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社会秩序》

伯纳德·巴伯著 

 

第六章 美国大学与学院的科学家

 

 


  我们已经发现,虽然各种研究群体对科学的发展是必要的,但是美国科学的中心现在却在大学。科学中心在大学的状况并非历来如此,大学只是最近才在科学发展中扮演主角。我们不会忘记,近代世界中的早期科学家们,曾在十七世纪时自动聚集形成业余社团( amateur 

  societies),这些人并不是大学共同体的成员。事实上在英格兰,那些老牌大学如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直到历史已驰入十九世纪,才停止了其对科学成长的阻碍作用。在此之前,从事科学活动的最理想的地方是政府研究机构、科学机构或博物馆。或许在英国地质勘探部与海军部(The 

  EnglishGeological  Survey  and  the  Admiraltg)里,要比在大学的教授席中更能发现年轻科学家,当时教授席这个位置仍然是为了政治上升迁的需要,而并非为了对科学天才实行奖励。达尔文和赫胥黎都曾在英国政府组织的研究探险队里受过训、尽过重要之责,赫胥黎还是皇家海军成员。法国,尤其德国,要比英国或美国更早地使大学成为“纯”科学研究的中心;十九世纪前半部分情况发生了变化。在主要受德国大学体制(而不是英国)影响的美国大学中,直到十九世纪晚期,才开始使他们的科学系科真正加强科学研究。直到二十世纪,这种转变才较明显和坚决。就科学有赖于概念框架的不断发展而言(如我们在第一章所见),现在科学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自由”社会的大学。维布伦说,“大学是唯一公认的现代文化的研究机构,毫无疑问地应担负起探求知识之责,这是大学唯一的毫无非议的义务”。 

  对“纯”科学作出贡献的美国科学家现在几乎全集中在大学和学院,这可从下表看出,这张表取自1938年发行的《美国科学家》(第六版)。这一版收集了二万八千名科学家,其中一千五百五十六人(占百分之五点六)被他们的同行选出作为成绩杰出,因而值得标以“星号”。这一千五百五十六名科学家分布于如下的各类研究组织中。 

  组织     人数    百分比     

  大学和学院  1135    73.0     

  联邦政府    128     8.2     

  工业和商业   131     8.4     

  私人基金会   120     7.7     

  州政府      9     0.6     

  退休      33     2.1   

  美国大学在科学发展中发挥着两种不同的功能。首先,它使科学与社会的其余部分整合;其次,它通过抚育那些做基本发现工作的人才而对科学的内在发展作出贡献。第一种功能比第二种不太明显,但同样重要。这是因为从总体上讲,大学是“自由”社会之文化价值的维持、表述和发展的关键所在,而这些价值,如我们在第三章中所看到的,是强大的科学的母体。基于这一点,维布伦认为,大学是“增殖新人之组织,以实现共同体的最高抱负和理想”。现在,大学无疑给予科学以强大支持,在大学的艺术系和科学系,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各门学科实现了联合,这隐含代表着:科学直接起源于“自由”社会的文化传统,事实上,起源于这一文化传统的关键所在——大学。仗赖其在大学的稳固地位(通过最近几百年的艰苦努力才赢得的),科学与其它学术性学科和那些基本文化价值保持紧密联系,这些基本文化价值构成科学和非科学这两类研究活动的基础。而且,大学还训练所有的系科老师,把“自由”美国社会的基本价值和文化传统灌输给学生,这些学生离开大学后,又在全国范围内加以传授。 

  因此,直接或间接地,大学获得了社会对科学的认可,这种认可对于把科学作为受高度尊敬的社会活动的持续发展,以及对于社会对科学的财政支持,都是必不可少的。公众对科学的态度并非存在于社会真空之中。除了其它的社会建制如报纸以外,“自由艺术”大学与学院也是现代美国科学的主要支持者。当然大学和学院并不仅仅在于反复灌输价值观念和适当的态度。大学还通过为那些有能力并希望成为科学家的人提供通常受到尊敬的地位和职业的方法,把美国科学与社会的其余部分整合在一起。我们已经看到,在美国职业名望等级系统中,“教授”和“科学家”的职业角色具有相对较高的位置。 

