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际效用学派的兴起》

理查德.豪伊著 

 

第十七章 庞巴维克

 

 


  Ⅰ 

  在讨论维塞尔时,庞巴维克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对边际效用学派的兴起的说明。庞巴维克同边际效用的联系屈居维塞尔之后,只是因为他不如维塞尔那样地专注于边际效用问题的研究。但利用了边际效用思想,即使在他致力于他所偏爱的资本与利息的课题时,他也大量地利用了边际效用思想。 

  庞巴维克和维塞尔同步而行30年。他们是中学和维也纳大学的同窗,同在1872年发现门格尔的《原理》,此后一同担任奥地利的公职,又一同赴德国,在海德堡、耶纳和莱比锡学习2年,然后一块回到奥地利担任公职。对我们来说,最值得注意的差别是,维塞尔为克尼斯的研讨会写的论文是关于价值与成本的关系问题,而庞巴维克写的却是资本与利息。他们30岁时(1881年)首次分手,庞巴维克离开维也纳去因斯布鲁克,与他同行的是他一年前新婚的妻子——维塞尔的妹妹。 

  Ⅱ 

  庞巴维克1880年放弃政府职务,任维也纳大学的编外教师。为获此资格,他撰写并于1881年发表了《从国民经济财富理论的观点来看权利和关系》。这是他的第一本著作,主题是确定经济物品的性质。阅读门格尔的《原理》为他写作本书作了准备。他所研究的特殊物品包括信贷、专利和信誉。他认为这些东西不宜划入经济物品的范畴。德国刊物上出现了对这部著作的篇幅适中的评论。尽管庞巴维克的第一部著作确是想强调物品的效用方面,但其中没有证据表明他理解边际效用的重要性。他在《权利和关系》中没有提到杰文斯或瓦尔拉斯。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庞巴维克在1881年时的兴趣还不在边际效用价值论上。 

  Ⅲ 

  庞巴维克的第一本著作谈到他继续研究资本和利息的计划。他三年后完成的《资本与利息》第一卷是其一部分成果,该书是对资本与利息理论历史的清算。同他的第一本著作一样,这本书也很少论及价值问题。他在此浏览了大量经济学文献,并接触到杰文斯的《理论》,但他还没有把杰文斯和门格尔联系起来。瓦尔拉斯的《纲要》虽有很长一节论及资本理论,但不在庞巴维克援引的著作之列。庞巴维克很可能只是暂时不知道瓦尔拉斯,因为他在后来的《资本与利息》的各版中包括了庞巴维克。同样,许多人当时也不知道瓦尔拉斯,因为瓦尔拉斯运用数学,从而掩盖了他的著作的其他方面。就这样,庞巴维克失掉了在1884年把三位奠基人联系到一起的好机会。的确,他到此时还没有对边际效用理论表现出什么兴趣。读过庞巴维克的前两本书,谁也不会想到要把他列入那些极大地推动了边际效用理论发展的人之中。评论家也肯定没有把他的著作同任何特定的价值理论联系起来。 

  Ⅳ 

  两年后(1886年)庞巴维克中断了资本和利息研究,而发表了关于价值理论的最重要著作,该书问世标志着他成为边际效用学派的一员。这部书分为两部分发表在德国主要专业杂志上。它发挥了边际效用理论,而且加进了一些新思想。为什么庞巴维克中断其他研究而转向价值论呢?也许是他的密友维塞尔《价值起源和主要规律》(1884年)的出版鼓励了他,也许是他自己关于资本和利息的著作使他转向这个方向,也许二者兼而有之。无论怎样,庞巴维克的文章是德国杂志上出现的对边际效用思想的第一次长篇明白的表述。它发表在对经济学感兴趣的人都便于阅读到的地方,而且不久就掀起了一场争论。 

  这篇文章稍加修改并入《资本与资本利息》第二卷(1889年)。这使德国人又一次看到经过精细加工的边际效用思想。庞巴维克把边际效用理论置于资本论和利息论之间;他解释说,为了理解利息率应当了解价值。但对大多数读者来说,并不需要为此而把研究扩展到如此地步。庞巴维克后来讨论资本和利息时利用到一些边际效用思想,但没有充分利用它,以保证给读者思考的时间。看来庞巴维克利用他论资本和利息著作出版之时传播边际效用思想这一点可能是不自觉的。 

  Ⅴ 

  庞巴维克对边际效用的解释在所有的方面都是紧随门格尔和维塞尔之后的,这种承继关系十分明显地表现在他拒绝把物品看作具有完全可分性这一点上。他也分割物品,但有一定限度,超过此限度他就不干了。例如他说一片面包而不说半片或1/4片面包等等。他更常用“马”一类物品作为例证,在这里,“1/2马”或“1/3马”的说法显然是十分可笑的。 

  庞巴维克对可分性加的种种限制,使他必然面对一些杰文斯和瓦尔拉斯没有遇到的问题,他花了许多时间讨论这些问题,写了题为“复杂的现象”的一章,其大部分内容可以不提,如果他采纳了完全可分性观点的话。在关于价格的一节他反复使用具有十足庞巴维克精神的术语:买者和卖者的“边际对偶”。对偶的重要性会随被交换的单位数的较小增加而降低。庞巴维克是从他分析时所用的单位数引出全部内容的,他在这方面花了很多的时间,从下面一段话即可看出这一点。 

