然而在说服他的上司方面,他却可能困难重重。此外,奖励制度也可能是截然不同的。如果这一冒险成功了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将得到某些额外的补偿;他可能被授与奖牌,得到赞赏与荣誉,成为一名国家英雄。然而,如果这一冒险失败了的话——正如在9/1O的情况下将会出现的那样,那么几乎肯定他将受到惩罚,还可能失去他的职位。成功情况下的报酬并不能补偿失败时的损失。他自然会倾向于使企业避开这种危险,追求平稳,并只进行那种一定会赢利的投资。谁能够指责这样一位管理者呢?考虑到这些管理者所处的客观环境,他们的这种做法也可以说是一种合理的、理智的、人性的做法。然而,对于社会整体来说,这种行为却是通向滞胀与僵化的桥梁,而且,事实上,这一直是在集体主义社会中存在的现象。 

  南斯拉夫的工人合作社 

  南斯拉夫所采用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做法,这就是我要加以讨论的另一个主要方法。南斯拉夫的作法所涉及的不是玩资本主义游戏,而是建立一种受到限制的资本主义形式。这种形式在两种不同的层次上发挥作用:严格的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与运行,即一个真正的市场;工人合作社。即一种不彻底的资本主义市场。 

  在南斯拉夫,80%至90%的可耕地处于严格的私人所有制之下。那些农民所有者为市场而生产。农业的这一部分可以比作苏联与中国允许农民耕种的自留地。 

  在农业之外,南斯拉夫还允许——至少几年前当我在对此的时候是这样(我最近几年一直没有去那里)——严格的企业私人所有制,但条件是:除了家人以外,企业的雇员不能多于五人。应该说,虽然准确的数字现在会有所不同,但某种类似的东西毫无疑问是得到允许的。尽管这种规定使私人企业限制在相当小的规模内,但由同一家庭的不同成员所指导进行的企业协作,却使得某些企业在保持在正规限定之内的同时,将其范围扩展得相当广泛。这种企业在旅游业中尤为重要。在这一领域中,这种私人企业在为南斯拉夫提供一个富有创造力的、经济收入甚丰的行业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 

  对于较大规模的企业来说,南斯拉夫采取了工人合作社的形式。在工人合作社中,企业不是明确地归国家所有,而是想象上归企业职工所有。我说“明确地”与“想象上”,是因为这些合作社涉及到了与美国的公司同样的、集体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混合体。谁拥有美国的某家公司呢?是股票持有者吗?或者这一所有者是这样一种政府吗?这种政府从中(相当小的企业除外)取得46%

  的利润,并承担46%

  的损失。有一次在南斯拉夫,我作了这样的计算: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程度与美国的社会主义程度之间的差异(如果我的记忆是正确的话),是14个百分点。在美国,公司所得税那时是52%

  ,所以,政府拥有每一企业的52% ,在南斯拉夫,中央政府从工人合作社的利润中拿走约66%

  。这样一来,在这两个国家的社会主义程度方面,仅存在着14个百分点的差异。正如我们认为我们的企业是私人所有、私人经营的,而这一观点文包含着重要的合理因素一样,在南斯拉夫,这些合作企业也被工人看作是为工人所拥有,而且这种观点同样包含着相当的合理因素。 

  几十年以前,在南斯拉夫实践了苏联的刚性中央计划方法之后,这一方法才得到采用。刚性的中央计划方法非常不成功;而且几乎与此同时,南斯拉夫在政治上与苏联绝交,它放弃了刚性的中央计划,转而赞成工人合作社。工人合作社所取得的成功,远远地超过了刚性的中央计划。然而另一方面,工人合作社所取得的成功,却又远远地低于一种更近于成熟的自由市场制度。我们第一次到南斯拉夫时——那几乎是20年前的事了——使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是我们的反应与我们在那里遇见的其他一些外国人的反应之间的对比。我们是从苏联前往南斯拉夫的。南斯拉夫作为一个异常繁荣、且相当开放的社会,深深地震撼了我们。但是,我们在那里所遇到的那些从奥地利来南斯拉夫的人,却认为南斯拉夫是一个非常落后、且非常不自由的社会。 