  除了促进科学的外部关系这一功能外,大学还有第二个功能,即推进科学的内部发展。美国大学为科学研究提供设备(在广泛的意义上这一设备包括社会环境和物质仪器),而这种研究正是形成日益变化的、更普遍的观念框架的基础。大学还不断地培养出新的研究者,这种培养通常与一些成熟料学家当时的研宪活动紧密相结合。生理学家W·B·坎农在他那本迷人的给人启发的书《一位研究者的道路》中说过,“教师同时亦是研究者”,“充满发现的激情,精通揭开自然隐秘的方法,将会唤起年轻人所固有的许多优秀品质”。当然,新科学家的培养,要包括比仅仅传授理论和技巧更多的东西,培养新科学家也是一个有关科学价值的精细的道德灌输过程。因此,大学又是道德共同体,它不仅实施科学标准,而且吸收新成员进入道德共同体。基于上述理由,科学的必不可少的自主性,不仅要求大学在社会中有一个稳固的位置,而且在大学内部科学也需要一个同样牢靠的地位。 

  在美国社会,大学对科学的职能,主要集中于较少的几个高等学术机构里。例如1939年,有九十所大学能授予当时所有学术领域包括科学的博士学位,三千零八十八人获得学位。“其中五分之四多是由其中的三十所大学授予的,五分之三多由十五所大学授予,五分之二多仅由十个著名大学授予”。这些著名大学是哈佛、芝加哥、哥伦比亚、加利福尼亚、耶鲁、密歇根、康乃尔、普林斯顿、威斯康星、明尼苏达、宾夕法尼亚和约翰·霍普金斯。像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之类的科学机构,在当时远不是美国科学的最重要的中心。所有这些机构,有大批研究人员被列入《美国科学学》之中,进行着大量的“纯”科学研究。 

  当然,除了这些主要的群体外,美国其它大学和学院也对科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最近这次战争前不久,国家资源规划署的一份报告,对美国所有大学和学院的状况作了如下描述。十年前,约有十至二十个学术机构是大学,所有各系的工作人员主要按研究能力来选择,在这些大学里,设备配置、时间安排都是专门为了研究活动。在大约八十至一百所其它研究机构里,只是有些部门才组织研究活动,其中又只有部分部门才进行高水平的研究活动,至少其中的部分工作人员是明显地按研究能力来选择的。在另外五十至一百个机构里,只给予研究一定鼓励。最后,在剩下的约一千二百所美国学院里,对研究活动只是稍作鼓励,甚至根本不鼓励,只有那些具有非常强烈的主动创造性的人,才能保持作为科学研究的兴趣者而留在这些学院里。甚至在有些学院,那些已获博士学位的教员都不做任何研究工作。 

  然而,由于在这些较小的学院里也有一些优秀的科学研究者,也由于这些学院为较大的大学培养并输送了一些杰出的毕业生,瓦涅瓦·布什最近在他的报告《科学:无止境的前沿》中经常建议,用作科学研究经费的政府基金应该分配一部分给这些小学院。虽然大量研究在较大的大学中进行,仍应鼓励这些较小的学院为科学的整体结构作出它们的一份贡献。一位科学家在提出他的建议时说,“百分之一或至多百分之二应归功于这些小学院的研究者”,他观察到,虽然小学院里的教授不是经常地向国家生物和解剖学会的杂志提交研究报告,对科学作出哪怕一份贡献,然而他们却经常在州的会议备忘记录或地方科学院申报告他们的研究活动。例如,伊利诺斯州科学院的会议备忘录中的三分之一论文来自周围地区的一些小学院,甚至来自中学。一位《生物学文摘》的编辑最近也觉得,这些小机构中的生物学家的“研究产量有显著增加”。因此,支持那些在主要目标不是研究的机构工作的科学家为美国科学做出贡献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当然,鉴于目前科学家和研究设备主要集中于几所主要大学,那么肯定地这些大学将继续作为科学生产力的中心,而在科学规划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上一章曾经说过,大部分科学的内部社会组织是非正式构造、非正式协调的。我们可以看到,这对于大学里的科学同样有效,我们也可以看一看为什么应该如此的某些原因。大学社会组织的理想情形是帕森斯所谓的“平等组合”模式(“the 

