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爱德华·贝拉米著 

 

第十九章

 

 


  为了锻炼身体,每天清晨我出外散步,有一天,走到了查理斯敦。许多事物都发生了变化,叫我无法尽述,然而却表明了在这个地区一个世纪已经过去了。在这些变化中,特别引我注意的,是原先那个州监狱已经无影无踪了。

  当我在早餐桌上提到这件事情时,利特医生说道,“这在我出世以前已经没有了,不过我记得听人说过。我们现在没有监狱了。所有患隔世遗传症的病人都被送到医院里去治疗了。”

  “隔世遗传症!”我惊叫了起来,怔怔地瞧着他。

  “可不是吗,”利特医生回答,“用惩罚来对待那些不幸者的办法,至少在五十年前已经被放弃了,我想也许还要更早一些呢。”

  “我不大了解你的意思,”我说。“在我们当时,隔世遗传症这个名词的意思,是说在有些病人身上明显地重新出现他们的远祖所有的某种特征。难道说你们现在把犯罪当作是祖先特征的再现吗?”

  “请原谅,”利特医生说道,半带幽默、半含歉意地微笑着。“但是既然你已经那么坦率地提出了问题,我也只好说事实确是如此了。”

  既然我已经明白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道德观念的差别,要是再对这个问题敏感,无疑会使人觉得可笑,而且,假使利特医生没有用这种抱歉的口气说话,利特太太和伊蒂丝小姐也没有露出不好意思的样子,我本来是不会脸红的,可是当时我却感到自己脸上发烧了。

  “我想人家总不至于说我是在为我前一代的人夸口吧,”我说道,“不过,说真的……”“现在这一代就是你的一代,韦斯特先生,”伊蒂丝插嘴说道。“你知道,你就在这一代中生活,我们把这一代称作我们的一代,也仅仅因为我们现在正活着。”

  “谢谢你。我一定这样去考虑问题,”我说,当我们的眼光接触时,她眼里的表情使我那种莫名其妙的敏感完全消失了。“归根结蒂,”我说,笑了起来,“我从小就被教养成为一个卡尔文教徒①,对于罪恶被认为是祖先一种特征的看法,本不应该惊讶的。”

  ①卡尔文教派(Calvinism),是法国人约翰·卡尔文(1509—1564)所创,主张人生而有罪。——译者

  “就使用这个名词来说,似乎意味着我们认为自己除了景况比你们强以外,这一代人也比你们那一代人强些,”利特医生说道,“其实,这完全没有指责你们那一代的意思,请伊蒂丝原谅,我们就把这个时代称为你们的时代吧。在你们当时,整个占二十分之十九的罪恶(从广义上来说,它包括各种不正当的行为)都是因为各人财产不均所造成的。由于贫困,穷人容易犯罪,而由于贪得无厌,或是为了保持以前的所得,有钱的人也容易犯罪。金钱在当时是获得一切享受的手段,因此,追求金钱的欲望直接或间接地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这是一棵巨大毒树的主根,一切法律、法庭和警察等手段都无法防止它直接阻碍你们文明的进步。当我们把国家变为人民财富的唯一保管者,保证大家丰衣足食,一方面消除了贫困,另一方面又限制了财富的积累时,我们就砍断了这支根,而那棵使你们的社会蒙上阴影的毒树,像昙花那样,也转瞬枯萎了。至于那些为数较少并与谋财动机无关的强暴罪行,即使在你们当时,几乎也只是和一些愚昧无知和失却人性的人有关而已,何况在现在,教育和礼貌不再为少数人所专有,已经成了普遍的现象,这类暴行甚至都不大听得到了。现在你可以明了,我们所以要把犯罪称作‘隔世遗传症’,正是因为,几乎你所知道的各种各样的犯罪,在今天都已失去其产生的根源,如果发生犯罪行为,也只能解释为祖先特征的显现了。你们通常把那些显然没有任何合理动机而进行偷窃的人称为盗窃狂者,当你们明了病症以后,就会认为,把他们当作盗窃犯来惩治是不合理的。我们现在对待隔世遗传病患者的态度,恰恰同你们对待有盗窃狂病症的人一样,既给以同情,又坚决而温和地加以制止。”

  “你们的法庭一定是很空闲的了,”我说。“私人财产问题谈不到了,公民之间没有商业关系的纠纷,没有不动产可分,没有债务需要索取,所以在法庭里,一切民事诉讼想必是完全没有了。而且,人们既不可能为了财产而犯法,也很少有什么不法行为会构成刑事案件,我简直觉得,你们几乎可以完全取消法官和律师了。”

  “我们确实已经没有律师了,”利特医生回答。“在一个案件中,全国人民唯一关切的只在于弄清真相,而律师却故意把真相加以渲染,如果让他们来参加审判,我们认为是没有道理的。”

  “可是谁来替被告辩护呢?”