  用这一方法来更仔细地检验那些问题是很值得的,这是因为这样做似乎是很吸引人的。在西方社会,关于将企业转化为工人所有的企业的合意性问题,人们已经进行了广泛的探讨,而且也不乏这种转化业已发生的例子。正如你们所知道的那样,当西北工业公司拥有芝加哥与西北铁路这一损失惨重的企业时,他们通过把这一企业交给工人,从而使税收大量减少,而找到了一条摆脱困境、且十分可取的道路。这样一来,芝加哥与西北铁路变成了为工人所有的企业。但这与南斯拉夫的模式有所不同,因为在这一企业中,工人实际上拥有企业的股份,他们可以转让及出售。但在南斯拉夫的模式中,工人并不拥有这样的股份。 

  这种南斯拉夫方法的主要缺陷,来自于财产权利与就业状况之间的联系方面的差异。南斯拉夫的工人不拥有对生产企业的可分割的、或可转让的权利。只要他们是工人,他们就是所有者。如果他们中止了就业,他们就不再拥有任何财产权利,或者对企业收入的任何权利。这样一来,真正的资本市场则无法建立。按照我从沃伦·纳特的文章中所读到的那些摘录,虽然权力与责任都已经分散下去了,但却不存在任何可充分分割的、可完全转让的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的缺乏,不仅排除了资本市场,而且排除了私人在除较小规模以外的任何较大规模上,进行冒险与创新的可能性。这种冒险与创新是指用他们自己的资金来冒险,并收获由此而来的报酬,但不一定要自己提供劳动力。在南斯拉夫,仅在非常有限的规模上这种冒险与创新才是可能的,但在此之外则是根本不可能的。 

  下面几个例子将会说明这一特性如何削弱了这种制度的有效性。例如,考虑一下工人是如何在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的。让我们选一个碰巧非常成功的企业来作例子。这个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其市场行情非常看好;该企业的收入远远地超过了它的成本。从社会的利益来看,这个企业应该扩大,应该雇用更多的工人。每个工人的报酬都不仅包括他所贡献的劳动服务的价值,而且还包括在该企业资本收益中他的按比例分摊的一份,而不管这种资本是以建筑物及机器等有形资产形式存在的,还是以生产技能及企业的良好信誉等无形资产形式存在的。我们能够理解:在这样一种企业中的现有工人,不会同意雇用更多的工人,因为他们知道,增加雇用工人将减少每一工人所得到的财产收入份额。这样一来,成功企业的扩展将会受到阻碍。那些没能有幸被这样的成功企业所雇用的工人,将不得不在那些他们的生产贡献较小的企业中就职。作为一种题外之言,我们颇感兴趣地了解到:这种企业的管理者试图用来抵消这一影响的方法,是促进裙带关系,也就是说,当增加雇用工人时,他们优先考虑现有工人的妻子或孩子。通过这种方法,他们力图使企业的动力与工人的动力一致起来。 

  这一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使得工人以他最有创造力的方式来工作的适当刺激的缺乏。考虑一下这样一个工人。比如说与对B商号的产量的贡献相比,他能够对A商号的产量作出更大的贡献。然而,假设A商号的资本甚小,而且资本所得甚少,而B商号的资本雄厚,并且资本所得甚丰。那么,如果这个工人能够到B商号工作的活,他将得到较高的收入,从而高于他在A商号工作的收入,原因在于他在B商号参与分配的财产收入总量较大,这将大大地抵消他所贡献的劳动力的较低价值。如果他已经在B商号工作了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没有任何动力要转到A商号去,尽管这样做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是非常可取的。 