  com-pany of equals” pattern)。也就是说,大学是一个社会群体,科学家与学者共同体中的每一个成员,在权威、自我走向和自我训练、对发展概念框架的目标的追求(在同行互动过程中形成的科学精神的指引下)方面大致平等。成员的目标与权威的根源在于他的自我良心和对同行的精神评判的尊敬。如果他没有足够强的自我良心,那么其他成员会反对他并控制他,或导致他被驱逐出科学兄弟会。我们曾见到过科学价值抵抗外部权威的事例,老资格大学的科学家拒斥提出详尽方向和施加严厉控制的严格的社会组织等级模式。在大学的“纯”科学研究中,每一个研究者都希望极大的自主性作为其精神权利。 

  除科学价值这一点外,大学科学的“平等组合”模式有其另外的存在理由。此类团体中的一位成员为了效果而夸大其词地说,“大学教员由那些不会说彼此的语言,对彼此正在从事的工作只有最模糊的认识的人组成”。这表明,除了共享“自由”社会的文化传统外,每个学者都各自在知识领域的各个高度专业化领域做研究工作。当然这种高度专业化对科学进步有其特殊效能,即把以前没有联系的知识的各个专业化部分联系起来,就会导致科学进步。大学刺激了知识的这种横向繁殖方式。专业化同样引起问题,它使得对专家的评价与控制极其困难。例如,似乎不可能比较两个不同类的专家,因为每种活动都有其内在的标准,不可能出现有能力对这两种判断标准作出相对评价的第三者。当科学家在理论的最前沿进行研究时,判断其工作的价值是困难的,过分地控制他们的行为是危险的。这种困难与危险在科学史上已是老问题了。英国数学家列维(H.Levy)教授举下列典型例子以显示这一事实:即大多数科学家除了它自己的领域外,在其它所有领域均是一名新手。他说,“1811年底,博里叶(Fourier)把他的关于热传导这一经典问题的最新研究报告提交给巴黎科学院,他的裁决者,拉普拉斯、拉格朗日和勒让德,几乎是所有时代最伟大的数学家三人组合,严厉地批判了这份报告,以致没能在科学院得到发表。十三年后,作为科学院的秘书,傅里叶发表了他的结果,这篇没作任何改动的论文现在成了该科学院备忘录中的一篇经典文献,这件事向人们展示了科学标准的易谬性”。 

  总之由于各种理由,在大学里,无论是科学系还是人文科学系,“平等组合”模式与非正式协调是必需的。每一个学术专家群体由若干终身成员(通常是教授或副教授)和一群有上进心的助理教授、讲师组成,终身成员与“新手”组成自我调节的共同体,其中的几类参与者都是相对自主平等的人。恶意的比较可能破坏科学的精神与目的,因而是着力避免的。维布伦说,“对于这样的高等学术研究的日常工作……很少量的等级式分层、轻微的官僚式服从是必要的或有益的”。 

  当然,“平等组合”模式和非正式组织都是理想情形。与其它社会理想一样,这一理想对科学家行为有影响,但绝不会完全实现。作为美国科学之核心的几个大学和科学机构可能是这一理想之完全实现的最接近的所在,少数几个自由艺术学院也接近于实现这一理想。然而,任何地方,尤其在其它大学和学院里,教员的日常社会现实的主要部分都是按正式控制和等级权威来构造的,这种理想与现实的不一致甚至发生在最好的大学里,这种现象恐怕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根深蒂固的、无法解释的人类弱点的结果。相反,这是科学本身所具有的二大功能的产物。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也就是说,作为整体的大学及其每一个科学的分支部门,都需要一定程度的等级式组织和正式控制,以及较大程度的非正式协调。在每一个部门,需要一定程度的正式权威,以协调几个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并显示这些分支学科在与大学的其它部门或大学总体的关系中的联合与特殊兴趣。就大学管理这一方而言,它必然行使一定的权威,以便使各部门之间建立有秩序的联系,并提高其它有关社会组织对大学的兴趣程度。于是,大学内部的这两类社会组织(“平等组合”模式和正式组织的权威结构),需要最高级的管理技术,如果想让这二者很好地溶合在一起的话。理想的大学校长、理想的科学系主任,应该是一个既在专业科学成就方面又在管理才能方面有资历的甚至是著名的人。 