  “假使他有罪,他就不需要辩护,因为他多半是会认罪的,”利特医生答道。“关于被告的答辩,我们现在并不像你们那样只是一种表面形式。在现在,被告的答辩往往就是案件的结束。”

  “你的意思总不是说,一个人不承认自己有罪就得把他释放吧?”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他不会因为轻微的情节而被人告发,而且,假使他否认自己有罪,也得经过审问。不过审问很少,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犯罪的人是会认罪的。假定他用谎话答辩而结果罪证确凿,他会受到加倍的惩罚。但是,在我们看来,说谎是那么可耻,因此有罪的人是很少会用谎话来替自己开脱的。”

  “就你所谈的情况来说,我觉得这一点最叫人惊讶了,”我喊了起来。“如果大家都不再说谎,那就真像先知者预言的那样,‘正义充满于新的宇宙天地之间’了。”

  “事实上,这就是今天某些人的信仰,”医生回答,“他们认为我们已经进入千年至福①的时代了。从他们的观点来看,这句话并不是全无道理的。可是你看到我们的社会已经摒弃谎言而感到惊奇,其实是没有理由的。即使在你们那个时代,在社会地位相等的士女中间,虚妄欺骗也不是常见的事。胆小的人由于恐惧而撒谎,骗子因为哄骗而撒谎。人间的不平等和贪得的欲念,在当时经常诱使人们说谎。然而,即使在当时,一个人倘若对别人既无畏惧之心,又无欺诈之念,他也是鄙视谎言的。现在,我们的社会地位都平等了,谁也用不着害怕别人,谁也不能用欺骗别人的办法得到什么好处,大家都普遍地鄙视谎言,因此,正如我所说的那样,即使一个犯有其他罪行的人,也很少愿意说谎的。但是如果被告声辩自己无罪,法官就得指定两位同僚从正反两方面对这案子进行申辩。这些法官和你们当时雇用的那种蓄意要使被告有罪或无罪的律师和起诉人究竟有什么不同,可从下列几点看出来:除非双方都承认判决是公正的,案件会审讯下去,如果代表任何一方意见的法官在陈述案情时带有些微偏颇的语气,就会被认为是一件惊人的丑事。”

  ①《圣经启示录》第20章第1—5节,说耶稣再来人间作王一千年,这个时期被称为千年至福(Millennium)。——译者

  “那就是说,陈述案件的正反意见的,各有一位法官,听取意见的又有一个法官,我的理解对吗?”我说。

  “对啦。法官们轮流担任推事和辩护人,不论在陈述或判决一件案件时,他们都必须公正冷静。实际上,这种制度就是由三个法官从不同的角度来审理案件。当他们都同意一项判决时,我们可以相信,这一定是人力所能作到的最接近于真理的判决了。”

  “那么,你们取消陪审制度了吗?”

  “在一个可以雇用律师,而法官又往往受贿或依仗外力保全职位的时代里,陪审制度确实可以用来纠正偏差。但是现在,却无此必要了。我们法官执行职务,除了维持公道以外,不可能有任何其他动机。”

  “这些法官是怎样选出来的呢?”

  “按照规定,凡年满四十五岁的人不再继续服务,但法官的职务却是一种光荣的例外。总统逐年从到达这个年龄的人中任命必要数额的法官。被任命的人当然极少,而且又享有很高的荣誉,足以作为额外增加工作年限的补偿,因此,当人们被任命为法官时虽然可以辞却不就,但这种情形毕竟很少。法官任期五年,不得连任。维护国家宪法的最高法院法官,是从下一级法官中选出来的。当最高法院有空额时,那些应届任满的下一级法官,便行使最后一次职权,从继续留任的同僚中推选一个公认为最适当的人选去补缺。”

  “现在,既然没有法律专业可以作为培养法官的途径,”我说,“那么,法官必然是从法律学校直接到法院来任职的了。”

  “我们没有法律学校这类东西了,”医生微笑地答道。“把法律当作一门专门学科,已经不合潮流了。那是一种诡辩学说,只有旧社会制度的那种矫揉造作的现象,才非要它来解释不可。但是,对于今天世界上的实际状况,只要有几条最简明的法律条文也就够了。现在牵涉到人们相互关系的事情简单多了,和你们当时情况相比,不可同日而语。我们根本用不着你们那些在法庭上主持审判、进行辩论的吹毛求疵的专家了。可是,你绝不要以为我们用不到旧时代的那些俊杰,便对他们有任何不敬之处。恰恰相反,我们对他们保持着真诚的敬意,甚至达到最敬畏的程度,因为只有这些人才能懂得而且能够详细解释极端复杂的所有权,以及在你们的制度下的商业关系和个人关系。你们为了造就一群空谈家,让他们把那种制度弄得连那些被它决定命运的人都觉得高深莫测,所以便需要把每一代最优秀的人材抽调出来专门从事这项工作,老实说,还有什么能比这种情况使人更强烈地感到你们那种制度错综复杂和矫揉造作呢。你们当代的伟大法学家的论文,例如布莱克斯通①、契提②、斯托里③和帕森斯④的著述,在我们的博物馆里同登斯·斯科塔斯⑤和他同时的学者们的巨著并列在一起,当作一种珍奇的纪念品,因为它们代表着专门表现在那些与现代人的利益毫不相干的题材方面的智慧结晶。我们的法官仅仅是一些博闻广见、贤明谨慎和成熟老练的人士而已。