  他说:“假定在某个部门有4个机会,按其重要性可分为10,8,6,4;而另一部门也有4个机会,以9,7,5,3表示。再假定某人只有5件物品,无疑这五件物品将被分配给10,9,8,7,6这5个机会;最后这个数字(它碰巧属于第一个生产部门)是真正的边际效用,并决定商品价值,而在第二个部门中以5表示的下一个机会,按照我们的公式一定会变成‘虚假的边际效用’”。 

  不消说,别人是不会用他的“虚假的边际效用”这个词的。 

  Ⅵ 

  庞巴维克从未研究效用的测定问题,他在大多数场合都是讨论数量的序数方面。不过他的这种限制主要是想以尽可能简单的术语来表述他的分析,而不是出自认为基数方法不适宜这种场合的看法。从下面的句子可以看出他遵循效用衡量序数论的意图:“大家知道,我们的需求在重要性上是极其多样化的。我们通常习惯于按照如果得不到满足对我们的福利带来后果的严重性来对它们加以排列,”他区分了不同等级的物品:“‘饮食需要’远在烟草需要之上”。他还对一个特殊等级之内的不同项目物品加以区分。庞巴维克对效用和地形之间的类比,表明他通常限于作序数的比较。他说:“这很像一位地理学家在一个时期是按山脉的高度来排列阿尔卑斯山脉、比利牛斯山脉和哈尔茨山脉,而在另一个时期却是按照它们的个别山峰来排列一样。”他接着谈到了“分类”。他按照门格尔的方法列了一张表,标出了对各种物品的所有单位的数字。不过,这些数字对消费者的选择只起一种指导作用,并未告诉他所获得的效用量。庞巴维克的这个表以及其他的地方表明,一个消费者对某物品的每一增量的估价低于他对前一单位的估价(边际效用递减),他也就开辟了通向基数测定的道路。但也到此为止,因为他并没有要求消费者真的去计量基数量。 

  事实上,直到谈及补全物品问题时,他才离开了序数观点。他感到不得不从基数上去研究代表边际效用的数字。可是他并没有意识到他对这些数字的使用与以前已经有所不同。他假定:“A,B,C三个物品组合起来的效用是100,A本身的边际效用是10,B本身的边际效用是20,C本身的边际效用是30……”这显然是一种新调子,它不同于庞巴维克先前举出的等级数字。庞巴维克表明他也是有区别地看待它们的,因为他立即开始把它们加减,以便得出补全物品的价值,这些做法表明他不再限于仅仅使用序数尺度了。 

  Ⅶ 

  庞巴维克在大多数场合不需要在个人之间比较效用,因而人们通常以为庞巴维克认为这种比较是不可能的。的确,他没有说过在通常情况下某物品对某人的边际效用会超过同一物品对另一人的边际效用。但他承认收入的边际效用对富人和对穷人有所不同。请看他对如下普通常识的观察:“我们很难比较以下两种人的心态:一个贫穷职员在月初领得全月工资5镑,可能在回家的路上把它遗失了。一个百万富翁也丢失了同样数目的钱。对前者来说,遗失5镑就意味着他一个月的极度痛苦,而对后者来说却无关紧要。” 

  庞巴维克还比较了他自己的价值论和广泛流行的完全对立的一种观点,即认为成本以某种形式决定着物品的价值。他遵循门格尔已经开辟的道路,而且从维塞尔的精深研究中获益匪浅。他指出对于那些只能制造一种特殊物品的生产要素来说,其价值无疑决定着这些生产要素的价值或成本。他的结论是:“托考伊葡萄酒不会因为有托考伊葡萄园而有价值;应当说,托考伊葡萄园有价值,是因为托考伊葡萄酒有极高的价值。”但是,在某个单一要素可用于许多不同消费物品时,“就出现了相反的现象,但略加思索就不难发现这不过是表象罢了。”在这种场合,成本符合于该要素在任何一种产品上所产生的最低边际效用。“正像月亮反射太阳光于地球上一样,多方面的成本把它们从边际产品那里取得的价值反映到它们的其他产品上去。” 

  Ⅷ 

  庞巴维克在价格决定问题上是遵循门格尔观点的。在他的分析中,买者和卖者各自怀着他们心目中的价格来到行情变得不定的市场。他们只是为了“改善他们的经济地位”才来交换的。在这里依据效用来进行的交换分析,应当服从于根据边际效用和价格来估算的效用或收益的最大化这一必要条件。但是庞巴维克像门格尔一样没有作出这种分析。庞巴维克当时对杰文斯的《理论》的内容已经有所了解,他对瓦尔拉斯的《纲要》也可能已有所闻,但他在价格研究中根本没有跟着他们走。 

  由于有这种局限,因而庞巴维克的价格分析同他的价值或效用分析之间的联系是薄弱的。事实上,“边际效用”一语在他的价格研究中不过偶尔出现,而且没有起多大作用。首先他把这种联系限于类似性,在他的分析中,边际既决定价格,也决定价值,“但是”,他结论说:“这种类似性并没有全部说明价格与主观价值之间的关系。”可是,除了下面这句话以外,他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解释:“物品的主观评价同等价物之间的关系,决定着卖者和买者是否值得参加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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