  美国大学的社会组织,与其它社会组织一样,有多种方式使得理想目标不能完全实现。虽然大学科学的理想目标是发展概念框架和培养新科学家,但到处都存在着以自我中心、崇拜主义(cultism)、发迹主义(careerism)为由的系统构造(system- 

  building)的形式偏离理想目标。可以肯定,这种偏离并非科学所特有。对这些产生自大学的其它特征和目标的对理想目标的偏离,会在多大程度上阻碍科学的发展作出哪怕很粗略的估测,都是不可能的。或许可以这样公平合理地认为,这种偏离是美国科学中永恒的然而却是很好地加以控制的有限部分。在科学的理论层次比较高的地方,在科学的精神共同体比较坚强的地方,对于这种对科学理想目标的败坏会有内容防卫。 

  美国科学中一个尤其与大学有关的问题是“纯”科学的力量问题。最近几年,特别是战时欧洲大部分大学科学被摧毁以来,一些科学政策制定者担心美国没有足够的纯科学力量。例如,总统科学研究理事会曾说,“我们把科学人力都放在科学原理的实际应用上,而不是创造性发现上。过去,国家远没有对基础科学作出相应的贡献……我们从国外引进理论”。现在,原来的欧洲科学,原来那种观念的自由交流状况都已不复存在。另一位学者A·L·克罗伯采取了与总统理事会相同的看法,这位人类学家说道,虽然在技术发明上成绩卓越,但“美国没有出现真正第一流的人物,缺乏欧洲人所具有的创造力和领导才能”。 

  虽然美国人确实没有取得像爱因斯坦或巴斯德的科学成就,然而“纯”科学中的许多重要发现仍是由美国人完成的。人们可能提到这些工作,如约瑟夫·亨利的电磁感应;威拉德·吉布斯的热力学;米切尔森-莫雷的光速测定实验;密立根对电子的电本质的确立;摩尔根的遗传基因理论;安德逊发现正电子;戴维斯-杰默验证电子的光本性;康登的a-粒子放射性理论;斯坦利对晶状蛋白病毒之本质的揭示。这里仅举几例,并不代表纯科学中具有“二级”重要性的全部发现。诚然,无论在这一名单中加之几个,事实是美国不仅缺乏二流人物,也缺乏“在基础创造性发现中能与欧洲民族媲美的几个科学天才”。诺贝尔奖的授与情况证实了这一点。“在大约五十年的诺贝尔物理奖、化学奖和医学奖中,美国只有二十人获奖,相比之下,欧洲一百一十九人,仅德国就有三十六人”。此后,美国表现不俗,即使不把来美国避难的各欧洲国家的科学家考虑在内。正像克罗伯教授所说,“美国现在已处于一个时期的边缘”,“在这一时期,将寻求在科学界的领导地位,并可能占据这一位置”。 

  无论美国在纯科学方面的不足的真正本质是什么,无疑责任并不仅在大学,责任还在于美国整个社会的结构及其对科学的态度。什洛克教授对十九世纪美国社会的这种状况进行了研究。大学,作为纯科学创造性的体制化的中心,是问题的焦点所在,因而是一个直接的关注对象。对美国科学政策作一结论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大学的科学需继续保持,甚至加强,一方面这是大学的科学家们自身的任务,另一方面这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是美国政府的责任。美国政府与社会对这一责任的承担可从总统理事会强烈要求增加研究经费和奖学金中看出来。似乎没有理由为我们的科学将要失败而大鸣警钟,但必须明智地扩大科学界的申请能够最终获准的社会源泉。鼓励大学发展纯科学,既是精神上的需要又是权宜之计。 