  一个与此类似的问题起因于企业现有利润的使用问题。每个企业都必须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就是如何使用其现有利润问题,拿出多少来用于对企业所有者(在这个例子中就是企业的工人)的支付,拿出多少来为投资及长远建设作准备。在南斯拉夫的制度中,现有的工人可能不会直接地从长远投资中受益。对于老工人来说这一点犹为如此,而且他们常常是一些很有可能在工人委员会中享有最大影响的人。被选入工人委员会的都是哪些人呢?他们不是年青工人;他们都是些年纪较大的工人。他们能继续工作的日子没有几年了,所以,他们不可能赞同那些在10年或15年之内无法得到收益的投资。这样一来,工人们有着很强的动力,来促成现有利润中尽可能大的份额,在现有工人的当前利益上使用——以直接的奖金、工人住房及其它利益形式而进行。同样,管理者试图用来战胜这一倾向的办法是裙带关系。这也就是说,将工人的孩子及孩子的孩子招到企业中来,可以为工人委员会中的工人提供一种刺激,使他们对较遥远的将来予以关心。然而,远远不是一种充分有效的机制。唯一完全有效的机制,是通过将对该生产企业的可转让的权利,授与企业职工或与此有关的其他任何人,而将所有权与就业分离开来,也就是说,使企业成为可分割的财产权利的一种真正的、地道的资本主义形式.这样一来,投资将会增加这些权利的价值,而且个人可以现时地从这种投资中得到好处. 

  正是这同一个问题限制了风险资本的可得性。一般说来,在有风险的业务方面的投资,要在将来才能受益,而不能现在就得到好处。所以,反对长远投资的倾向导致了反对风险资本投资的倾向。而且,这是一件要求某人自己或有着共同爱好并能够结为一体的几个人,进行一项重大冒险的事情。这完全不同于一大群工人通过官方机制来确定从事某些风险活动。如果有谁考察一下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那么他就会发现:有风险的活动很少是由银行提供资金的,也很少是由包括政府在内的官僚机构提供资金的———我应补充一点,那就是某种几乎注定要失败但却有着强烈的政治吸引力的风险活动除外。那些似乎有着很好的成功机会,但同时又是非常不确定的风险活动,几乎一成不变地是由为数很少的几个人来提供资金的:他们以他们自己的资金或者他们的亲戚朋友的资金来冒险。 

  南斯拉夫已经开始利用银行及银行贷款作为分配资本的一种手段。这种安排确实有所帮助;它便利了资本的流动,并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资金可以从某一成功的企业,转到其它有着成功的希望但缺乏资金的企业。尽管如此,但这只是完全有效的资本市场的一个极为有限的替代物。毕竟,银行本身也是工人合作社,而且它们的雇员也与其它官方企业一样,有着相同的避免风险动机。 

  结论 

  根据关于市场运行及我所认为的、旨在使市场机制在中央计划的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两种主要方法的上述讨论,现在我将力图得出某些结论。这两种主要方法就是:试图让企业按照资本主义方式运行,及试图建设一种受到限制的、且有所改变的资本主义形式。 

  从根本上说,结论只有一句话:不存在任何真正令人满意韵、对自由市场的全面利用的替代物。然而,这并不等于说背离完全的自由市场是不可取的。首先,生产效率并不是人们追求的唯一目标.我们大家都愿意为了别的目标而牺牲一些效率。其次,在某些事情上市场是无能为力的。市场不能提供国防。出于这一目的有必要背离市场,而且,通过为筹集资金供给国防而采用的那些方法的影响,对市场的这种背离还会带来对市场的进一步妨碍。再其次,众所周知,在下述情况中,市场的运行是不完全的:在这些情况中,任何交易影响的某一重要方面——收益或成本——侵害着没有直接卷入该项交易的其它方面,而且这些方面又是难以鉴定的。被称为“邻里效应”或“外部事物”的这第三个因素尤为棘手,这是因为政府旨在解决这类外部事物的种种努力,结果却一成不变地是坏处多于好处。尽管如此,但原则上我们不能否认:在某种情况下,存在着进行那种干预的必要。 

  不存在任何完全纯粹的制度;每一制度都是某种类似于混合制度的东西:一方面,包括着指令性因素,而另一方面,却又主要地依赖于自愿合作。问题在于一种比例问题,在于将指令性因素降至最小,而且,在引入指令性因素的地方,在于在实现人们所追求的生产效率目标以外的其它目标的同时,以一种尽可能小地妨害市场运行的方式来实现这种指令性因素最小化。 