  ①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Blackstone,1723—1780),英国法学家,曾任牛津大学英国法律教授,著有《英国法评注》。——译者

  ②约瑟夫·契提(JosephChitty,1776—1841),英国著名法学家,生前著述甚丰。——译者

  ③约瑟夫·斯托里(JosephStory,1779—1845),美国法学家,曾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及哈佛大学法学教授,著有《美国宪法诠释》、《论平衡法学》等书。——译者

  ④西奥菲拉斯·帕森斯(TheophilusParsons,1797—1882),美国法学家,著有法律论文多篇,其中包括《契约法》、《海上法》、《宪法》等。——译者

  ⑤约翰·登斯·斯科塔斯(JohnDunsScotus),苏格兰神学家,死于1308年,因保卫圣母马利亚的纯洁受胎说获有盛名,曾任牛津大学神学教授。——译者

  “我还得告诉你低级法官的一项重要作用,”利特医生又说,“这就是裁决一切有关生产大军士兵控诉长官对他待遇不公正的案件。所有这类问题,都由一个法官听取申诉并做出判决,不得上诉。只有比较严重的案件才需要三个法官来处理。生产的效率要求在劳动大军中建立最严格的纪律,但是工人们要求得到公平体贴的待遇,则是全国人民所支持的。长官发布命令,每个士兵都得服从,但是,不论一个长官的职位怎么高,他也不敢对最低一级的工人傲慢无礼。如果任何一个长官在和公众接触中有什么蛮横粗暴的行为,那么,就一些次要的过错来说,这种行为必然会首先而又迅速地得到惩处。我们的法官坚持主张,待人不仅要公正,而且要有礼貌。不论一个人对工作的贡献多么大,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宽容他的粗暴无礼的态度。”

  当利特医生说话时,我想起在所有的谈话中,只听见他常常谈到国家,却从未提过州政府。“难道把国家组成一个生产单位以后,各州政府就不要了吗?”我这样问道。

  “那是必然的,”他回答。“州政府会妨碍生产大军的管理和纪律,在这些方面,当然是需要统一集中的。即使州政府并没有因为其他原因而变得不合时宜,但是,由于政府工作从你们那个时代以来已经大大地简化,因此也没有必要让它们存在下去了。现在政府的作用差不多只限于指挥国家的各种生产。过去设立政府的意图,绝大部分都不再存在了。我们没有陆军或海军,也没有军事机构。我们没有国务院或财政部,没有消费税和税收机构,没有税收和税务人员。就你所知道的来说,政府现在还保留的唯一正式的职能,就是司法制度和警察制度。我已经和你说过,我们的司法制度和你们的庞大复杂的司法机构相比,是十分简单的。当然,由于犯罪和造成犯罪的因素一同消失,法官的工作十分轻松,警察的人数和工作也减至最低限度了。”

  “可是,既没有州议会,而国会又要五年才举行一次会议,你们又怎样制定法律呢?”

  “我们没有立法工作,”利特医生答道,“也就是说几乎等于没有。国会即使在会议期间,也很少考虑什么新的重要法律,而遇到需要考虑的时候,也只是有权向下一届国会提出建议,以免仓促作出决定。如果你能稍微想一想,韦斯特先生,你就会明白,我们没有什么需要制订法律。我们社会所依据的基本原则,已经永远消除了你们当时需要用法律来解决的纠纷和误会。

  “那时候,百分之九十九的法律都是用来确定并保障有关私有财产和买卖双方的关系的。现在,除了个人一些所有物以外,既没有私有财产,也没有买卖行为,因此,几乎所有以前必需的法律都没有理由再制订了。过去,社会是一个倒竖着的金字塔。人类本性的一切引力的倾向是要把它推倒,而它只是依靠经常更换的法律形式的支柱、扶架和牵绳所构成的一种精巧的制度,才能保持竖立着,或者不如说是倒立着吧!(请原谅我这句不高明的俏皮话。)即使一个中央国会和四十个州议会每年制订出近两万条法律,也来不及作成新的支柱,来代替那些由于压力的重心稍有转移而经常碎裂或失去作用的撑架。现在的社会却不是倒竖着的了,它正像永恒的小山那样,并不需要人工支撑。”

  “可是,你们除了中央政府以外,至少还有市政府吧?”

  “当然啰,它们在照顾公众的舒适生活和娱乐,以及有关乡村和城市的改进和美化等方面,起着广泛的重要作用。”

  “可是市政府既不掌握人民的劳动力,又不能出钱去雇用,它们还能作些什么呢?”

  “每个集镇或城市,都有权从本地公民替国家应出的劳动中保留一定比例的份额,用来替本地公共事业服务。国家把这部分劳动力作为同等数额的配给拨给它们,由它们自由使用。”  

前一页
回目录
后一页
秀莎网