  大学科学与实用相联系及其重要性,没有比在大学对于各种科学职业的重要性中更清楚地显示出来。事实上,我们可以把专门科学职业(a 

  Professional scientific occupation)定义为这样一个职业,它需要大学传授范围内的某一方面的系统化、普遍化的理论和知识,以便使职业生涯取得成功。这个定义使得我们可以在应用各种科学知识的不同种类的职业之间作出有用的区分。我们可以与一个医生相区分,医生拥有大量一般的生物学、物理学和医学技巧方面的知识,却只有有限的专门知识;与一个“工程师”相区分,他对包含在他的活动中的自然科学原理有广泛的理解,或另一类“工程师”,他只是受过经验培训,做一些特殊机器或物质结构的有关工作。上述区分表明,为什么科学职业必须与大学保持紧密的永久联系,事实上,某种程度上应是大学的一部分。科学职业成为大学共同体的一部分,表征着美国职业“学校”统一在科学价值之下,同时也表征着科学职业队伍与正在发展着的理论(科学职业最终将会用它)保持密切联系。例如,美国最好的医学学校,都是与大学联络在一起的;最好的工程学校,要么与大学紧密联合,要么自身“部分”大学化,进行大量基础科学研究。大学里那些科学职业学校的人员通常综合二种功能,一方面是纯科学的研究者,另一方面在相应的应用科学方面又是著名的实践者,因而他们既在自己的研究活动中,又在与纯科学系的合作研究中,对科学概念框架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大学的职业科学学校是美国纯科学与应用科学的关系网络中的重要一环。 

  现在我们再来详细审查一下这一网络中的其它网结。一方面是大学,另一方面是政府和工业,都是很重要的网结。就大学这一方而言,他们提出新理论、培养研究科学家和为其它科学组织做一些研究;另一方面,政府与工业为大学的研究提供工具甚至一些理论。最重要的是,他们以研究补助和培训奖学金的形式为大学提供大量财政津贴。美国科学不断变化的结构可从大学、政府、工业之间的财政关系的历史中部分获得诠释。 

  政府对大学科学研究的财政津贴,在战前时期数目较小,战时(1941-1946)激增,而且大部分战争研究项目都集中在许多大学进行。由于战时急需,把基础研究都放在既有人力又有物力的大的研究机构,很少考虑到这对较小的大学与学院会有什么不利影响。这种对大学科学的财政支持模式持续到战后一段时期,《纽约时报》的本杰明·法恩(Benjamin 

  Fine)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了这一事实。首先涉及政府津贴的数目。在1949-1950这一学年,联邦政府拨给大约二百个学术机构一亿美元作为研究经费。这意味着经费数量的增加与战前相比估计不下百分之五百。结果许多研究机构有大量由政府资助的科学研究项目,其中大部分来自国防部、原子能委员会和农业部,其它政府机构亦有少量捐赠。这些经费在大学之间的分布情况与战时一样,“大部分联邦资金集中在较大的大学和著名的理工学院”。我们将立即转入讨论这些情况的一些可能的有害后果。虽然有成百上千有津贴的研究项目,严格说分布于每一个科学领域,但是,1949-1950年期间联邦资金的三分之一多拨给了工程科学,剩下的一半又拨给了物理科学和医学科学。更为重要的是,几乎所有这些经费都用于应用性研究。只有海军研究部(theofficeof 

  Naval Research)努力为有价值的基础研究提供津贴。1949-1950年期间海军部为二百个研究机构的约一千二百个研究项目提供了二千万美元的资助,大约三千名科学家和二千五百名毕业大学生为这些项目工作。 