  我相信,该分析最为重要的含义是:即使是所谓的指令性经济,也将发现在政治上及经济上尽可能广泛的领域内利风自由市场是非常可取的。特别地,对于类似中国、苏联、南斯拉夫这样的集体主义国家来说,上述领域除了包括制造、采矿、交通及通讯方面的小企业以外,还明显地包括相当一部分农业及零售贸”易。所有这三个国家都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实践了这一政策,但即使在保持中央政治控制的情况下,他们的实施程度也远比适宜的水平要小得多。当然,在这一方向上的每一步前进,都的的确确地建立起了某些独立于中央政治当局的权力之源,这毫无疑问地就是集体主义国家一直如此地不愿意向这一方向迈进的原因。 

  第二,仅就目的在于影响收入分配而不是取得特定的生产目标而言,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与通过干预价格体系未达到目的的做法相比,一般的税收及补贴的做法则要好得多。这一教训除适用于指令性经济外,也适用于如我们自己国家这样的、市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在利用税收及补贴方面,将边际比率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上是十分理想的。许多西方国家——及其它国家之中的美国——已经转向了高度的等级税;但是,尽管在纸面上这些比率是分等级的,但实际上却毫无效果。数以百万计的纳税人(他们每个人都力图减少他们必须支付的税收),已经发现了抵消或逃避等级税率的有效途径。 

  这一原则同样也适用于补贴。仅就政治当局希望帮助某些特定的人们而言,政治当局应该给他们货币,而不是使他们以某种人为的低价而得到产品与劳务。这些人会得到更多的利益,而同时该体系受到干预的程度也较小。我想指出的是:在过去的一、二年中,在中国,这一点已经引起了特殊的问题,原因在于他们的价格结构是不合理的,同时也部分地因为他们一直力图将某些所谓的生活必需品及此类的商品的价格,保持在低水平上。他们在力图奉行兰格-勒纳方法,让那些价格几近升高到它们在自由市场中的水平时,遇到了极大的困难。他们在这一方面所取得的有限的成功,促成了更多的关于通货膨胀的抱怨,而通货膨胀这一现象我们大家都已经是太熟悉了。如果补贴是以货币形式进行的,而不是以人为的低价的产品与劳务形式进行的,那么,补贴的接受者会获得利益,而生产体系所受的妨害则较小。 

  第三,对于那些仍然是国营企业的企业来说,尽管兰格-勒纳原则因无法得到适当的监督而不可能完全有效,但它毕竟指出了应该采取的政策的正确方向。应该使企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它们的目标应该以利润或货币等一般化形式来确定,而不应该以特定的实物产出来建立。让企业各自地为它们所需要的资源而竞争,让价格在平衡供求的水平上得到确定。 

  我已经提到了:取代广泛地利用自由市场的所有可供选择的方法的主要缺陷,将出现在革新、变动及进步领域,正如在美国,在近些年的代价下我们不断地懂得的那样。不幸地是,或者说有幸地是(这取决于你的看法),在那一领域中,不存在任何有效的替代物,从而允许私人市场真正地繁荣起来。 

  最后,当我研究各国——不论是完全资本主义的还是混合式的,还是主要地是集体主义的国家——的经济政策与实践时,给我以很深印象的一个重大教训就是:在言辞与真实之间存在着差异,在意愿与结果之间存在着差异。关于在集体主义经济中引入市场因素的设想、通常只是口头上的。 

  正如英国著名作家塞缪尔·约翰逊在两个世纪以前所指出的,“通向地狱的道路是由良好的意向铺成的。”或者,如果我使用我最喜爱的摘录之一来说明这一点的话,那么。正如来自于耐莫尔的一位法国国民议会下院议员,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于

  1790年所指出的那样(我要补充的是这位议员的名字叫皮埃尔·S·杜邦): 

  先生们,尖刻的讨论很容易将人们引导到这样一种令人讨厌的习惯上去;即假定别人的动机不良。在动机问题上宽宏大量是非常有必要的;应该相信人们的本意都是好的,而且的确是这样。不高明的逻辑学家不自觉地所犯下的罪过。比坏人有意地去干的还要多。 

  版权说明; 1981年,美国企业公共政策研究协会,华盛顿D·C·.最初是作为关于政治经济学的G·沃伦·纳特演讲而公诸于众的.经允许重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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