  政府资金对大学科学越来越大的支配作用,并没有为科学家和行政管理者满意地接受。法恩说,“许多教育家担心学院和大学把研究重心过分倾向于应用项目,将以削弱基础研究为代价。其他官方人员也担心,研究项目过分集中将会‘冻结’小学院,并使整个研究领域遭受其害”。这种科学天才的流入应用性研究领域(甚至在大学中也出现这种状况),可能是美国基础科学衰弱的一个原因。然而,科学组织的另一重要方面。是似乎不太害怕来自政府的资金。大学的科学家对法恩说,他们并不抱怨政府对大学内政的干预,他们说,“政府主要对结果感兴趣,而不干涉学院的管理”。有些人可能会问:自主性指什么?   美国科学长期以来一直得到工业界的资助,这种资助有二种形式。第一种是不受限制的礼物、赠品、研究生奖学金,施主公司或企业不指望这些东西的资助能从大学获得直接回报,因此这一类资助被认为是对科学的一般发展或科学的一些专门领域的发展尽一份力量。第二种,资助给非常专门的研究项目,资助人直接从此获益。第一类资助可能比第二类少得多,然而对于大学来说并不一定具有少得多的重要性,在纯科学中,一点钱也许能办好多事。这二种来自企业的资助形式都非新鲜事,但最近几年来在数量上均大量增加。例如,在1946年的国家研究会议上,有三百零二家公司报告他们正通过大约一千八百项研究生奖学金、奖学基金、研究赠款的方式,支持学院和大学的研究活动,相比之下,1929年只有五十六个公司提供了九十五项类似的奖金。另一项指标亦显示了大学科学在财政上对企业的依赖;在1946年版的国家研究委员会关于工业研究实验室的指南中,列举了大约三百个为企业搞一些研究项目的教育机构,其中绝大部分是州立大学、地方资助学院和理工学院。私立大学不象上述这些机构那样直接依赖于企业津贴,这些机构部分是政治上以及部分是财政上的原因才被迫依赖于企业。 

  企业对大学研究的津贴化,使科学家有时候受到像在接受政府津贴时那样的干扰。至少有一位著名的工业科学家加入了他的大学同行,并表达了他对来自企业的日益扩大的津贴所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的关切。C·E·K·米斯,伊士曼·柯达研究实验室主任,他说,“目前的大学越来越倾向从事与企业合作的工业研究,大部分这类所谓的研究,实际上是一种开发工作,它需要精力与发明能力,而并非科学想象力。这可能远比接受自然科学研究基金会之类的组织的支持,对大学中的自由探究精神更具灾难性”。关于这一基金会的情况将在下面叙述。 

  因此,在两种情形中——政府支持和企业支持——都存在某些担心,担心大学科学对外部组织的日益增长的财政上的依赖,可能对科学自主性和纯科学的生产力产生不利后果。如果认为这些后果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科学家广泛对此不够重视,将会更可能产生这些后果,那么这是大惊小怪者的论调。政府、企业和大学应该携起手来,共同阻止科学资源过分用于应用研究,以致于最终对应用研究本身也没有好处。 

  在美国大学科学家依赖于日益增加的外部资金的过程中,最近产生了一个必须加以注意的问题,那就是科学发明的专利权问题。在第四章已经讲到,“纯”研究的科学家的一个理想是,他们的发现不应该成为私有财产,而是科学共同体的共有财产。这是科学的功能上的需要,否则,部分科学理论将会从公共领域中消失,因而阻碍科学的进展。考虑到这些理由,因此科学家反对为他们的发现申请专利。一份由美国科学促进会专利、版权和商标委员会于 1934年出版的关于《科学发现专利保护》的报告,总结了下列反对为研究申请专利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1.科学家或教授为他们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是不道德的; 

  2.专利会使科学家卷入商业性竞争,所剩研究时间太少; 

  3.出版或奉献给公众足以使科学家的工作成果公之于世; 

  4.专利导致保密;     

  5.专利政策会导致研究的贬值;     

  6.专利会对在同一领域做重要基础性工作的后继人产生不幸的约束甚至非难; 

  7.如果某人获得了最终结果,然而在他之前别人已进行了一系列研究,那么这个人是否应获此殊荣就大可争论一番了;    

  8. 

  专利政策将导致研究者之间的恶意中伤或相互妒忌。 

  这份早期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报告的诞生,说明专利问题对大学来说已不是一个全新问题。即使在大学科学较热衷于纯研究之时,可申请专利的发现时常以此类研究之意料不到的结果的面貌出现。大学里的某些科学创新总是有直接的商业性应用或者受到了公众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总是把   专利权让渡给那些专门管理专利并按商业性论价的非赢利组织,而使问题得到解决。最近几年,大学为政府或企业进行的研究剧增,因而频繁地产生专利纠纷。结果,每一个地方的大学和学院不得不重新审察他们以前的旧的专利政策,许多大学和学院还草拟了最近五年的新的正式政策条文。这些普遍性问题逐渐引起了国家研究理事会的注意,战争一结束,它就主持了一项研究,研究表明,大学至今还未解决这个问题,“正在进行广泛的实践……甚至在同一个机构里。关于政策条文、管理程序、发明者的承认、公平的裁决、让渡条件、专利管理计划、所得款的分配或公众利益的保护都没有统一的模式。”然而,与科学价值相一致,“大部分机构都不希望那种强迫性的专利权让渡,除非与此相关的合作研究或资助研究(sponsored 

  research)的需要”。大学科学家遵守这些科学价值的方法是,到地方专利公司或“研究公司”(Research  Corporation)之类的国家组织(这是一个非赢利性专利管理基金会,为日益增加的大学和学院处理有关专利问题),把自己的专利权让渡给任何已经申请专利的科学发现。通过把专利转让给这些大学之外的“伦理性”机构,做出专利性发现(patentable 

  discoveries)的科学家们就能避免他们都非常害怕的一些不利后果。 

  同时,“研究公司”拿出专利收入中的一部分用来帮助大学科学,以促进纯研究的发展。自从1912年以来(那时该公司刚由弗雷德里克·G·科特雷尔[Frederick 

  G Cottrell]成立),科特雷尔把他的“电子沉淀过程”(electrical 

  precipitation process)的专利给了自己的公司,现在仍是最有价值的财产,直到1945年,“研究公司”已经给了大学一百二十五万美元的资助,资助的研究项目主要有磁回旋加速器、范·德·格拉夫高压发生器、太阳能的利用、计算机和维生素B1的合成。战后,这个公司的总裁制定了一项款项二百五十万美元的对基础研究的资助五年规划。第一年捐助了一百六十三项,总值八十六万五千美元,给与三十二个州的科学家,优先考虑参与战争研究的年轻人和准备返回学术机构搞基础研究的科学家。于是科学的“公正无私”实现了;科学的“公有性”价值达到了。 

  大学科学家当然喜欢只为政府和工业企业机构搞这类研究,因为政府和企业允许他们自由转让专利。但是许多科学家现在陷入道德矛盾之中,即他们不能同时享有外部贷款和转让自由。事实上,这只是大学科学家所面临的更大问题中的一个方面而已,即大学科学家在接受资助和为政府与企业做研究工作时,如何维持自主性以发展概念框架。美国科学的未来成就就依赖于现在对这个问题的解决。 

  另一方面,在与私人基金会的交往中,美国大学科学在自主性问题上有过一些值得赞许的经验。像最近成立的福特基金会(Ford 

  Foundation)所允诺的,这些非赢利性组织致力于“科学、教育、慈善的目的,完全为了公共利益”,他们发现,基金会比政府或企业更容易使自身的目标与大学的目标一致起来。大约于1900年开始直到1920年,基金会尤其一些最大的基金会,如洛克菲勒和卡内基基金会,都把他们的大部分钱用于普通教育,直到1920年,他们还每年为基础科学研究投资二百万美元。1920年以后,科学研究日益成为基金会规划中的重要部分,1921至1930年,仅自然科学就花费了二千二百六十七万七千五百四十四美元,三十年代又花了三千万之多。四十年代、五十年代,对基础科学的投资进一步加强了。 

  基金会尽力按照科学自身的要求给大学科学以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结果,大笔钱给予各种大学研究委员会(universityresearch 

  councils),然后按照最恰当的方式在同行之间分配。另外,基金会还直接为个人研究项目提供经费,这些人特别喜欢搞一些开拓性研究。基金会资金一个最重要的用途之一,一直是为大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奖学金,这些奖学金中最著名的是由洛克菲勒和卡内基基金会提供、国家研究理事会授与的科学奖学金,以前的国家研究理事会奖学金获得者组成了目前美国科学精英的好大部分。由于许多大学科学家参与基金会的管理,在捐赠委员会,奖学金委员会工作,使基金会能合理地提供研究经费和奖学金。为了最有成效地使用科学研究基金,需要科学家们自身大量积极参与其事。政府的国家科学基金会冠以“基金会”而非“当局”是很重要的,这意味着它的管理权主要掌握在科学家手中。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秀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